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领班看着三张照片,自己倒迷糊了,“照片长得都一样的,这咋分呢?”
“最左边那张。”长相虽一样,但是,内行的人能看出它们之间的气质,郑淳说出自己的答案。
女孩站起来与郑淳握手,“叶先生,恭喜你,成为雪奈公司的一分子,以后你就是我的副手了,我叫文咏珊,是产品总经理,你是产品经理。”
“合作愉快。”郑淳留意到握手的时候眼前的小女孩脸火辣辣地红了,保安领班提议,晚上一起去喝一杯,为郑淳的入职庆功,女孩犹豫了一会,最终还是同意了,郑淳很会看时机,立刻提多一个建议,“今晚那餐,我请。”
文咏珊带郑淳到他的办公室,放好东西后,又叫保安带他回宿舍,自己留在公司,帮他写好档案。
晚上七点,城郊这边开始热闹起来,很多民工刚刚下班,到大排档去吃饭,附近也着实找不到一间酒店,领班找了一个稍微高档一点的大排档,人还没来,他先在那里喝酒吃花生看电视。
“莫大哥,那么早到啊?”郑淳洗澡后换上常穿的牛仔裤和短袖衫,二十七岁的年龄被这套衣服衬托下成了二十岁的大学生,从相貌上看,跟文咏珊很搭配,走在一起别人会以为是大学情侣。
“咏珊今天怎么会不守时的。”莫泊勇看着远处,等着文咏珊的到来,郑淳给他斟满酒,“莫大哥,我们先吃着小食聊会天先,能跟我说说咏珊的情况吗,好增进同事间友谊。”
莫泊勇磕着葵瓜子,“咏珊啊,从小就受苦,家里穷得一贫如洗,父母没有文化知识,在农村耕田,每年砸锅卖铁供她上学,还硬硬供完她读大学,咏珊在本市读大学的,我经常给她带吃的和零用钱,她很勤奋,除了在图书馆还是图书馆,长得那么俊,四年来没谈过恋爱。”
郑淳想想也是,文咏珊的确长得像香港电影里的年轻女主角,难怪她跟自己握手会脸红。
文咏珊匆匆赶到,穿着过膝长裙,头发刚洗完没扎上,白色布昵公仔衣显得十分清纯动人,三人喝酒吃饭到十一点,在桌上谈论的都是一些个人生活碰到的趣事,郑淳妙语连珠,三句话之内必能把咏珊逗乐。
是时候该走了,郑淳结好帐准备随莫泊勇回宿舍,放眼看去,巷子里面什么也看不清,他有点担忧文咏珊一个人回去可能不安全,便提出送她回宿舍。
文咏珊潜意识是想拒绝的,面对郑淳竟然有一种奇妙的感觉,他身上散发着年轻有朝气的魅力,于是同意郑淳送她回去。
两人散步式走回去,在路上聊天,“叶大哥,你知道吗,你是第一个陪我走路的男人。”郑淳笑称,“是吗,我岂不是很光荣。”
生于逆境,乐观的天性培养出文咏珊的美丽,还有笑点极低,郑淳没有故意撩她,因为家中还有娇妻,但她还是笑得前翻后仰。
回到公寓楼下,文咏珊礼节性与郑淳握手表示感谢,然后心情轻爽走上楼,郑淳目送她上去,正准备要走,只听到“啊”的尖叫,“是文咏珊的声音。”二话不说,他立刻冲上去破门而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