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铜、火焰金、雷精石加入飞剑之后,原本澄澈如水晶般的飞剑中,多了蓝、红、金三色,而且三种色泽还在飞剑内部不断的缓缓流转,美轮美奂不说,更是流露出让人望而生畏的神秘威压。
而当叶枫将飞剑凌空扔出,在空中来回徘徊时,剑锋表面,更是会不时飞散出风刃、烈火以及电弧。三者的出现,没有任何规律,让人防不胜防。
有了此剑,天下虽大,但也尽可去得了!
握住飞剑,叶枫心中豪情顿生。虽然他还未和先天交过手,但就他的感觉,在飞剑之下,即便是先天高手和他交战,恐怕也要落於下风,甚至于被一剑收割走小命。
轰!
就在叶枫心中激昂时,沿着身后突然传来剧烈的血气涌动声。
“哈哈哈,老夫踌躇不前二十余载,今日终于突破了!”
紧接着,杜仲如一脚将樊笼踢破了般,仰头纵情的大声长啸起来。
成功了!
叶枫回头一看,立刻从杜仲身上感知到了一缕和过去完全不同的气息。
不仅如此,叶枫还发现,杜仲原本枯竭的血气,此刻竟是又变得充盈起来,而且按照血气的旺盛程度而论,和二十郎当岁的年轻人几乎没有任何区别。
人体果然是造物主最青睐的躯骸,他或许没有猎豹那样敏锐,或许没有猛虎那么健壮,也不像鲸鲨那样庞大,可是却是最精巧的一个,且拥有着无限的可能。
只要人的实力提升,躯骸就会随之出现改变,衰老也能重回青春。
“叶枫,多谢了!”
长啸过后,杜仲诚心诚意的向着叶枫一揖及地,眼中满是浓浓的感激。
他沉沦天级巅峰已是有二十余年,这些年里,他无时无刻不在谋求能够晋升先天。但可惜的是,合一丹难求,虽然他找过方寸山,但对方却根本不愿给他丹药。
二十年时光,耗尽了他的激情和斗志,让他觉得自己此生怕是要止步于天级巅峰。
可谁想得到,就在他血气将要干涸枯竭的时候,居然会遇到叶枫,还能找到希望。
这样的机缘,让他如何能不感激叶枫!
“客气了!”叶枫摆摆手,笑道:“该道谢的人是我才对,当初我不在京城,若不是您老出手庇护,我怕是要与那些红颜知己们天人相隔了。”
杜仲摇头轻笑连连。
当初他出手阻挠地灵宗,除了因为叶枫曾向他许诺过合一丹的事情,另一个原因是不想看几个年轻的生命被人杀掉。
可谁曾想,就是这小小的善念,给他带来了如此之大的收益。
不过这个叶枫,倒也着实是个妙人,恩怨分明。
自己与他有恩,他便涌泉相报;而地灵宗与他有仇,他便将其举宗夷平。
不过也只有这样的男人,才能被那么多小姑娘喜欢,才能为他奋不顾身。
“杜老,您尽快调息稳固境界。”就在这时,叶枫眼露跃跃欲试的精光,期待的看着杜仲,沉声道:“我很想见识一下,先天的手段究竟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