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谨现在是我养的。
我包养的。
沈凌整整一周都沉浸在这些事实里,简直是连猫带脑子飘在上空,神思不属恍恍惚惚。
而另一位当事人没有丝毫劝阻的意思——薛先生是个尽职尽责的普通人,普通人就是猎魔会勤勤恳恳胃疼到变成社畜,做男宠也会勤勤恳恳胃疼到变成社畜(?)
让他戴兔耳朵发箍出门他应了,让他换上浅色系的青春衣服他同意,让他牵着气球拎着蛋糕跟在她身后似乎也完全没问题。
沈凌大金主在男宠此等听话程度下,完全失去了警惕。
以至于她在乐呵呵地掏钱掏证件替薛谨办地铁乘车卡时(此时男宠已经轻声细语地征求了主人让他换成平时的衣着去公共场合),直接很有金主代入感地,把心里的话说了出来:
“阿谨阿谨,你还坐什么地铁嘛,我给你买几台兰博基尼玩好不好?”
薛先生:“……”
“哦,抱歉抱歉,忘了你喜欢低调点。阿斯顿马丁怎么样?”
薛先生:“……”
他在地铁站服务台工作人员与周围所有路人钦羡中含着钦羡,钦羡中嫉妒的目光中艰涩开口:
“不,凌凌,我喜欢坐地铁,我只喜欢坐地铁,一张地铁卡就可以了。”
周围群众的目光从看小白脸变成了看傻逼小白脸。
“哎……你喜欢地铁那样长长的大车子吗?那宴会用加长林肯或保时捷卡宴——”
薛先生赶在有人冲上来给沈凌递名片跪求包养之前制止了她。
“凌凌,待会儿还要赶在公安局下班之前去办护照。暂时把买车的事放在一边好吗?”
沈凌不情不愿地咕哝了几句,大概又是一串豪车的牌子吧,薛谨为了防止自己胃穿孔没去细听。
她扭头把证件与相关文件递给服务台的工作人员,等待地铁卡办理时不耐烦地在柜台台沿上用指甲抠了抠,然后皱了皱鼻子。
薛谨知道沈凌一向没什么耐心,也知道她这种表现是想玩点或吃点什么东西打发时间。
以往他会把他的手主动递过去,沈凌玩他的手可以玩上三个小时,甚至玩到睡着,而他就得无奈地把她搭在自己手背上的脑袋挪到枕头上,擦干净自己沦为玩具惨遭舔舔戳戳的手,望着指关节处的那几枚牙印很想在她脖子上也来几口。
不过当时也只是想想而已。
不过现在也根本没法递手。
薛谨用力握了握自己端着奶茶的手——奶茶是沈凌几分钟前在商场花钱买的,超大杯多糖多奶又加棉花糖又加布丁的可可布雷,简直是杯糖分与热量的全家福——服务员捏着加热阀门的手都估计在抖,因为沈凌一直用手撑着柜台蹦跳着强调“要烫点要烫点,你看我包养的仆人走路都呼不出白气一定是冷了,对没错这就是我包养的”——
可一点感觉都没有。
贴着杯壁的手掌没有热度。
擦过包装的指尖没有摩擦。
他只能用视觉和过去猎魔时的本能来确定自己“握着”什么东西,而触觉涉及到了纤细敏感的神经。
这是双尸体的手,又不仅仅是尸体的手。
尸体的手里起码还有矿物质,还有能腐烂的微生物;而他只是怨鬼般给自己匆匆套了一层皮与骨。
想要血,想要心跳,想要生命。
“阿谨!这边要签名!”
“好。”
他侧头过去,她扭头过来,期间轻轻擦过了那份小而圆的颈窝。
沈凌迷惑地打了个哆嗦,又转头四周看了看。
薛谨笑笑,伸手给她的围巾多绕了一圈,紧紧打上结。
“刚才有穿堂风。”
“奇怪,明明是地铁通道……外面的暴雨要变成冰雹了吗?风好冷啊。”
“衣服裹紧点,凌凌,一定要注意保暖。”
“知道啦……你真的不想要车吗,阿谨?保姆车也行啊,或者订制一个面积超级大的,你可以在里面放一排暖炉。”
“我并不打算被你串烤,凌凌。”
“哼……啊!说到烤!晚上去吃烤肉好不好!或者火锅?既有火锅又有烤肉的自助!这个天气就是要吃烤肉和火锅嘛,阿谨我认识一家特别好吃的——”
“随你喜欢,主人。”
“……嘿嘿嘿。”
总算停止皱鼻子,总算停止抠手,似乎是有点害羞地把头扭回去,脸埋进裹紧的围巾里,还拱了拱。
想要血,想要心跳,想要生命。
——想要沈凌。
但不行。
这不是他答应给她的“好好的”重逢,重逢必须有温度才好,让凌凌闻见那天的血味已经是他的错误。
没有心跳的拥抱,没有热度的吻,这是恐怖片里才会出现的东西,不可能创造出什么温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