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绽墨说:“好好活着,不好吗?”他真的不明白,那该是多么灿烂的人生,她为何要说成是苟活?
“世人珍惜活着的日子,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活期有限,可我呢?当你一眼看不到头的时候,一切就变味了。”蒋蓦然终于不对着司相亦步亦趋了。
“你已经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了。你有美貌,你有钱,你有青春,你还想怎样?”
“但那都不是我想要的。”语气是平静的,也是悲凉的。
丹绽墨站于蒋蓦然面前,用手撩起她耳际的碎发,真是完美,当初,连一条头发丝,都是他耗费了极多心思的,他觉得拥有这副身躯的人一定是觉得无上荣耀幸运,活得无比幸福骄傲才是,为什么如今蒋蓦然千方百计找到自己要说这翻话。
他说:“我从来没有怀疑过,这副躯壳可以助你过上你想要的生活。它太美,要改变一个女孩的命途,完成一个女孩的心愿,卓卓有余。”
“你怎么那么天真?你真的觉得,足够美了,就足够幸福吗?”蒋蓦然叹了一口气。
司相听了,很有挫败感,也失落,他是司相,他当然是颜控,他深知外貌对一个人的影响有多大,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世间能超然外貌之上活得如鱼得水的太少了。
他何曾想到,他极尽心血设计打造的杰作,如今竟然成为了别人的负累。
蒋蓦然看到司相的神情,说:“我很感激你当初选中了我来当这具皮的主人,但如今它在我这,已经失去了效用,虽然它对我没用了,但我知道它是价值连城的,我也知道你会有办法将它剥离出来,直接将我的灵魂赶出来也行,我愿意接受一切后果。”
“你会死的。”
“活到我这个岁数,早就该死了。”
“你对这个世界这么心灰意冷了吗?多活几年都不要吗?”
“如果只是多活几年的话,无妨,但我真的不想一直无穷无尽活下去,那对我来说,太恐怖了。”
司相又再看了看蒋蓦然,当然是极美的,但如今这副躯体,已经和他当初刚刚落成的时候有了很大区别。
躯体已经与灵魂融在一起了,这个躯体与这个灵魂的有机结合,多了另一层韵味和魅力。
他不舍得剥离。
如今蒋蓦然心态如此苍老,这副躯体尚有如此善境,那么假如她心态年轻,他的作品将会更为大放异彩。
他是真的不舍得将它剥离出来。
他想了想,说:“或者,你可以谈一场恋爱看看,那时候,我保管你不舍得死去。”
蒋蓦然摇了摇头:“我太老了。”
“爱从来与年纪无关,况且,你的身体条件足以支撑你去疯狂,支撑你去奋不顾身,支撑你去毫无保留地投入。”司相鼓动起来。
蒋蓦然还是摇了摇头:“我已经爱过,奋不顾身的,遍体鳞伤的,一次就够了,我不贪心,不会一次次地奢求。”
“奢求?你用的是奢求这个词?那么,其实你内心还是渴望的。”
“渴望什么?我这副躯壳,去跟二三十岁的小屁孩谈恋爱?我要有孩子,孙子都能做他们父亲了。”
“那么,你看我如何?”司相脱下了帽子,摆在胸前,双目看着蒋蓦然,不像是在开玩笑。
出乎他意料的是,蒋蓦然嗤笑了一下,说:“你?你又太老了,你没有几万岁恐怕也有好几千岁了吧?老妖精。”
“是的,在我面前,你也是小屁孩一个,但是正如我先前说的,爱情,从来与年龄无关,只与这里有关。”他指了指自己的心。
“你是天底下最看重颜值漠视内在的人,你何来心?”蒋蓦然又笑。
“反正你都活得不耐烦了,何不试一试?怎么?连试都不敢了吗?”
“咳,我又不是气血方刚的小孩子,我哪还会中你的激将法。倒是你,怕不是为了让这副皮囊长存,不惜牺牲美色和感情吧?”
“假如最后能相爱的话,管当初是什么动机呢?”司相又把帽子戴上。
蒋蓦然也不傻,她说:“最后相爱的,到底是你和这副躯体,还是你和我?”
“你不试就算。”司相转身欲走。
“我试!”蒋蓦然喊住了他。倒不是这个人吸引她,只是,试,她还有机会和平地从这皮囊中抽离出来。
这副皮囊给过她想要的东西,她理应善待它,而不是过桥抽板。
司相笑了笑,小胡子随着他的嘴角上扬,他说:“好,今天是你最后一年单身,新年第一天,你就是我女朋友了。明早醒来,你就会见到我。”
等他走远了,蒋蓦然唏嘘。
爱?她没爱过吗?
爱过了。
但相爱,却没试过。
她上一次爱人,已经是许多年以前的事情了。
那时,他是上流社会的公子哥儿,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多才多艺,许多世俗的美好的词,全都能扣在他头上,他只需嘴角一上扬,就可以牵动无数女子的心。
他的风流,是全刻在眼角眉梢的,他身边从来就是桃色不断,她一直在他身边,但她从来不是他的桃色。
她?她也是出身名门望族,只是,长得真的十分不如意。
在她眼中,他是天上的星星,可抬头远观,却不要幻想能摘下来放在口袋里。
他们两家是世交,她唤他四哥,他唤她小苏。
如果有哪天她能看到他笑,她的心情,便可灿烂好多天。
她是近十年,才用了蒋蓦然的名字,是的,最久不过二十年,她又要改个名字,换个地方重新生活。
像她那样不老不死却没有什么异能的人,最应该低调地生活,但携着这副皮囊,实在太难低调。
哎,往事,好重。
蒋蓦然上楼,回到家,斟酒小呷一口,伏在沙发上惆怅。
半睡半醒间,她听到隔壁有人开门了。
是程千帆回来了吧。
迷迷糊糊中,她听到隔壁有哭声传来。
大年三十的深夜痛哭,除了为情,实在也想不出来是为了什么了。
瞧,爱情也不是总能叫人觉得幸福的,有时候足以摧毁一个人。
司相还天真地想用爱情拴住她的灵魂来支撑他的作品。
她本想过去安慰的,但算了,她自己也是伤患。
隔壁的程千帆,也真的是窝在沙发中。
一开始,她只是气闷,实在想不明白,自己的心已经空了,为何心窝还是那么沉重?
她夹着拖鞋,迈着沉重的步法去倒酒喝,两口下肚,忽然又哭了起来。
为何?
在车上哭累了一轮后,她回了之前住的房子。
在麦当劳处,她就停了车,并吩咐归越:“在这等我。”
“大晚上的,我陪你去。”归越不放心。
“我还有些私事需要独自处理,这条路我走了无数遍了,不会有事的。”
她走在路上,故意抬头去看,那一排路灯中,总有那一盏灯是不亮的,或是一闪一闪的。
往时,她每每快要走到那柱瞎眼的路灯下,那灯就会忽然自我修复,亮了起来。
以前她总以为,那是因为她运气好,直到最近几天,才猜出,也许是跟在她身后的水连天动的手。
而今晚,她再次在那路灯之下走过,心中居然还祈祷这灯能重新亮起。
但并没有。
直到她去将那相簿取下来,再次经过它脚下时,那路灯依然沉寂。
程千帆叹了一口气,他是真的再也不会跟来了。
她经过垃圾桶的时候,将相簿的照片都取了出来,撕碎了,想要扔到垃圾桶里。
但看到有一张碎片,是水连天的眼睛,一时心软,又把照片碎片塞回到相簿里。
她不想照片里他的眼睛和垃圾混在一起。
但到底还是要扔的,她一鼓作气,把相簿扔到了垃圾桶里。
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
原先故意把这相簿放在这空房子里,就是猜水连天也许会溜进去,就是想留一线,让他看到。
但如今这些,都已经没有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