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汐从戎狄的书房里摸了支笔叼在嘴里,哼哼唧唧的趴在床上冥思苦想,要怎么才能取一个吉利又好听又有内涵的好名字呢?
现在的书面文件几乎已经被电子文件完全取代了,所以用得到笔的地方已经很少。除了像戎狄这样,经常需要过目一些重要的文件,才需要更传统的文件留底。
用到的笔是环保的能源笔,不需要替换芯,只要用空了之后往管槽里注入黑色的能源液就好了。所以笔身比起以前的笔来说要粗上一些,沉甸甸的很有质感的一根。
黑金色、笔身线条流畅低奢的能源笔被戎狄骨节分明的大手握着的时候,常常无端会让人和性感这个词联想到一块。可换成渝汐用嘴巴像小兔子叼胡萝卜那样叼着,只会惹得狼馋。
一具温热结实的躯体压上来,狼被引来了。
戎狄揉了揉怀里的人,好笑地问:“我说我的笔去哪儿了,怎么被你拿走了?”
渝汐左手抱着一个本子,也是从戎狄那偷来的,他想着用传统的手写方法看看能不能更有灵感一点呢。
他鼓着腮帮子,含糊不清地说:“我的新店要开张了,名字我还没想出来呢……”
渝汐原本的脸型很小巧,但因为趴在枕头上的缘故,少年的脸颊挤出了一点小奶膘。他琥珀色的眼眸碎光在长长的睫毛缝隙间露出来,像迷了路的小兔子,很惹人疼。
戎狄像个溺爱孩子的老父亲,凑上去在他柔软的发顶亲了一口,纵容地说:“那就休息一会儿吧,先别想了。”
渝汐无语地瞥他一眼,摇摇头。得了,比自己还不靠谱的人出现了。自己这么不靠谱一定是被戎狄给传染的!
他看着渝汐的样子,心里痒痒的,伸出手抹了下少年软嘟嘟的下唇,哄他:“那别咬着了啊,下巴不酸吗?”
“它有什么好咬的,又没有味道。不如来咬我吧?”戎狄提议,又道:“或者来咬我的笔也行。”
渝汐把那支黑金色的笔取下来,奇怪地问:“我现在不是正咬着呢……???”
他突然反应过来戎狄指的是哪个笔,顿时脸颊涨红,骂他不要脸,叫他赶紧滚蛋不要影响他的思考。
戎狄立马收起不正经的态度,老实地帮忙想名字来反省错误,“‘汐’字不好组词啊,汐汐。”
渝汐叹了口气,“是啊。其实我还挺无所谓的,但是大家都说这是我开的第一家店,名字和我沾点关系会好一点。”
戎狄摸了摸下巴,思索一下一本正经地说道:“毛茸茸?”
渝汐:“……”又不是开宠物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