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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七章青梅竹马(1 / 2)

而有时候我们说对付敌人,首先因敌人的性情而定,这个凌霜霜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她不像莫青那么有心机,只是她更善于利用“人脉”,如果真如她所说她很受寒家的欢迎,那么她和寒咧未来的路将会走得很辛苦。

何况,她还不确定寒咧对这个凌霜霜的心意。

“不仅如此,小时候我也经常住在咧哥哥家,我们倆经常一起玩耍。如果不是因为后来我去美国留学的话,我和咧哥哥早就订婚了,哪里还轮得到你?现在我回来了,识相的就乖乖地离开咧哥哥,免得在日后撕破脸,你在公司,在s市就难堪了。”凌霜霜看着童诗涵低头沉思的样子,以为她是被自己打击到了,于是再接再厉把自己从小到大和寒咧的经历都挖了出来。

童诗涵甚是怀疑凌霜霜这番话。据她所知,寒咧自幼丧母,然后他爸又另娶她人,之后造成了寒父和寒咧的关系不好,寒咧和他那个继母的关系也差,一般情况下,寒父他们喜欢的人是不入寒咧的眼的,这个凌霜霜的性格和莫青又有个共通点,那就是嚣张跋扈,这样的女人寒咧怎么会喜欢?

不得不说,童诗涵真是想得到位。

其实,小时候,寒咧根本就不理会凌霜霜,一方面是讨厌她是小三的女儿,一方面就是讨厌她嚣张跋扈的性子。小的时候凌霜霜不懂事,整天就跟着寒咧的屁股后面走,寒冽喜欢做什么,她就去做什么。如果这种你躲我追的情况就算是经常在一起玩的话,那他们确实是经常在一起玩耍。

凌霜霜还沉浸在自己小时候的回忆中,移花接木地拼凑她和寒咧过去美好的回忆,在她的追忆里,只要能和寒咧待在同一个屋檐下那就是最美好的时光。只是,凌霜霜说着说着发现童诗涵仍然处于精神游离的状态。

“喂,你到底听到我说的没有?”真是太没有礼貌了,人家在说话,她竟然听都不听,还在那里神游。

按照十年前,不,别说十年前了,就是五年前的她,也不可能允许别人这么目中无她。只是后来渐渐长大了,她就想明白了一些道理,这男人嘛,都是喜欢成熟有魅力的女人,她要还像以前那样不屈不挠,恐怕这辈子都别想得到咧哥哥。

不过在她看来,这个童诗涵还是有点资本的,片刻相处下来,她发现童诗涵这个除了漂亮,人也聪敏,能够镇定自若地分析她话里的真真假假,嗯?这点倒是令她暗暗佩服。

就是说啊,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她凌霜霜可没傻到随随便便对一个人下结论,而刚刚之所以有些轻视和浮躁也是因为她不了解情敌造成的。

要改!要改!

据她所闻,咧哥哥那个名存实亡的妻子莫青,以前就很懂得装无辜扮柔弱,可是她对童诗涵就采取了极端的方式,她越喜欢寒咧就多憎恨童诗涵,恨不得将她碎尸万段,可到头来呢?到头来杀了狐狸不成反惹一身骚,这莫青也真没头脑,对付这种情敌要采取怀柔政策嘛,还有,如果一个人情敌太胸不大痣,那怎么能够说明自己聪明呢?

凌霜霜不由自主地将自己归为聪明人的行列。

“啊?哦,听到了。不过我劝你还是死了那条心吧,我和咧已经订婚了,不久的将来就要结婚,所以对不起了,虽然你是他的青梅竹马又怎么样?你们从小到大又没常常腻在一起,更别说青梅竹马的感情了,就连平常的感情都谈不上,所以咧才选择我。哦,对了,如果你还不信,请参照莫青,不谢。”回过神后的童诗涵决定不再想了,反正讨厌自己的人太多了,多一个也不算多。想清楚这一点,童诗涵就懒得再和凌霜霜说话了,丢下这一句话,洗完手就径直走出洗手间,回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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