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遇见厉城骁,就已经是他这辈子最大的幸运了,他觉得从前的自己就像是一艘在无边大海中飘着的小船,因为有了厉城骁,他终于不再是漂泊无依的了。
厉城骁对于他来说,就是岸,那个只要他一转身,就能看到的对岸,无限包容和无条件接纳他的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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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遭遇了秦姨的背叛后,厉城骁就再也不相信任何人了,开启了在家里办公的模式,大少爷本来是有自己的书房的,但现在情况特殊,他就把电脑给搬到他和宋淮的卧室里,每天亲力亲为地盯着宋淮、照顾宋淮。
宋淮其实不需要怎么被.操心,以前秦姨在的时候,最多就是热好饭菜后叫他出来吃,饭后给他切好水果以补充维生素,其余时间他都是自己做自己的事情,要么睡觉要么看点书玩手机。
然而自打大少爷全面接管了照顾宋淮这件事情后,他还主动请缨地每次在宋淮上洗手间的时候,帮宋淮扶着……
男人解小手都是站着的,还能扶哪里呢?
宋淮从开始的抗拒,到后来的无语,再到最后的麻木,表示已经习惯了。
这天下午,伺候宋淮躺床上去了之后,为了不打扰到宋淮休息,厉城骁很贴心地出去了——他在茶几上还摆了一个笔记本电脑,只要宋淮在休息,他就很主动地从卧室“滚”出来办公。
手机在茶几上震动,他一看屏幕,是一串没有备注的未知号码,只是这手机号码看起来有些眼熟。
他按下接听键,电话那头的人似乎有些迫不及待,连“喂”和必要的寒暄都直接跳过了,直接问道:“厉城骁,你还记得我吗?”
厉城骁眼皮倏地一跳,愣是过了好几秒钟,这才回过神来:“孙小姐?”
——如果宋淮在场的时候,一定会酸酸地问“哟,厉总记忆力不错啊,居然还记得‘老情人’的声音”之类的。
但这确实不怪厉大少爷,谁让他天生记忆力就非常好呢?
这么说吧,大少爷长这么大,就从来没有拿着单词本记过单词,他认识的所有的单词都是一边做阅读理解一边记住的,同一个单词,哪怕由再多的字母组成,只要在不同的阅读理解文章里碰到过两次,他就能彻底记住……当然,前提是他在碰到的时候要很勤快地去翻英汉字典。
爱翻字典是个好习惯,他刚上初中那会儿快易典才刚出来没多久,里面的单词只有一个中文翻译,连例句和固定搭配都没有,没什么卵用,所以他还是习惯用英汉字典。
他的那本字典内容详实,涵盖了从初中到高中所有的单词,而且每一个单词都有详细的解释并搭配上例句,只要读透了字典里的知识,这个单词就彻底会活学活用了。
大少爷是个执行力相当彪悍的人,他能在掌握那个单词之后,迅速地应用在下一次的作文里!
这项技能让无数人眼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