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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4章 大唐的土地(1 / 2)

通过这几次里里外外的改革和征伐,李倓更加知道了安静日子的可贵,他最终发现之前自己非得把倭国灭了,非常有可能是自己从前世带过来的情绪。

在前世,你要是问一个华夏儿女自己最痛恨的国家是哪一个,那肯定绝大部分人说出来的都会是倭国,所以李倓才要在这个时代给华夏找回一个公道的,而这个公道找回来了之后,李倓觉得自己压根就没有什么心思再去其他的地方征伐。

他觉得大唐的百姓们的确是应该过上一些个安稳的日子了,自己也应该过上一些个安稳的日子了。

在他完全拿下了倭国之后的一段时间,在百姓中还是时不常的就能听到一点刘晏的新政,其中比较知名的一个,就是李倓之前稍微给刘晏透漏了一点的两税法。

其实这两税法本来就是大唐的一个政策,在李倓看来,这个政策那的确是个好政策,但是前世这个政策出来的时候大唐已经快要到了不行的时候了,算是个生不逢时的政策,虽说也让大唐短暂的变好了那么几天,但是最终还是治标不治本。

其实之前李倓就已经提出来了一些个跟这个有关的政策,算是为这真正的两税法的实行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从大唐最开始的时候,其实这个税收政策就一直存在这一些问题的。

一开始大唐是沿用了北魏的租调制,规定“民年五十,免役收庸”。

以庸代役的制度开始部分推行,但是这个有年龄限制,五十岁才可以纳绢代役,不到五十岁的话,该服徭役你还得去。唐朝以轻徭薄赋的思想改革赋役制度,实行租庸调制。谷物叫租,绢和布叫调,服徭役的期限内如果想不去服役的,用纳绢或布代役叫庸。

唐朝的庸不再有五十岁的年龄限制,甭管多大的人,只要不想去服徭役,都可以纳绢代役。本来,在农忙季节如果大规模征发徭役,就没有人种地,会误了农时,现在不愿意去的人可以纳绢代役,留着劳动力去种地,多有好处。

租庸调有一个前提,我给你交租、交庸、交调,前提条件是你给我土地。

你不给我地我拿什么交租子,布帛是地里种出来的,得种麻才能纺麻布,种桑树才能有绢子。但是中国古代的土地是私有的,归地主所有,那么国家要给百姓分配土地,这个待分配的土地是从哪来的,显然不能把地主的地给没收了再去分。

途径只有两个,一个是新开垦的,再一个就是大规模的战乱之后,人口大量死亡所形成的无主荒地。不过,随着国家承平日久,人口增加,无主的荒地几乎没有了,新开的地也够戗,能开的差不多都开完了,那要去哪里拿土地分给百姓呢?

这时候朝堂上就有了新的应对措施,它规定,每个成年男子二十亩永业田,八十亩口分田。二十亩永业田可传之子孙,八十亩口分田,死后得归还给国家,然后国家好拿去再分配。拿口分田去再分配,想得是挺好的,问题是到了天宝年间,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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