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芷蕾曾以为这只不过是一句“文学创作者”口是心非的自嘲。
结婚后,她才深刻地体悟到,这并不是自嘲,而是江麦云对他自己了解透彻后的一句自白。
正常人对爱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共情能力。
就像江诗茵极其喜欢家里的那只大金毛以及可爱的毛绒娃娃一样。人类与生俱来对爱的共情能力,使得小朋友们很容易把自己代入到宠物和玩具身上。
他们会想当然地认为宠物和玩具跟自己一样,都是需要被照顾和宠爱的孩子。因此极少有小孩会虐待小动物和玩具娃娃。
可江麦云不同,他天生就缺失这种感知爱的能力。
他出生在一个家庭氛围相对的压抑、男权至上的家庭,从小就生活在极端矛盾之中。江麦云的父亲脾气暴躁,对儿子的管控极度严苛,动辄打骂。而江麦云的母亲出于某种补偿心理,对他溺爱又纵容。
可在冰火两重天中的江麦云,无论是对父亲还是母亲都一样的无感。他从小便对任何人都没有所谓的感情寄托。
在他心里只有自己,其他人和死物无异。
到了常人需要恋爱与婚姻的年纪,江麦云对和女孩子建立起亲密关系这件事,丝毫不感兴趣。
而三十岁以后,他之所以会选择与王芷蕾恋爱、结婚也不过是为了从中获利。
毕竟只要一纸婚书,他就可以得到一个年轻貌美、值得炫耀的驯服玩具,还可以顺便给自己营造出一个家庭幸福美满的成功人士形象。
江麦云缺乏的这种人类对爱的感知能力,正是建立“良知”所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之一。而构成“良知”的另外一个要素叫做“义务感”。
义务感是指正常人会潜意识地认为自己对其他人有一种默认的、无法推脱的责任。这个感觉往往深藏在心中,是绝大多数人与生俱来的本能,而非后天养成的技能。
当一些意外发生时,这种本能会催生出很多情绪。比如当亲近的人生病时,我们的内心会感到十分焦灼。而当发现自己的孩子走丢时,父母也必然会觉得惊恐与担忧。
这些情绪用不着刻意酝酿,便都会因为潜藏的义务感,而自然而然地显露出来。
可江麦云不仅缺乏对爱的共情能力,还完全缺乏这种义务感。
他没有作为人夫的责任感,因此每当对王芷蕾动手后,江麦云也并不会觉得愧疚。而伪装成自责的样子,也不过是为了能够安抚王芷蕾,让生活可以按照他所想要的样子继续下去。
王芷蕾也曾心怀希冀,她一遍一遍地告诉自己,有了孩子以后,本能的父爱一定会让这个男人发生变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