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泽哼了一声,“最下等的兔子,卖不到三文钱。还不如用着毛做手套呢!”
阿泽在朱乡长家住了三个月,每天都上山,这是他今天收获最少的一天。
杜云溪连忙把兔子抱过来,也不管是不是有血迹,兴奋的差点尖叫起来,“既然不值钱,那就给我做手套吧!”她小时候自己一个人在孤儿院,冬天的时候小朋友都有手套,唯有她没有,。那时候她很渴望自己也能有一副保暖的手套,等她长大了,就成了遗憾。
杜云溪突然俏皮的像个孩子,亮晶晶的眼里是简单的幸福,看的阿泽竟然心头温热,如果人能一直这么开心,或者说是她,一直开心下去,没有强自镇定,也没有理智应对,一直无忧无虑下去该有多好。
杜云溪抱着兔子,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对了,你们吃过兔子肉么?”
阿泽嗯了一声,心情很好的说了很多话,“兔子肉嫩,但很难吃。平时抓了我都是剥皮卖,兔子都扔了。”
杜云溪嗯了一声,“确实不好吃,但是兔头却是个好东西。可惜今天只打了一只,等晚上吃过饭,我给你开小灶!”
阿泽感觉自己被触动了一下,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说要给自己开小灶,这感觉......
两人下山的时候已经日落了,山路有些不好走,杜云溪之前脚上带着伤,这几日虽然休息了可仍然落了一点病根。下山的路并不好走,杜云溪很快变得气喘吁吁。
阿泽背着兔子和鱼,本身已经很重了,但看着杜云溪咬着牙坚持的样子,汗涔涔的样子比寻常女子都要坚韧,他突然就觉得看不下去,绝对不能让她在受这种苦。当下把她手里的木棍打掉,然后猫着腰等候在她前面。
“干什么,我自己会走。”杜云溪尴尬了一下,前世今生她都没有和男子这么接触过,还有些难以启齿。没想到阿泽更艮,就待在那也不动。
杜云溪的脚疼的厉害,便也不再推辞,背到山下再让他放下来好了。就这么一直走,直到了山下,杜云溪正准备让阿泽放自己下来,却听见背后一声尖叫,“妈呀!那不是杜云溪么!怎么和老朱的儿子!”
杜云溪回头时,那叫喊的人刚刚转头走,杜云溪一下子认出来,这是杜家二叔的闺女,杜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