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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1 / 2)

林慧娘笑道:“这有什么不方便的?我本来也没打算藏着掖着。”

三人说着话,进了正房。

妯娌两人在炕上坐下来,和赵氏先打起了招呼,林慧娘倒了几碗热茶放到炕桌上,自己利落地窜到炕上,盘着腿坐好了。

等郭氏、刘翠花与赵氏闲聊了一阵子,林慧娘才说道:“大伯娘,三婶儿,我跟你们说说怎么发豆芽儿的?”

“行行行,你快说。”妯娌两人连忙点头道。

林慧娘端起自己的水,喝了口润润嗓子,这才按着自己所做的步骤一一讲给了郭氏与刘翠花妯娌两人听,她讲的十分细致,就怕两人有听不懂的地方。

不过听不懂也没什么,反正她人就在跟前儿呢,哪儿不懂她就再讲一遍就是了。

好在郭氏与刘翠花的理解能力都没问题,她说完,问了句:“大伯娘,三婶儿,你们都明白了吗?”

郭氏与刘翠花两人不约而同地点头回道:“听懂了听懂了,这看起来挺简单的嘛!”

林慧娘笑道:“是不太难,主要是发豆芽儿的时候要小心着点儿。”

郭氏拍着胸膛道:“等大伯娘家里的豆芽儿发好了,也给你送些尝尝!”

林慧娘哈哈一笑,“好啊,那我就等着吃大伯娘发的豆芽儿了。”

刘翠花也不甘示弱:“我也给你送!”

几人说着说着,刘翠花便将话题转到了林康夫妻两人身上,她知道昨个儿林慧娘是去县城送豆芽儿去了,本来她还想着等林慧娘回来了,问问她林康他们小夫妻的情况如何,只是昨天突然下起了大雪,刘翠花便没出门,今天过来了,想起来这一茬,她便问了。

林慧娘说道:“三哥和三嫂都好着呢,生意也很好,三嫂也能给三哥帮忙。”

刘翠花先是笑着一拍大腿,随后又说道:“哎呀,我啊,就等着他们给我生个大胖小子了。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抱上孙子。”

郭氏笑道:“怕什么,反正你媳妇儿都已经娶进门儿来了,孙子不还是早晚的事儿?”

刘翠花啐了她一口:“大嫂你孙子都几个了,你当然不急。”

郭氏拍着大腿哈哈大笑。

------题外话------

今天早上早起,又没能睡午觉,好困啊,但是明天还要接着早起去搞我那模型,吐血

第一八二章 练字(一更)

妯娌几人说笑了一阵子,反正现在家里没什么事情刘翠花是因为她出门时便将家里都收拾好了,而郭氏则是因为有儿媳在,郭氏与刘翠花在林慧娘家待到天将黑,才各自回去。

送走了两人,见天也黑了,赵氏干脆便从里头将院门拴上。反正他们家现在在家的男丁只有林安一个小孩儿,还是早早关好门算了,省得天黑后再来关门,还要端着蜡烛。然而一直到了现在风都还没有停下,可想等一会儿天黑后也不会停,而到时再来关门,就还要再护着蜡烛不被风吹灭。

眼看着天将黑,赵氏栓好门,干脆先回房问了三个儿女晚饭要吃什么,随后和林慧娘一同去了厨房做晚饭。

今日虽然雪停了,但凛冽的寒风却是刮了整整一天,冷得很,还是早早吃完了饭到炕上躺着去为好。

今日的晚饭不再是面条,而是拌的疙瘩汤,林慧娘近来最喜欢的咸汤,就是面条与疙瘩汤了。只是疙瘩汤没有面条抵饿,因此,她每次都要喝上两大碗才肯罢休。只是即便吃的这么多,若是睡得晚一些,她还是会在睡前感到饿。

吃罢了饭,林慧娘与林丽娘帮着赵氏将碗用温水刷出来林丽娘现在开始被赵氏叫着学灶上的活儿了,便到了赵氏屋子里。现在时辰还早,睡也睡不着,还是母子四人先挤在一间屋子里玩上一会儿打发打发时间,等晚上一些再回房去睡。

与想象中的不同,玩儿的只有林慧娘,因为赵氏在抓着林丽娘姐弟两个继续识字。

虽然已经在为林安上学堂准备了,但到底现在还没有安排好,林安也只能继续在家里跟着赵氏学习。

与林安的专心致志相比,抓耳挠腮的林丽娘看上去完全是一副学渣的样子,林慧娘托着腮看了一会儿,便也加入了学习的行列。

只不过她没有直接表明自己也在学习,而是装作围观的样子。

她之所以开始奋发图强学习了,是因为她想起这个年代的字全都是繁体字,而后世用的是简体字。虽然说几乎所有的国人都具备一定的简繁体转化的能力,但因为没有系统的学过,到底认识的繁体字不多,为了以防万一自己变成不识字的盲,林慧娘觉得自己还是先学学的好。

赵氏瞥了她一眼,说道:“阿慧,你也拿笔写写。哪怕你先前学会了,但不经常用,时间久了也是会忘的。”

听完赵氏的话,林慧娘松了口气。

她还以为赵氏看出来了什么呢。

平复了一下内心的庆幸,她应了一声,转身去拿了纸笔过来,趴在炕头的木箱子上,拿着本林仕的书开始“复习”。

虽然穿越过来的时间不短了,但并没有多少拿笔写字的机会,因此,林慧娘对着毛笔依然很是为难。

虽然在守着林丽娘与林安学习,但赵氏的注意力却一直有分了一些在林慧娘身上,此刻见她咬着笔杆皱眉苦思,她无奈地轻叹一声,对林慧娘说道:“阿慧,你多练练,便知道笔怎么用的了。”

家里现在富裕了,赵氏便也不再吝啬笔墨钱。

她虽然没有打算让林慧娘成为才女,但能写得一手好字,到底是百利而无一害。

林慧娘应了一声,心里也下了决定要练好毛笔字。

说到底,若是没有意外,她就要在这个时空终老了,而在这个时代,她不会写字怎么能行?前世作为一个学霸,写好毛笔字虽然看起来挺难的,但林慧娘并不觉得这会有在实验室里扎根许久,才得出一个结论、或是连结论都得不出来要难,而她现在要做的,就是征服毛笔字这座大山!

看着她燃起了熊熊斗志,赵氏平直的唇角微微扬起了一个不显眼的弧度。

说要练习使用毛笔,林慧娘撸起袖子便开始行动了。

她也有被誉为“不可治愈”的拖延症,只是她这病症极其轻微,只在不要紧的时候才会发作,而在有事要做的时候,她就会变成正常人。

怕袖子沾上了墨迹,林慧娘干脆将袖子高高挽到手肘处,露出了一截纤细的小臂来,不过因着屋里烧着火炕,她并没有感觉到冷。

她回忆着拿笔的姿势,到旁边的砚台里蘸了蘸墨,神色严肃地在纸上落下一个大字之所以写大字,是因为这是练字必须要经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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