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陆明净脑子里还在回荡着商雯那句话。
他对你来感觉了。
可能吗沈烈真的会喜欢上她吗
有句话叫做跪久了都不记得怎么站着走路了,她暗恋久了,倒追久了,都忘了被人喜欢是什么滋味儿了。
她一直觉得沈烈是她人生道路上最大的一个路障。
第一次遇到沈烈时,她才14岁。
那天是周五,学校提前半个钟放学,接下来是十一小长假,她满心欢喜跑回家,因为陆明煜要回来了,他在B市上大学,一周前通过电话,国庆他有三天假,要回家一趟。
他的学校特殊,警校,总有各种特殊情况,和普通大学不一样。
家里两个孩子,陆明煜是老大,从小他对她言听计从,疼她宠她,b起身边许多作为独生子nV的朋友,她幸运得多。
那天她刚进了家门,书包还没扔,已经被陆明煜抱个满怀。
“小宝”
他暑假也没回,上次回家还是过年的时候,见到妹妹一时激动,紧紧搂住不撒手。
“陆明煜”她直呼其名:“你太不像话了,这么久都不回来,我看看你缺胳膊少腿没”
陆明煜考上警校时,陆明净哭得惊天动地,所有人都不解,问她为什么哭。
她当时cH0U着鼻子,一句话说得断断续续:“做警察很危险的嗝我怕哥哥”
中二青年,就不能想点好的。
“你说句好话行不”陆明煜放开她,又帮她卸下书包:“来,给你介绍一下哥哥的战友”
陆明净顺着陆明煜所指的方向看过去,就看到了沙发旁的沈烈。
他穿着黑sE衬衣,黑sE牛仔K,一身黑,见着她,点了点头。
陆明净觉得他就像漫画里走出来的少年,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场,一看就是很能打的主角。
“叫沈哥哥”陆明煜说
陆明净没叫人,走近他,痴痴地看着他,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人
陆明煜瞧她那样儿,哭笑不得:“小宝,叫人”
“你叫什么名儿啊”她问
沈烈觉得这姑娘挺有趣,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瞧,他知道自己长相出众,身边追求者多,但成年人表达Ai的方式还算b较迂回,这么直愣愣地盯着他看的,她算独一个。
他笑了一下,说:“沈烈”
陆明净觉得他笑起来也好看,她收回目光,也自我介绍:“我叫陆明净”
看到有人心疼陆姑娘,有人心疼沈烈
想说每个人都是这样的,在别人的故事里做配角,在自己的故事里做主角
沈烈如果能走出和倪姐姐那一段
他就能重新开始了
其实我觉得倒追不是一件丢脸的事
反而是一件很有意思很值得纪念的事
喜欢一个人就去追,不要让自己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