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厢舅舅舅妈姨夫等人也跟着应和,说道:“我们可都清楚地记得,你高中那会儿为了追校花,可是闹得人尽皆知,还被请了家长,对吧?”
“我还记得,同时还有一个男孩子在追那个校花,长得还挺清秀的。”
谢千遇的爸爸谢晋煞有介事地点点头。
谢千遇囧,心道他所说的男朋友就是那位“长得挺清秀”的男孩子,没想到八|九年过去了,大家居然还都记得这回事,连曲初都记得!
但既然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他也不想露怯,忙不迭点点头,叉腰道:“带就带,谁怕谁啊!”
大姨:“今年过年就带回来给我们瞧瞧。”
谢千遇:“……”
他默默盘算着过年的时候把曲初绑回家还不被打死的概率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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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初没想到前两天就是跟某人即兴演了一场戏——本以为以当时的场景,也就是各取所需罢了,却没想到还被赖上了。
只见某人不请自来——曲初都不知道对方是怎么知道自己的实验室名称和办公室所在地的。
谢千遇非常自来熟地就坐在了曲初办公桌上,一双无处安放的大长腿吊着,鞋尖儿轻轻点地,他伸长了脖子往曲初的电脑屏幕上瞅了一眼,清一色的英文。
他砸吧砸吧嘴,又想起了那天在曲初宿舍里看到的那些英文原版书籍,心里就开始默默放起了彩虹屁:
“啧啧啧,博士就是博士,海归就是海归!”
“瞧瞧,这英文水平!看美剧都不用看字幕了!”
他虽然在读书时英语还不错,工作后因为经常跑国际航线所以口语也还行,但作为一个典型的工科男,让他盯着看英文文献……
他还是选择狗带。
对于这个不速之客,曲初根本就懒得搭理,一边浏览着nature上下载下来的文献,一边在PDF上做标注,可谓是目不斜视。
唯一庆幸的是,他的办公室是单人的,不然丢人都丢到外人头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