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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21)(2 / 2)

鹤归松了口气,生怕林阡陌再反悔,撒娇道:陌陌,我不冷,赶紧去吧,待会时间就晚了!

你再等等。林阡陌没有同意,开始在空间里翻找起来,他记得,有上大学的时候有几件旧衣服还在空间里

找到了!林阡陌欣喜地叫道,赶紧把衣服拿了出来。

林阡陌纠结地看着那件衣服,整个人愣在了原处。刚才在空间里他没有仔细看,现在

这是一件薄棉袄,针脚紧密细致,大小合适。林阡陌还记得它,是当年他刚上大学的时候,王婶给他做的,说是京城天冷,让他当外套穿。

但林阡陌记得它,却绝不是记性好那么简单。而是它!是!一!件!东!北!花!棉!袄!

什么?你不知道什么是东北花棉袄!那么你可以现在去网上搜一下,看一看各个高贵冷艳气质不凡的明星的乡土气息,绝对让你一件难忘!

林阡陌犹记得当年,收到这份心意时的苦笑不得。这件衣服的料子原本是王婶给女儿准备的,结果王怡美转头和人私奔了,王婶一个气急,就把那原来留着做大红被子的布料做了两件花棉袄,他和顺子一人一件。

幸亏当年王婶记不住他的身材,做大了些,结果他穿上去松松垮垮,才得以名正言顺的把这件衣服压箱底。至于当时顺子那张绝望孤独的脸,早就被林阡陌选择性遗忘了。

要不还是算了?看着鹤归那张高冷的美人脸,再看看手中那件染着大红牡丹的花棉袄,林阡陌实在不忍心,想着要不还是让鹤归穿自己的衣服算了。就是难受了点,也别冻病了强。

我试试。鹤归直接接了过去套在了身上,满意地上下看了看,大小正合适,还不用抢幼崽的衣服穿!

看着在镜子前面臭美的鹤归,林阡陌欲言又止,止言又欲,纠结的半天说不出话来。

我不好看吗?鹤归一下子皱起了鼻子,不开心地问幼崽。

好看,当然好看!林阡陌赶紧回答道,他倒也不是故意说谎哄鹤归开心,而是确实不错。

鹤归身高腿长,四肢比例极为和谐,是标准的模特身材。此时这件剪裁老套,大红俗气的棉袄穿在他身上,宛若是顶级设计师亲手设计师,边边角角都显得韵味非凡。就算是那一言难尽的布料,好像也是大胆尝试的新风格。

而且这个尝试好像还不错。

鹤归的脸实在出众,硬生生压下了一切不和谐感。他的皮肤极白,在大红的映衬下更是如同无暇的美玉一般。远远看去,如同张扬燃烧着的烈火一样。

这种风格和鹤归平日里的冷淡风完全不一样,他平日里老是穿那两件衣服,虽然料子极好,但颜色都颇为单调。这幅样子,林阡陌还是第一次见。

林阡陌掩下眼里的一抹惊艳,但是!就算你穿得好看,就没觉得有哪里不对吗?!

正常人,不对,正常妖怪对于花棉袄都只会一脸嫌弃吧?你那么开心的穿上去是要干什么?

你觉得这件衣服怎么样?纠结的林阡陌决定主动出击,试探性地问道。

他全神贯注地盯着鹤归那张脸,试图看清他的真实想法。

挺好的啊。鹤归揪着衣摆看了看,满意地点点头,不过

就是花我不太喜欢,我不喜欢牡丹。鹤归严肃地说道,牡丹一点儿都不好看,对不对,陌陌?

林阡陌一言难尽地点点头,来不及去分辨鹤归话里的隐藏含义,对对对,你说什么都对!

鹤归欣喜地展开笑容,他就知道,陌陌才不会喜欢梅花以外的花呢!

那我们就走吧。鹤归主动地拉上林阡陌的手,他今天要好好给陌陌帮忙!

虽然事先不觉得会有万一,但林阡陌订酒店的时候,还是特意订在了小仓库不远处,现在过去也没费多长时间。

鹤归看着装满了半个仓库的菜,哇的一声惊呼道:这都是我们后院的菜吗?

好多啊!后院那么小,原来可以种那么多菜啊?

林阡陌点点头,对,都是后院的。

来之前,他曾经考虑过会不会失败,所以为了以防万一,他订了个小仓库。

如果直接上门的a计划不成,那就执行迂回作战的b计划!

他和鹤归,在来的当天晚上就把种在后院的蔬菜全都收了起来,放在了林阡陌的空间里,就是为了以防万一。

至于为什么不用空间里的蔬菜,则是因为里面的蔬菜口感太好了,好到逆天的程度,林阡陌不敢拿出来,人心的可怕他早就知道了。

空间里的蔬菜,除了平日里他和鹤归吃外,就是被他做成个各种各样的腌菜和小零食,一部分自己留着吃,一部分送给了王婶一家。

至于新鲜的,除了那个认识没多久就蠢到把自己的异常暴露给他的鹤归,就再也没给过第二个人吃过。

空间里的蔬菜是他不敢用,而地里的蔬菜则是不能用。现在只有一个菠菜快成熟了,但也还青嫩着,作为向外销售的敲门砖,显然不够资格。

而后院里的蔬菜,因为就在自家的院子里,他们又住得偏远,林阡陌就放心地让鹤归折腾,早早就长成了大半,现在正合适做那第一个招牌!

萝卜!菠菜!番茄!鹤归跑前跑后帮忙把蔬菜搬到林阡陌准备好的电动三轮车上,陌陌,我们就那这三样吗?

后院当时是为了留给自家吃的,所以种的种类有很多,什么蔬菜都有那么一点。而现在只拿三种,显然种类少了些。

嗯,就这些。林阡陌点点头,这些做招牌足够了。至于其他的,本来就种的少,再拿去卖,他和鹤归吃什么啊?

好了,鹤归你坐上来,我们走。林阡陌大气地一挥手,好像他开的是什么豪车一样。

那什么,豪车总会有的吗!等他把家里的菜打出名头,难道还买不起?到时候不就可以迎娶哦,忘了现在不可以迎娶了。

林阡陌有一些失落,他看了看坐在后面车里兴奋着的鹤归,又失笑地摇了摇头。

算了,想那么多干什么?

三轮车轰隆隆停在了一个巷子口,林阡陌仔细看了看墙上,那污迹斑斑的青灰色石砖上,赫然刻着一个牌子和谐巷。

之前有条有理地计划了ab两个方案,现在林阡陌要去摆摊的地方,自然也不是随便选的。

和谐巷。

林阡陌心中默念了一遍,一个普通的小巷子,既没有住什么了不得的大人物,也没有繁华到人人皆知名头。

它就是一个普通的小巷子,最多每天早晨,经常会有些交不起摊位费的商贩,自发聚集在一起卖菜,让这个小巷子在偌大的春阳市有了个名字之外,就再也没有其他了。

但林阡陌却知道,这里面住了一个人,一个老头。

明泉大酒店曾经的厨师长,现任厨师长的师父曾永志。

林阡陌之所以知道这个,是他当年在天华大酒店工作的时候,为了维持天华大酒店味道第一的名气,曾经挨门挨户地去过各大厨师的家里拜访过。

而这个曾永志,就是他曾经拜访的重点对象。

曾永志,国家特级厨师之一,拿过不知道多少厨师界的奖项,一手淮扬菜扬名国内国外。更重要的是他曾经主持过国宴。

林阡陌的神色复杂,他也是成长在厨艺世家的孩子,自然知道,国宴对于厨师来说,是最至高无上的荣誉!

也曾经是林阡陌的梦想

只是,他悄悄摩挲着手,想到了自己既爱且怨的父亲,想到了自己陌生厌恶的爷爷。不管他们是什么样的性格,不管他们的厨艺多么妙到巅峰,他们都沉默地坚持着一个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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