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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2 / 2)

紧接着,储立明和汤洛妃都被他们救上了地面。轮到我的时候,乔俊烈紧紧握住我的手,用他强而有力的臂膀,将我拖回了地上。

我颓然坐倒在地,四肢百骸仿佛散了架般疼痛。

——终于捡回了一条命。

四周停满了消防车和警察,还有一些救援车辆。消防官兵和公安干警忙忙碌碌,正在清理现场。我游目四顾,却见不到陈爝的身影,不知他是否身体虚脱,被抬上了救护车。

远处的刑具博物馆,此时已烧成一堆黑漆漆的废墟,主体的建筑结构虽在,但我知道,其内部一切,都已沉于地宫之中。

这座巍峨矗立的“刑具”,终究还是完成了它的使命。

第十一章 终章

回到上海后,我得了严重的肺炎,大病一场,在医院住了两个星期才康复。

在我生病期间,汤洛妃来探望过我一次,那时恰巧陈爝不在,我们聊了很多事。从她口中得知,袁秉德在夏栋才的律所还留了遗嘱备份,这份遗嘱经过公证,根据《继承法》及《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属于有效遗嘱。

袁秉德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将刑具博物馆及内部一切刑具都归于董琳名下,其余资产分为两份,一份捐给慈善机构,另一份则均分给其余子女和汤洛妃。但因袁秉德的子女均已死亡,且都没有子嗣,所以最后遗产都由汤洛妃继承。至于谭丽娜,鉴于袁秉德又加了一条补充条款,自然是一分钱也拿不到了。她听到这个消息后,不知会做何感想。

至于闹得人心惶惶的“阎帝案”,警方挖出了地宫的尸骨,经过dna检测,基本确定了死者的身份,正是那些失踪的被害人。至此“阎帝案”正式告破。凶手袁秉德的身份一经媒体公布,立刻引起了轩然大波,大家难以置信,无论如何都没法将一个成功的富商和一个连环杀人狂联系在一起。网友分成了两派,赞许者有之,辱骂者有之,关于这件事引起的讨论沸沸扬扬,过了好久才平息。

就这样,又过了一月有余。

那天,我参加了一位老同事的婚礼,回家的时间较晚,我原以为陈爝已经睡下,谁知客厅里灯还亮着,一进屋就见他坐在沙发上看书。

刚从刑具博物馆回来那会儿,陈爝的情绪十分低落,整日整日不说话,有时候饭也不吃,只是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知是为董琳的死感到惋惜,还是因没能及早破案而觉得自责。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慢慢恢复了原样,尤其是最近几天,话也变得多起来。

“回来啦?”陈爝还是低着头看书。

“是啊,你怎么还不睡?”我从冰箱里拿出一罐冰汽水,坐在陈爝对面。

“睡不着啊,就起床看书了。”陈爝合上手中的厚书,抬眼看我,“怎么样,你也睡不着吧?不如我们聊聊天?”

没想到他会这么说。平日里他很少主动找我聊天,就算找,也是为了损我几句。

“对了,关于刑具博物馆,我这正有个问题想要请教你呢!”我喝了一口汽水。

“哦?”陈爝表现得很惊讶。

“你说这古人何以要建这么一座地宫,又将其装饰成阴曹地府的模样?我真是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是明代某位巨贾闲来无事,斥巨资建造这么一座地宫,为的就是过一过假扮阎罗王的瘾?

我想世界上应该不会存在这种人。

陈爝笑着说:“我还以为什么事呢!韩晋,枉你还是历史专业出身,竟连这样简单的事都没能想明白?实在太让我失望了。”

我没好气地道:“这里也没别人,你就别卖关子了。知道就说,不知道我可回房休息了。”

“这座地宫虽然在历史上没有任何记载,但要找其蛛丝马迹,倒也不是那么难。比如在明清笔记小说中,就有许多类似的描述。”陈爝突然发问,“韩晋,你应该读过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吧?”

“我当然读过!”

“那你是否还记得,《聊斋志异》中有一篇叫《丰都御史》的故事?”

说实话,我有点记不清了。

陈爝见我不答,继续说了下去:“这个故事里提到了一个深不可测的山洞。洞中相传为阎罗衙署,但却从来没人见过牛头马面之类的东西出来公干,且洞里面的一切刑具,都要由人间的丰都县供应。而在袁枚的《子不语》中,山洞则变成了一口井,百姓每年都要往井里投三千两银子。在慵讷居士的《咫闻录》里面,也有一口枯井,‘深黑数十丈,行人至此,僧以竹缆燃火烛之,杳不可测,相传能通冥界’。这种故事通常都是讲述一个不信邪的官员或绅士下到井底,见到了阎王爷,再出来时就信了。你觉得这说明什么呢?”

我惊讶道:“难道都是人假扮的?”

陈爝“嗯”了一声,才道:“你还不算太笨。没错,你想想看,每年三千两银子,去买纸钱也好,直接投入枯井也好,都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其中自然会有人做些手脚,届时当地官员与绅士都少不了捞上一笔油水。他们要做的,就是让百姓相信,这井底确实有鬼。老百姓若有胆量下井,也能亲眼见到他们修建的‘地府’,胆子再大,也会被吓得魂飞天外。这种吓破胆的人,相当于一个行走的广告,四处告诫大家,井底直通地府。”

我感慨道:“没想到这明代的地宫,竟然还有这么一个作用……为了钱,人真是什么都干得出来!竟生生造出一个阴曹地府!”

“对了,你看看这个。”

陈爝将一份报纸推到我的面前。面朝上的是娱乐版,通常会刊一些八卦明星绯闻或者是娱乐圈秘事等,不过内容的真实性就不敢保证了。毕竟这种版面为了吸引眼球,什么都敢写。

我拿起报纸,一个熟悉的名字映入眼帘。

——前夫尸骨未寒,汤小姐又嫁作人妇!

报道讲的是汤洛妃与一位从事珠宝生意的富商订婚,两个人将于下个月举办婚礼,届时会邀请记者来参加。写这篇报道的记者看来对汤洛妃很不待见,用词如刀,把汤洛妃称为“黑寡妇”,把那位富商称为“接盘侠”。

我看了之后十分气愤,对陈爝说:“这种毁人名誉的东西都能印出来,世风日下!”

“韩晋,袁夫人嫁了富商,你没有伤心吧?”陈爝露出他标志性的坏笑。

“伤心,我为什么要伤心?”

话虽如此,但见到汤洛妃嫁人的新闻,心里总有点不是滋味。难道我又喜欢上她了吗?我自己也没有答案。不过我还是会为她献上祝福。

“没什么,我怕你受不了打击。不过现在看来,你的病症比从前轻多了,不会过分沉溺于不切实际的幻想之中。”陈爝扬起了眉毛。

“我什么时候沉溺于不切实际的幻想了?我看见袁夫人能找到自己喜欢的人,打心底为她感到高兴!你这种自私的人,当然无法理解我的想法。”

“韩晋,你不觉得奇怪吗?”

陈爝没头没脑说了这么一句话,我完全不明白他想表达什么。

“奇怪?”

“我是说刑具博物馆那个案子。”陈爝意味深长地道,“你不觉得有点奇怪吗?”

“案子不是已经解决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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