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
他垂下眼,轻轻地笑了笑。
“是我的义眼。”男人心不在焉地说:“有些事情我一直没发现,突然知道了,感觉有点点微妙。”
杰森:“——你是指,那个为你订制义眼的人?”
年长者弯起眼睛,微微翘起嘴角。
“是的。”
这事还得从很久以前来说,那会他一个人狼狈不堪地在喜马拉雅流浪,在之前和一堆……反正是数不清的刺客搏杀过程中,失去了一只眼睛,后面髋关节的旧伤恶化,又失去了一条腿。
总之,过的非常糟糕。
提姆就是在那个时候出现的。
那会他还没那么疯,刚从迪克手里接过蝙蝠侠的披风——作为一直最希望家庭完整的那个人,他花了整整一年,追随着地下世界每一条关于红头罩的流言,从哥谭找到喜马拉雅。
最后自己也被找到了,但在提姆离开的这一年里,达米安几乎把哥谭夷为平地。
一开始陶德也没打算回哥谭,他都打算找个好日子就在喜马拉雅去死,直到有一天,哥谭被达米安统治的暴行直接传遍了全世界,在影像记录里,提姆一个人被达米安揍得生死不知——
哥谭记者还特意给倒在地上的人拍了个特写。
是我的责任,他想。
如果鸟宝宝不是为了找我,哥谭也就没事。
可他回去后,哥谭也没变好,提姆也没变好,身体健全的红头罩都做不到的事情,残疾以后的杰森陶德就更加不可能做到。
他本来就很想死,但碍于这个糟糕的世界,还不能就简单的一死了之。
糟透了,他一边咕哝着,一边给自己安上假腿,拄着拐杖走路还不太适应,但也无所谓,在这个时间点,鬼东西的疯劲已经初露矛头,毕竟天天和恶魔崽子打交道,正常人也会被逼疯。
我得想办法开导他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