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喝酒。”缪宣扯了扯披风,“我明天就要走了。”
“哦?去哪里?”男人一点都没有被接连拒绝的尴尬,他突然揽住了嚼着披风的小鹿,(小白:呦呦呦?),“宾萨我很熟的,在你走前我带你玩啊!”
缪宣:“……”算了,他都付过导游钱了,直接游览景点似乎也没毛病。
“我要去阿萨息斯”缪宣想了想,“今天我要去热闹的地方。”
“那你可是找对人了!”男人热情地抱着小鹿的脖子就走(小白:呦!Q。Q),小白咬着缪宣的披风角不放,缪宣披着披风,竟然也莫名其妙就这么跟着男人走了。
男人边走边问:“说起来,你为什么要去阿萨息斯?”
“那里会很热闹。”缪宣道,“人们都要往那边去了。”
男人回头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你很喜欢热闹吗?”
缪宣:“是的,我很喜欢。”
不仅仅是他,几乎所有的末世人,都爱这种充满安宁气息与生机的热闹。
男人:“喂,挚友!你叫什么名字啊?”
缪宣:“你就叫我西格玛吧。”
男人:“不是吧,这么随便的吗?”
缪宣:“……你还叫艾欧塔呢。”
男人哈哈哈:“对啊对啊有道理!那么我就认下你这个弟弟啦!西~格~玛~!”
缪宣:“……”马德制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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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卢卡拆开王都传来的羊皮,虽然羊皮上的字迹相当清隽,看着就令人赏心悦目,但是这并不能遮掩它诉说的是一个坏消息的事实。
奥卢卡把羊皮收好,走进了主营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