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想了那么多种办法对策,又是大闹仙乐坊,又是接连冒犯了仙君魔尊,本以为要自败名声的计划要被打断,需要再接再厉……却没想到,在自己随遇而安,什么也没做的情况下,反而是这张脸、这身打扮替自己惹来了一身的恶意揣测。
他若有所思地摸着自个下巴,寻思着,难道自己这副模样,当真比一路做得这许多坏事好事、都要来得更重要?
正想着,拖了许久的烧鸡终于随着小二的吆喝声上来了,还附赠了一小碗稀溜溜清澈见底的棒子面粥。
没了斗笠和黑纱的影响,叶临风总算能痛快地吃肉喝粥了,虽然粥被煮的不知道加了多少次水,和白水差不离多少,但好在烧鸡够味儿,一口下去外酥里嫩,连细一些的骨头都能轻易咬碎,不需要多少别的味道就很香了。
经过在鹿城那两天,加上后来马不停蹄地去闯奇遇,这已经是叶临风这不到一旬来吃的第一顿饱饭。
最开始是在鹿城实在没肉吃,后来是看了那么多牲畜家禽的自杀,短期内没有胃口,如今,馋的感觉重新占领上风。
按理说作为仙修,辟谷是早晚的事,虽说对大部分人来说,无需像戒律一般禁食,但谁也不知道执迷于口欲的界限在哪儿,都会下意识地克制自己,对修炼总是有好处的。
从前的叶临风也被这么教导着,导致每每回到叶家时,都会一顿顿饭看着别人大鱼大肉,又被亲爹和姨娘以为他好的理由不准他吃肉。
‘都说了多少遍了我们修仙的不是和尚,可以吃肉的’,诸如此类的话说了几遍也没有用处,叶临风便只好在其它时间犒劳自己。
如今一切都不一样了,叶临风下定了决心要弃仙道入魔道,自然更无需管这许多,想吃就吃。
话说起来,再借了马匹走上几日,就能在这个月内回到叶家了。
没再多去理会邻桌几个凡人越聊越离谱的传言,叶临风嘴巴配合着筷子,动作迅速又不失优雅地将整只烧鸡吃得干干净净,骨头重新摆回盘子中,而后喊来小二结账,重新戴上遮掩面容的斗笠就上马离去了。
马匹是最近才买来的,不适合的佩剑用来长途飞行容易耗费过度,或是掌控不稳,叶临风便打算走一段飞一段,交替着来。
按照神书上的剧情,再过几个月,爹爹就会在家宴上宣布,由自己的儿子叶临风担任下一任叶家家主。
爹爹的想法,神书上也写得很清楚了。
【“临风啊,你在圣天门修仙也有不少年头了,我看你兴趣也不在此,也没闯出什么名头来,不如就把修炼的事放放,当做副业,啊是吧,和你师父洛门主打个招呼,回来学学叶家家主该会的东西……以后啊,等爹老了,这个家,就是你的了,不要让我失望。”
“爹,当初你送我去圣天门入道修仙时,洛门主和您不是说过吗,修仙之人讲究不问世事,远离凡尘的,您既然想让我继承家主之位,当初又为何要送我去圣天门,一住就是十年?”
“放肆,有你这么和爹顶嘴的吗?爹这还不是为你好!修仙的要真是不能管凡人的事儿,你们跑来跑去为民除害干什么,都交给官府不就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