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让人惊奇吗?
他就想要好好说几句,或许就是一个人脉,但是他们都不说话,放好行礼之后,就坐在铺位上面发呆。
他看着对面的大爷,靠在床上发呆,喊了一句,“这位同志,你们是要去哪啊?我要去通城。”
林杜仲眨了下眼睛,回过神来,从知道到上车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他的心思已经比较平稳了,但是心里还是七上八下的。
听到有人搭话,他强打起精神,“我们是要去秦城的。”
“要去秦城啊,那还真是巧了,我比你们早两个站下车,就比你们早半天下。”
俞向安他们过去秦城,途中要转车,不出意外的话,要坐五天的火车,那这中年男人他就要四天多。
现在火车很经常出现晚点的情况,像这种长途火车,这个站点晚点半小时,那个站点说晚点一小时,最后到达迟个半天不是什么罕见的事。
林杜仲扯了扯嘴角:“那我们要在这里作伴好几天了。”
这也是好事,看着对方是个体面人,那这样相处起来就不太累。
“你们这是要去探亲吗?看着你们不像是去工作的啊。”看这拖家带口,有老有小的样子,就不像是出差。
林杜仲苦笑了下,“我们是去看病的啊,希望我们去到还能看病吧。”
这话说的中年男人心里一惊,这话里的意思,就是那边情况不大好了,所以他们去看病这种晦气的事儿都变成了希望,他叹息了一声,“大爷你别太上火,吉人有天相,他不会出事。”
“希望吧,别让我这把年纪还白发人送黑发人。”这话说的让人无限唏嘘。
上了年纪的人最怕这种情况。
虽然这个儿子长年累月都见不着,但是有通信啊,哪怕是见不着,知道他在那边过得好,他心里也是安稳的,但是现在却是出事了。
他这心哪里还安稳的下来。
中年男人怔了一下,“原来是你儿子啊。”
也不知道是哪一句话,或许是他那句白发人送黑发人勾起了他的伤心事吧,他扭头把视线望向了窗外,看着匀速退后的景象,目光有些发散,“我有个儿子进了部队当军人,他自小就崇拜军人,后来如愿被选上去了,我们全家都为他骄傲,他去到也很争气,拿了不少荣誉,不过,有一次,他没挺过去。”他从自己衣服的内袋里拿出一个徽章,仔细的擦了擦。
“他就这么走了,让我和他妈白发人送黑发人。”
除了睡着的小孩,全部人都看了过去。
林杜仲眨了眨眼睛,把眼睛里的湿意去掉,看他的目光立刻亲近了很多,同是天涯沦落人。
他们虽然不认识,来自不同的地方,但是在这一刻,他们是互相理解的。
他们都是父亲。
林川柏抱着林亦泓的手微微紧了紧。
这个听话乖巧起来,恨不得把心肝都给他,魔鬼起来恨不得吊起来用竹条抽打的小子,也是他的儿子,他的身份也是一个父亲,如果替代进去,他以后要承受这样的丧子之痛……只是这样稍微假设一下,他就觉得心脏抽搐,虽然说不应该干涉孩子的自由,但是他真的不希望他进部队。
不过以后的部队,总体比较和平,安全率应该比现在要好不少,那时候科技发达,武器也发达,不用人拿着冷兵器跟人搏杀,但是只要是当军人,就是有危险的。
所以哪怕是在比较安全的情况下,他都不希望他去做这种危险的工作。
至于说现在为了林厚朴感到多么的感伤,原主对这爸妈都没多少感情了,更别说他这个外来户。
跟林杜仲相处起来的感情相比,差远了。
林云苓的感情就复杂得多。
他们三个在爸妈身边的时候很少,小的时候,他们被爸妈放在部队里的托儿班,就是一些军嫂统一看孩子的地方,爸妈是长期缺席他们生活的。
然后他们的年纪大了一些之后,他们到了爷爷的身边。
算一算,上一次见到他们是什么时候?是他们离婚的时候,一转眼,已经过去这么久了。
已经过去六七年了。
她的儿子他们做外公外婆的都没看过,都是大忙人,还是别人说不出什么抱怨的话的大忙人。
听着下面爷爷和有缘人你一句我一句的说话,林云苓的目光飘向了正对面,她的正对面是弟妹,她靠在壁上,侄女靠在她怀里,她用一只手掩住她的耳朵,这是担心他们的说话声吵醒了她吧。
她低着头,她看不到她的眼睛,但是她的动作很轻柔。
不仅仅是她儿子他们没见过,弟妹的这两个孩子他们也没有见过。
只是寄了照片过去,大哥的孩子也同样,他们三个是散养的,全都不在他们身边长大,如果没有意外,他身边长大的就只有他和后妈生的小弟。
想到那个后妈,林云苓的嘴角有些讽刺。
如果她爸就这么去了,没有挺过来,不知道她会不会觉得自己亏了。她当初嫁给他的时候,才二十多岁,现在也还不满三十。
爸和妈到底是先感情破裂,然后和她在一起,还是先在一起再感情破裂离婚的。
除了他们三个当事人,谁也不知道。
她以前认为后面这种可能性很大。
但是她妈也很快就结婚了,快的简直像是在打擂台。
分别嫁娶,分别生子。
她以为就这么过了,她没有想到,他们会收到那么一个电话,他不是已经转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