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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六章 天子一怒(1 / 2)

独孤维唯和萧钧坐在大理寺自己的公廨中说话,昨日捉到所有参与谋害韦皇后的人后,萧铎兄妹便连夜开审。虽然知道了是他们做下的,但还需了解事情的经过,是否还有人漏网。

“......魏天喜那时候年少,生的唇红齿白,被一个粗野的大兵撕了衣服强来,正好姜老太婆路过,听到林中似乎有动静,让人进去查看,救了魏天喜。姜老太婆年轻时生的极美貌,看陆长君就知道了......”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了?”独孤维唯问萧钧。

“新朝还没建立的时候,那时周末帝逃走,高祖带领麾下将领刚刚把胡人赶出京城,宫中无主,宫里的太监也没人管,随便在京中晃荡,魏天喜便在那时遇到了危险。后来大魏建立,魏天喜便依旧在宫里做他的太监。”

“原来两人还有这么一段过往,想不到这魏天喜一个阉人竟然还是个痴情种,为了姜太婆竟然族人和继子的性命都不要了。”独孤维唯感叹道。

“姜老太婆被儿媳、侄媳们打得体无完肤,我答应给她换个单独的牢房,她就什么都招了。你都想不到,石俊的续弦原来真是早产,真是碰巧了。新城候为了让石俊心甘情愿帮他办事,不惜把自己的侄女儿嫁他做续弦。石俊原本是打算把淳于雁慢慢毒死的,那日夫妻二人因为石俊宠小妾生了口角,淳于雁拿母后的死因威胁石俊,石俊一怒之下就掐死了淳于雁,怕淳于家人发觉,就匆匆封棺下葬了。”

“哦,难怪淳于雁的甲状软骨是开裂的,原来是没有把握好力道!”独孤维唯点头若有所思道。

一般人如果存心杀一个人,把他掐死就行了,不必要下那样的狠手,如果是盛怒之下下手重了就好理解了。

萧铎兄妹在大牢中的行为只能称得上是私刑,这件事还需要过堂审判才能结案。

萧统恨不得立刻斩了这些人,所以命独孤维唯主审,刑部、御史台辅助,三司会审此案。

在牢中该说的早就说了,到了公堂一干人犯也没什么好隐瞒的,顺顺利利将公堂上该走的程序走完,让人犯签字画押,就算结案了。

就是在宣判上有些分歧,独孤维唯主张只处死首恶,其余家眷判流刑,无果。这个时代就是这样,没有判诛九族,已经是算是三司仁慈了。

不仅如此,参与审案刑部侍郎和御史大夫认为淳于雁作为此案不可或缺的这人,她的亲人应当一并连坐斩首。

而独孤维唯觉得淳于雁是出嫁女,而且罪不及娘家,且此案起因是源于淳于鹰和石秀出首,应当免其罪责。

而石秀更是已经被石家除族,不能再算石家人,所以应以免罪。

双方争执不下,报道萧统那里。独孤维唯据理力争,她是此案功臣,萧统不想驳了她的面子,便采取折中的办法。不斩淳于家人和石秀,但罚没为奴,终生不得脱奴籍。

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在这个时代,若想法律公证是不可能的事。

其余陆家、新城候姜家、石家全部被判满门抄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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