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明伟恍然大悟:“原来是磊子啊,我就说以前怎么没见过呢!”
季曼被季建华和季建强骗去鹞子山的那天,杨树大队的人帮忙找了整整一夜,才在清早找到浑身是血昏迷在山上的她,同时还在不远处找到了另一个更狼狈的小男孩。
当时没人认出小男孩的身份,大家便先带着他下了山。
季明伟忙着干活和给妹妹补身子的这段时间,鲜少出去找人玩,但干活的时候倒也听人提起过,小男孩是以前住在杨树大队的姜家的孩子。
姜家在杨树大队也是出了名的人家。
杨树大队原本只有季、于两姓族人,姜家是为数不多的外来户之一。
姜家老头娶了个带儿子的寡妇,前头的大儿子便成了在后娘手下讨生活的可怜孩子,最难的时候差点被饿死,只能出门自己去谋生路,不知道在外面奔了什么前途,多年以后便带着妻子和儿子回来了。
从姜家分出来单过以后,姜老大一家的生活原本倒也称得上安稳幸福,随大流过着不好不坏的日子。
但是后来……家破人亡,三岁的儿子也不知所踪。
那个不知所踪的儿子,便是大家前阵子才从山上找到的小男孩了,彼时他已经跟野人差不多了,狼狈至极。
知道了他的身份以后,季明伟便没有之前的生气了——人家孩子在山上待了好几年,野性难驯是正常的,计较他瞪曼曼这事,有点说不过去。
“您没把这孩子送回姜家?”季明伟挑了挑眉,疑惑道。
姜老大一家虽然没了,但姜老头还活着啊!虽然没住在杨树大队了,但是把孩子送过去也费不了多大事,总比这么不明不白养着轻松吧!
闻言,磊子的眼神更凶狠了,怒气冲冲地瞪着季明伟,龇牙咧嘴的,看那样子,要不是于大成还拽着,都要直接扑上去咬人了。
他才不要去姜家!
这兄妹俩也太坏了!当妹妹的害他被发现,当哥哥的又说要把他送去姜家,两个人都是大坏蛋!他恶狠狠地想道。
早知道就不救那个傻丫头了!还不如任由她摔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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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自从得知父母的噩耗之后,姜成磊便对大家口中所谓的“回归正常生活”反感至极。
他才不要去姜家呢!与其在山下被坏人磋磨,他还不如自己一个人待在山上,与猛兽为伍,餐风露宿也比去姜家好。
但是,胳膊拗不过大腿,在他不想恶意伤害好人的情况下,他还真拿于大成他们没辙。
同样的,在知道姜家人是什么德性的情况下,于大成也不忍心直接把他往姜家送,怕今儿他送去的是活蹦乱跳的孩子,明儿就听说了孩子的死讯。
更何况,就算于大成这边想送,姜家也不想接。
姜家搬离杨树大队以后,就举家搬去了后娶的寡妇娘家那边,都不属于东风公社的范围了。
杨树大队这边递了消息过去,姜家装聋作哑,明显是不想平白接个累赘回家。
于是,事情就这样僵持住了。
磊子想回山上,于大成不可能同意他回,他就趁于家人不注意的时候偷跑,这不,今儿这又是一次失败的偷溜。
事实上,这样的偷溜和追赶,这段时间已经进行过好几次了。
于大成苦笑不已,简单解释了几句之后摇头道:“这孩子在我家待不住,总想回山上去。如果我们不知道他还活着便罢了,既然知道了,总不好就这样任他在山上自生自灭。”
鹞子山哪里是能住人的地方!就算是年轻力壮的壮劳力,在那种猛禽猛兽频繁出没的地方也活不了多久的,磊子这么小的娃儿,要不是恰好被死了小崽子的母狼捡了去,现在的坟头草估计都有他本人那么高了。
哦,不对,山上的野物可不会帮他立坟,只能说他现在估计早就连骨头渣子都不剩了。
现在又不是旧社会了,不时兴把人家好好的孩子逼到山上去当劳什子“白毛女”,于公于私,于大成都不能放任他回山上。
听到于大成的话,那个被叫做磊子的男孩梗着脖子道:“我,就要,回,山上。”
三岁以后便再也没有跟人说过话的他说起话来明显有些不顺畅,但他并没有像其他说话不利索的人那样结结巴巴不断重复,而是一字一句地说出自己想说的话,卡顿不可避免,却丝毫不显狼狈瑟缩。
季曼偷偷觑了他一眼,目光刚落到他身上,便胆怯地缩了回来。
眼神是收了回来,但心里的好奇却迅速生根发芽,随风生长。
这个小哥哥好奇怪哦!她如是想道,山上明明那么可怕,他竟然不想在家里待着,非要回可怕的山上……
于大成难得板起了脸,声音冷硬,断然拒绝:“不行!”
磊子不为所动,倔强地抬头看他,眼睛黑漆漆的,像是黑暗的深渊,又像是纯粹的黑曜石:“就要,回!”
于大成不顾他的抗拒,没好气地揉揉他毛茸茸的小脑袋:“就要回也没用,你说的不管用,我说了不让回就不让回。”
磊子仍旧梗着脖子一脸倔强,虽然没有继续回嘴了,但是,他也明显没有听话的意思。
一看便知他这又是在谋划着下次趁人不备偷溜。
于大成觉得又好气又好笑,嘀咕道:“不知道的还以为鹞子山上有什么宝贝呢!那么有吸引力。”
见状,季明伟心里不由得有些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