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繁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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啵。
酒栓被拉开,一瓶的纯度38℃高粱酒香瞬间飘散在空气中,抬手将透明的液体倒落在玻璃杯里。
童无邪将全新的安眠药给拆封,到出了十来颗的锭状物,唇角牵起一抹苦笑,活了四十五个年头,有谁像她这般活得没底气,活得狼狈不堪?
前二天,那个冰冷的老公牵着一名六岁大的小男孩回家,他说这男孩是他与秘书生的儿子,是他的亲生骨肉,不管他错得多么罪孽深大,不管她这个老婆会不会恨他,他都要让小孩认祖归宗,因为这是他唯一的孩子。
他的出轨只因她童无邪的不孕。
然后,男人牵着小男孩转身离开别墅,再也没有回来。
接着,她就接到爸妈的电话,妈妈哭着一直跟她说对不起,而爸爸却骂她是个赔钱货。
「我怎么会养出你这么笨的女儿,还以为让你嫁给雷先爵,生个儿子就可以添笔富贵,却没想到你生不出个狗屁来!」
爸爸的评论一直回盪在自己的脑海中,她才明白原来即使是亲生女儿,终究还是小老婆的女儿,就是不比人家正室的小孩,百依百顺活了这么久,到底是为了什么?
她想离婚,但爸爸却不允许,只为了可以用她做为筹码再跟雷先爵狠狠要一笔赡养费,至于疼她的妈妈却也要她继续依了爸爸的话。
为什么要让她如此痛苦?
无法爱到雷先爵已经让她的心伤痕累累,现在还要维持甜蜜夫妻的形象,她真的做不到…..
所以,最后她选择一杯高粱配安眠药,替这一切的不解找个出口。
颤抖着手将所有安眠药丢入口中,再一口气喝下那杯烈酒,她闔上眼,泪水滑落脸颊,任由一室黑暗将她给吞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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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已经涣散的意识,静止的时间,在这一刻突然自抽离的时空中又拉了回来。
痛,椎心刺骨的胀痛及抽痛不停地袭击童无邪的脑袋,让她觉得整个头颅都快要爆开来,忍不住低吟出声,且挣扎着掀开沉重的眼皮。
漆黑佈满整个空间,藉由外头的路灯才依稀可以辨识自己身处何处。
她……怎么没死?
网路上不是写着酒精加安眠药会让一个人致死,难道是自己吃的剂量不够多?
虚软地坐起身子,伸出手转开檯灯,大眼朝着床头柜一瞧,竟然没有那瓶高粱酒及安眠药罐,是她眼花了吗?死亡只是她梦中的一个光景?
童无邪自嘲地笑了笑,怎么连自己的生死都不能够由自己来掌控,果然彻底彻尾是个任人摆佈的娃娃。
走进浴室,她正想拧个毛巾,擦去额头的冷汗,可在见着镜子里应出的脸孔,她着实地惊愕住了。
乾净的镜子映照出的不是一个四十五岁有着鱼尾纹,皮肤蜡黄的中年女人,而是肌肤吹弹可破,晶莹白皙的年轻女人,这是她年轻的时候。
怎么会这样?
慌忙地奔出浴室,她来到化妆檯前,镜子里依然是个年轻女子,这让她怔怔地看了好一会,视线下移,看见摆在檯上的桌历,上头的日期竟然是二十二年前,为了确定自己没看错,她拿起桌历一页页翻着,年份印的都是同一个。
二十二年前……
她重生了?很荒谬离谱的事情,但真的发生了,而且是发生在她身上。
这是二十叁岁的她。
记得她是二十二岁,自大学毕业没多久,就嫁给了雷先爵,表示他们的婚姻才一年多而已,才开始没多久。
一年可长可短,但比起二十二年的婚姻,也不过是二十二分之一罢了。
时鐘指在半夜十二点半,童无邪重新躺上床。
这时雷先爵没有在床上,代表着他还在应酬吧?或者是成堆的公事没做完,又留在公司加班。虽然他是总裁,但他对自我的要求很高,在他心中,工作永远是摆第一的吧……
不,或许婚姻当中,前几年仍是如此,但之后许多年可能是秘书摆第一吧。
否则他怎么会选择出轨,与秘书滚上床,且没有爱,哪来的爱的结晶?
她不懂老天爷为什么要让她重生。
是要她在一次经歷百依百顺的生活,是要惩罚她的愚昧无知吗?
心底的不甘急速膨胀累积,童无邪咬咬牙,她已经受够了当四十五年的木偶娃娃,她不想再花个二十二年重覆同样可笑的生活,然后到四十五岁的那天,再次喝酒吞安眠药?
她不要人生如此的劳心。
想起自己那些百依百顺的模样,压抑的生活。她从没有自己的喜好,都是妈妈说什么好,她就学什么好。她从没有自己的决定,爸爸说读哪间学校,她就点头附和,只希望能够得到多一点爸爸的在乎。
印象中,爸爸来看她们母女时,总是来匆匆,去匆匆,爸爸总是说他很忙,好多生意要谈,然后在客厅里待不了多久就离开,坐上车子长扬而去,虽然会带给她玩具及食物,但却不曾好好陪她说说话,听她讲最近学校发生的事情。
唯一一次跟她谈话最久就是要她嫁给雷先爵。
当他拿着雷先爵的照片给她看,她的心跳瞬间彷彿停止,那张英俊好看的脸孔摄去她的心魂,她对他真的是一见倾心。
而她以为雷先爵会选择跟她结婚也是有着相同的感觉,但后来她才发现是自己太过天真,他们的婚姻也不过是上一代履行的约定。
雷成威在当兵回来之后,自己开店投资电子產业,但因为研发过程不顺,造成资金周转不过来,跟周遭朋友寻求帮忙,最后只有童嘉杰答应帮忙,犹如及时雨来临,让雷成威心怀感恩,也因而飞黄腾达发大财,更是与童嘉杰结下兄弟情义,甚至允诺若童嘉杰有女儿,那一定会娶过门当雷家媳妇。
童嘉杰看着雷成威致富,但自己却还是当个公司的小主管,虽然妻子连生叁个都是男孩,应该高兴才是,但他始终念着不忘那个诺言,一直想着若有个女儿,就可以靠女儿吃穿不尽。
也许是因为童嘉杰的心心念念太过强烈,一个偶然的酒醉契机促成这段姻缘。他并不是真的多爱小叁,但因小叁生了个女儿,他也放不甘愿就此放手,回家对妻子好说歹说,才让妻子同意让这女儿认爸爸。
童无邪还记得结婚时,自己欣喜以后每个早晨都能够在喜欢的人的怀抱中醒来,心口都溢满着甜蜜,但婚后没多久,这份心情就彻底被浇熄。
只是她一直骗自己,一天又一天的等过去,一日又一日的重覆着乖女儿的身份,想着总有一天等待是会有结果的。
但,没想到等到最后,竟然等来的是另个女人的孩子。
该说自己蠢,或者说自己丧失了察觉力吗?
她应该在十几年前就睁大双眼看清楚才对,可是人总是有裂根性,不见棺材不掉泪。
而她有幸可以走一遭鬼门关,老天爷帮她看清事实,没有优越的能力就别想捧着金饭碗,所以她该学着不要执着。
学着,忍无可忍,无须再忍。
想着想着,童无邪感到睡意来袭,她没有强撑起精神等着雷先爵回家,也很自然的认为他不会回家,因为她二十叁年来已经很习惯常常自己一个人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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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濛中,女人感觉到床的另边似乎轻微下陷,但她不久前才刚经歷重生,身体严重疲累,因此她下意识认为是自己的幻觉,丝毫没有转醒的跡象,继续沉溺在梦里头。
男人的黑眸扫了一眼躺在床上背对着他的童无邪,浓密好看的眉毛微挑起,他以为当他进房门时,她会靠坐在床上,摆着讨好的脸孔,对他说「你回来了」。
自结婚开始到几天前,这女人总是这样做,不管多晚,总是强撑起精神等待着他回来,他从没多说什么。
对他来说,童无邪也不过是遵从父母的意思娶来的女人,她要做什么,他都无所谓,只要别打扰到他的生活节奏即可。
想着,雷先爵掀起薄被,童无邪优美的背影落入他的眼中,让他突地瞳孔紧缩,一道邪火自腹部窜升上来。
以往她老是穿着棉质可爱保守的睡衣入睡,规规矩矩的,让男人一点欲望也没有,除非是他隔一段时间没有发洩多馀的精力,才会抱她。
雷先爵的个性是不爱浪费时间在风花雪月上,跟业主去酒店谈生意,谈成案子,目的达成后,他会直接拍拍屁股走人,绝对不会带妞出场,也不会流连于声色场所。
他的自律,是在上大学之后养成,在那之前他度过一段荒唐的岁月,也清楚女人是个麻烦的动物,于是不再花一丝精神在任何一个女人身上,这也是为什么他会选择娶个连手都没牵过的女人当妻子,反正他不需要恋爱,而妻子是为了满足爸妈的期许及传宗接代的话,他不介意对方是谁。
眼前熟睡的女人身上竟然套着一件半透明的深紫色上衣,将她光滑的肌肤衬托得更为雪白晶莹。雷先爵忍不住再将遮住她下半身的被单给推开,一条小小的同款内裤紧包裹住挺翘的圆臀,二条长腿之间的幽暗处诱发出他更多的慾火,这让原本想躺平入睡的他此刻一点睡意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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