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晚上时间,林旭宰了两只野狼,和萨乌玛下了九十九盘大炮轰小兵,以全胜告终。
终于到了关键一局的第一百局了,萨乌玛虽然不服输,也清楚自己赢不了林旭这个老手中的老手,把棋子一丢,耍赖道:“我累了,不玩了。”
林旭看了下时间,再过两个小时应该天亮了,“那最后一局,我们就留着以后下。”
一晚上没睡,林旭和萨乌玛都困的很,躺在一起睡觉。
林旭一点也不客气,把萨乌玛搂住。
萨乌玛象征性推了推,结果发现林旭已经睡着了,干脆往他怀里钻,很快也睡了过去。
周亮一直竖着耳朵偷听了好一会,见两人没动静了,这才爬起来,无限羡慕的看着林旭,一辈子要是能拥有一次他怀里的那位超级大美人,死也值了。
萨乌玛做了一个美妙的梦,梦里面她被坏人给抓住了,一个勇士冲出来救了她,然后把她带去了一个美丽的原野,动情的吻她,和她倒在原野上,心甘情愿的为彼此付出一切。
睡的正香呢,林旭醒了过来,发现天已经亮了,怀里萨乌玛在不老实着,身子蹭啊蹭的,小嘴还咬住了自己的肩膀,鼻腔不断发出轻嗯,脸蛋酡红,似乎,似乎是在做春梦。
林旭坏坏道:“喂,我说萨乌玛,梦到谁了,是不是我?”
迷迷糊糊的听到林旭的声音,萨乌玛松开了小口,喃喃着:“林旭,我好喜欢,好喜欢你,我。”
话没说完,萨乌玛再次咬住林旭的肩膀,身体哆嗦起来。
林旭亢奋了起来,不过发现周亮从不远处走了过来。
周亮下半夜醒了之后,就睡不着了,等了两个小时天亮了,四处走了走,看看能不能找到喝的,结果水没有,却发现小树林边上有两只野狼尸体,被吓了一跳吗,赶紧跑回来。
圣拜位于中东,气温一直偏高,特别是中午。要是赶路的话,早上和傍晚的时候是最好的。
现在气温正合适,林旭背起依旧在熟睡中的萨乌玛,叫上周亮,继续向东走。
周亮跟着林旭,四下看了下,目中全是旷野,心里隐隐担心起来,“哥么你说我们会不会走错路了呀,这种地方方圆百里都是旷野,要是迷路我们可就完蛋了。”
走错,怎么可能,林旭说道:“看看太阳,你就知道我们有没有走错了。”
周亮看向初晨的太阳,一拍脑门,“是啊,太阳是从东面冒出来的,我们一直朝着太阳走就对了。”
林旭说道:“一直朝着太阳走的话不行,太阳会随着时间改变位置,所以呢,方位也要随着时间来调整。看看草木的影子,看看太阳在空中的位置,方位的话很好判断的。有太阳,或者星月,有经验的人在荒野里一般不会迷路。真正最容易让人迷路的,是丛林,那种不见天日的丛林。”
“看样子哥么你是能人啊,一定经常走南闯北的。告诉你件事儿,我们今天早上能活着,是运气中的运气。你猜我之前看到什么了,两条狼。”周亮张开双臂比划着,“那么大的野狼,还没连尾巴呢,你说要是两只狼来吃我们,我们还跑得了?多亏呀那两只狼都死了,我猜是半夜的时候,狼群和什么野兽打架,被咬死了。”
林旭笑语道:“这个嘛,我可不是什么野兽。”
周亮愣了下,旋即弄明白了,“你的意思是,那两只狼是你宰掉的?骗人的吧你,那可是狼,厉害着呢。”
“再厉害,也只是野兽而已,人才是最危险的东西。不说狼了,你有什么打算?”
“我?还能什么打算呀,等出了这片旷野,我就去我朋友那里,办点货发回夏国,希望赚上一笔。要是可以的话,我还想看看这里有没有什么好门路,联系夏国那边发批货过来卖。咱倒手嘛,自然是赚钱要紧了。”
“也对,你来圣拜是做生意赚钱的。等到了阿拉贝运河,我就带着萨乌玛去萨窝,你呢,联系朋友去忙生意。”林旭没打算带周亮去萨窝,萨窝那地方,自己去就够了,带上萨乌玛是没办法的事情,周亮有路子,没必要麻烦他。
“哥么你不把我当朋友了不是,我们可是共患难过的。别说萨窝,女人窝我也能陪你去。我们就去萨窝,那里我没朋友,你有啊,说不定能介绍好生意给我呢。”
刚一见到林旭的时候,周亮还以为他是没钱但爱面子的人,身上的东西都是地摊货,现在再看他手上那块表,怎么看都是真的。
能戴着上百万名表的人,车技超神,身上一枚戒指竟然能变化成长剑,遇到一个金子打的公主也不卑不亢,一天时间就泡到手了,两只野狼也轻松收拾,要不是自己说,估计他都不会提。
这样的人,要是普通了,世界上就没个奇人了。
周亮很清楚和林旭还有萨乌玛在一起,会遇到危险事儿,可是直觉告诉他,林旭这个人很不简单,错过了,可能这辈子再也结实不到这种厉害的人物了,跟着他,多少能沾点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