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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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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了帝尊三次的下场》

作者:公子吃糖

作品简评:

花仙花绛刚刚飞升就接到一个颇为苦逼的任务,她需要给下界历劫的青燃帝君造三世劫,让他尝尽人生三苦,爱别离,求不得,怨憎会。她费尽心思终于完成任务,回来却发现似乎得罪了大佬……三世的情劫,一生的欢喜,原来我兜兜转转喜欢的一直是你。主角性格鲜活,极富人格魅力。节奏快,让人看得极为畅快。本书文笔幽默风趣,常常让人忍俊不禁。故事情节跌宕起伏,高潮不断,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感情戏有暖有虐,让人容易产生共情,不忍释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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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三段宿命 本座可收你为徒

我颇为慈爱地看着小糯米团子帝君,温和地问他:“要不要跟本座走?本座可收你为徒。”

小糯米团子今年只有六岁,他不记得自己牛逼轰轰的前世,现在的他只是一个小叫花子,而我现在的身份是白衣飘飘的仙界至尊,刚刚把他从野狗嘴下解救出来。

我这一问对他来说,不亚于仙音。

他先是愣了片刻,接着就是大力点头:“要!”

我慈爱地笑了,俯身将他抱起,也抱起了他第三段宿命。

青燃帝君,我们的第三段游戏又开始了。

青燃帝君是九重天上的战神,是让玉帝也敬重三分的神尊。

一日,这位神尊忽然不知道为何脑抽,要历一历佛说的三大苦——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而且每一世只历一种,连历三世。

神尊的地位太尊崇,就连司命星君也无法为他写命格,只能派一位仙君下去见机行事,为他造劫。

而为这位神尊造劫的苦逼任务就着落在我身上。

第一世怨憎会倒不算太难,我化身为他的对头,以让人发指的频率频繁出现在他的面前,给他使各种各样的绊子,让他成长道路磕磕绊绊到几乎怀疑人生。

自然也成功让他恨透了我,每次看到我,都是一副要把我砍个稀碎喂狗的表情,我在作死的边沿反复横跳,就喜欢看他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让他深刻地体会了一把怨憎会。

第二世是爱别离,我以为这世最好安排,只要让他爱上一位姑娘,然后我再设法各种棒打鸳鸯,让他们相爱却不能在一起就是。

找个爱他的姑娘不难,这位神尊在人间的皮相也帅裂天际,见过他真面目的姑娘还没有不爱他的。

难就难在这位神尊他眼界奇高,我变着法子向他身边塞了各种各样的姑娘,几乎将那世界的各色佳丽都搜罗了一遍,他却没有一个能看上眼的,倒似对我这个‘红娘’印象深刻,对我有了那方面的意思。

为了完成任务我只能硬着头皮亲自上场,一边深情款款地和他各种秀恩爱,一边挠秃了脑袋自己造劫,设法和他各种分离,每一次分离都像是不得已,每一次分离都像是一场梁祝大戏。

最后一场分离是死别,我先他一步而去,脱了马甲欢快离场,而他则郁郁数日而亡。

大概是因为前两世投胎成普通人被我折腾得很了,第三世这位神尊投胎到修仙地界,成为魔之子,可以修炼,可以有法力傍身。

这位魔子命运多仄,一出生就被抛弃,流浪在外,压根不知道自己的身份,自然也没人保他,成了和野狗抢食的流浪儿。

而我,则成为一个修仙门派中的掌门人,寻寻觅觅终于找到了他,我一路抱着他回山,一路琢磨怎么让他‘求不得’。

人活一世其实有各种各样的需求,挨饿时求一顿饱饭,受冻时求一件寒衣……但这些都是极简单的需求,很容易得到满足。

要想达到求不得的境界,就需要反复求,拼命求,用尽手段求……也求不到才行。

其他的简单需求还是很容易就达到的,我也没必要在这方面折腾他。

所以我先带他吃了一顿饱饭,这孩子很好养活,坐在椅子上一个大白馒头就啃得喷香,没菜他也压根没意见。

他那一身实在破烂,我又好心去成衣铺给他买了一身很普通的寒衣,这孩子稍微清洗了一下,换上后就规规矩矩站在我跟前,睁大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看着我,满眼是掩饰不住的感激。

他那一双眼睛太纯澈,望得我良心饱受煎熬,为了能让自己良心上好受些,我又用术法给他治疗了一下他身上被野狗撕出来的血口子,顺便也医了一下他的冻疮。

我的医术还行,也不过半个时辰的功夫,那个脏污的几乎看不清模样的孩子已经蜕变成一位唇红齿白的小帅哥,和他前世的模样约莫相像。

这位青燃神尊虽然转世了三世,但他容貌几乎没变化,一直是他身为神尊时的模样,只是身上少了祥光少了瑞气灵气,五官还是那个五官的。

当然,现在的他还是个小孩子,五官还没长开,但已经秀色夺人,瞧着十分赏心悦目。

小家伙眼里的感激几乎要满溢出来,我轻咳一声,想想日后要对他做的事,委实蛋疼,同时还有些心虚,在心里又骂了一声坑爹的玉帝。

这位神尊胸襟和他的地位并不成正比,一点也不大度,相反还有些睚眦必报,谁得罪了他,通常都会被他收拾的很惨。

而我前两世可着劲儿折腾他,让他比小白菜还要凄惨,听说他那两世归位时,那蓬勃的怒气让整个轮回桥上的鬼魂退避三舍,就连端着孟婆汤的孟婆都恨不得逃出八百里外。

据说他第三世投胎时,阴测测地问了孟婆一句,问给他造劫的人是谁。虽然孟婆很有职业素养,没有供出我,但还是让我心里惴惴,怕他三世历完,回归本位,会对我这个小小花仙打击报复,那我可吃不了兜着走!

为了拉一波好感,我决定这一世在不违背原则的基础上对他好一些,再好一些。

男人一般都喜欢权势,通常情况下事业心爆棚,对事业有极强的执念。

这位魔之子应该也不例外,他日后长大定会争权夺势的,如果我在他的事业上使绊子,让他一直无法成功,那应该就是最大的求不得。

除此以外,其他东西我可以稍稍满足他一下,免得他归位以后也黑化把我从花绛女仙拍成花酱。

我将他带回了山,传授他功夫。

怕他一个人太寂寞,又费心费力又收了几个颇活泼的弟子,能同他一道玩耍,一道练功。

事实证明,天才就算转世依旧是天才,小青燃明明和他的同门师弟们拜师时间相差无几,但短短一年功夫,他的功夫就超出同门师弟一大截,他修炼一年的顶得上师弟们修炼十年的!

更可气的是,他在我门下修炼了五年,就把我压箱底的功夫也学去了,以至于五年后我再无功夫可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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