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怕他善变,他嫌他脏。
面对爱人一切合理的怀疑,林有匪无可辩驳。
他愿意用一生来证明自己并不善变,却无法否认曾经有过的污点。
十五六岁的少年人,在泥泞的人间独自跋涉,为了攀高,难免会脏了鞋。
一将功成万骨枯。这是古今至理。那些曾洒在他林有匪座前的血,腥臭浓烈,永远无法磨灭。
可只鹿秋明这冰山一角,就已经让路星河对他时刻忌惮,回头看那披荆斩棘的来路,他有太多藏不住,也不想藏的脏污。
因此,哪怕他自知是对方的心病,却也知道未必能做他的良医。
极速下坠的风呼啸在耳边,路星河被死死地抓着,指甲嵌进肉里,疼得他猛地打了个激灵。
抱着他的这个人,脚背在窗台上重重地磕了一下,以不可思议地角度护着他转了个身,他被人面对面地抱在怀里,他在上,而对方在下。
“林有匪?”骤然清醒过来的路星河倏然睁大了眼睛。
林有匪虔诚地吻了吻他的嘴唇,说:“听着,这不是你的错。”
触地前的一瞬,怔忡的路星河被甩出怀抱,狠狠地往上一推。
“砰————”
一直紧紧拥抱着他的男人终于在最后一刻放了手——林有匪竭尽全力试图增加他生还的可能性,全然无所谓被垫在底下的自己会因此而受到更大的冲击力。
在这最后的一刻,他什么好听话都没有说。甚至没有像往常那样吻他的额角,用湿热的舌尖来勾他的耳垂,黏黏糊糊的声音像吹向心间的暖风,“宝宝,我喜欢你,这辈子也只喜欢你一个。”
这个人说的,是真的。
陷入昏迷前,路星河想,他的确只爱他一个,连他自己都得往后排。
他怕他醒过来后自责,因此未雨绸缪地留下一句最简单的遗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