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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6)(1 / 2)

那你尽快决定,我手里头这棵水仙花精的躯壳再过几天妖力散尽了就用不了了。

我是棵水仙花精?!本体不是什么威风凛凛的老虎狮子也就算了,是棵纤细柔弱的水仙花就太过分了。

准确的说,你本体是长在水边的某种草,只要是同属性的躯壳都能用。谢雨安很乐意深入打击这个小作者。

白毓做了几个深呼吸,下定了决心。去修妖也挺好的,寿命长不说,还能保留他两世为人的记忆。

你那部地府专用的便携式知之之至借我一下,我把《仙途浩渺》的结局更了就跟你走。凡事有始有终,要对自己的读者负责,更何况大结局早已写好,只是还没传上去。

谢雨安突然警惕地忘了他一眼:不是你之前糊弄我的那个烂尾结局吧?要是这厮敢更那个烂尾结局,他立马把乾坤囊里的水仙花给踩碎。

当然不是,我也是有职业道德的好吧。白毓给了他一个生气勃勃的白眼,谢雨安这才放心地把知之之至递给他。然后站在他身后看他飞快地输入文字,更新结局。

看到了满意的结局,谢雨安长舒一口气,被烂尾膈应到的暴躁情绪全都一扫而空,通身舒畅,看白毓也顺眼了很多,怎么看都是个好看又有才的小作者嘛,就是性格皮了点。

好了我更完了,你结局也看到了,咱们什么时候走?白毓催促道。

我什么时候说要带你走了?谢雨安伸了个懒腰,变幻面容后依然存在的猫眼熠熠生辉。

你!白毓气结,对方确实没说要带他走,只是告知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和解决方法,而且对方手里刚好有解决自己问题的东西罢了。说白了就是这个性格恶劣得像猫一样的男人故意误导自己,以为对方要带自己离开地府。

我可以带你走,并且教你修妖,但是有条件。节奏都在把控之中,谢雨安心情大好,但依旧绷着脸维持大妖威严,如果现在他是原型的话,白毓一定能看到一条高兴得甩来甩去的尾巴。

什么条件?白毓自觉身无长物,没啥可被图谋的。

谢雨安绷着的脸上,又渐渐有了薄红。每天写小说给我看。嗯起码每天三千六千,算了还是一万字好了。

白毓满脸不可置信,合着这厮费尽心机救他,图的是他的更新?

没问题。不就是日万吗,对于男频小说写手,这都是小事情。白毓第一次感谢自己宅男写手的身份,救回一条狗命。

那开始吧。谢雨安也不多废话,直接从乾坤囊里掏出装着水仙花的花钵,开始施法。

白毓只感觉有明亮却不刺眼的金光照射在自己身上,整只鬼都暖洋洋的,像泡在温泉里。然后身体越来越轻地飘起来,落在一处清凉却柔软的地方,慢慢和那片清凉融为一体。

再次睁开眼时,他感觉面前的男人变得高大了许多,简直像绿巨人一样。

喂,你叫什么,我还不知道怎么称呼你呢,还有我怎么变成.人?白毓感觉到现在他就是一株扎根在花钵的土里的小水仙。

谢雨安。谢雨安偏过头去,不看手里捧着的那株因为注入灵魂而有了生气的会说话的水仙。不管看多少次,这花都好讨厌啊。你在心里默想你人形的模样,就能化形了。

这可能是半妖唯一的好处,天生具有人形,不需要渡雷劫就能化为人形。

白毓想着自己现实生活中洗完澡后在全身镜前的模样,咻的一下,大变活人,花盆里的水仙不见了,变成了一个白的亮眼的光.溜.溜的人。

谢雨安猫眼瞪圆,耳朵尖都红了,赶紧背过身去。你怎么不穿衣服啊!屁股好翘,啊呸,皮肤好白,呸,都不对!

你教我想自己人形的啊!

我哪知道你把自己想得那么白还不穿衣服!

白毓想的自然是他在蓝星时的模样,在修真界重生的这个身体他都没能仔细瞧上几次,远不够熟悉。白毓赶紧想了一套和谢雨安类似的道袍,遮住自己的身体。

你可以转过来了。

谢雨安这才转过身来,白毓眼尖,一眼就看到了他捧着的那个丑的出奇的花花绿绿的花钵。

好歹也是给我身体待的地方,这玩意也太丑了吧!处.女座永远有自己的坚持与骄傲。

老板说这上面的是意象派的水仙,不挺合适你的。比你本体好看多了,别嫌弃了。哪怕花钵确实很丑,在谢雨安眼里也比令人讨厌的水仙花要好看。

眼瞎是病得治。白毓只敢小声逼逼,还得仰仗这妖活命,不能随便得罪。

走吧。谢雨安领着白毓,一路如出无人之境,顺顺利利就出了地府,见到了人间的月光。

哇!白毓感叹一声,用力嗅着新鲜的空气。

谢雨安板着脸挺直了腰板,等着听白毓的吹捧与感谢。此刻他脸上的伪装也去掉了,微风吹起白道袍的衣角,正是一个仙气飘飘的隐世高人。

只听到白毓啊!的一声惨叫,然后就是捶胸顿足痛不欲生,我地府账户里那么多冥币还没用,全报废了啊!

默默收回已经起好了的范,谢雨安安慰自己,作者的思维总归是要和正常人不同的,不要和这厮计较。

谢雨安变回原型,黄白相间,夹杂黑色条纹的威风凛凛大猞猁出现在白毓面前,耳朵尖尖上的黑色长毛在微风中一抖一抖,看着就很好揪。

白毓眼睛都看直了,不是害怕,而是手痒。

他是个毛绒控,虽然由于常年忙于写文担心照顾不周到没有养猫,但是不论是猫咖,还是安哥拉巨兔体验馆,他都去撸过毛茸茸的小可爱们。

毛茸茸的威武大猫,想rua!扫来扫去的猫尾巴,想rua!毛茸茸的爪爪和肉乎乎的肉垫,想rua!

在理智燃烧殆尽之前,白毓克制住了自己的魔爪。听说大妖都是高冷又不喜欢别人接近的,还是克制一下比较好。

你你上来吧,我带你回我落脚的地方。谢雨安觉得自己耳朵尖尖有点发烫,幸亏有毛发遮挡。怎么能因为这个半妖写书好看就这么没原则,大妖原型的背哪是一般人轻易可以坐的?

但是叫白毓化成水仙花原型,自己捧着带回去又太膈应了。嗯不管看多少遍,水仙都难看又难闻。

这下白毓开心了,屁颠颠儿骑上大猫,感受手底下大猫温热柔软的皮毛,简直爱不释手。

谢雨安被他摸得猫背一阵紧绷,好一会儿才放松下来。抓紧,别掉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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