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鹃犟劲上来,提着700ml的马爹利就准备对瓶吹。
我一伸手,按住瓶子,心里一直压抑的愤怒开始止不住地往外冒。
从这一刻起,我不会再把吴语辉和余旭这种人纯粹地当客人。他们非要挑事的话,我奉陪到底。
摆出十万块钱,就想把我手下的公主不当人看?没门。
正好到月底了,这两天我在办公室里放了二十万现金,准备给公主们发酒水提成,看来今天可以先拿来派上别的用场。
当然,这是最后的手段,先礼后兵的顺序我还是不会忘的。
我拿过阿鹃手里的酒瓶放到台面上,笑着对吴语辉扬扬手中的空酒杯:“吴老板,你好像还忘了点什么?”
我进门时,一口气给他们每人敬了一杯酒,但他们的那份都还没来得及喝。
不管在哪家夜店,老板或经理去包间给客人敬酒是很常见的事。一般来说,客人意思一下即可,给面子的话,就喝一样多。
我现在争的就是这个,如果他们不给我面子,那么就别怪我不给他们面子。
吴语辉显然是常混夜店的,明白这个规矩,也很快领会了我的用意。
他哼了一声,让漓漓替他把杯满上,然后一饮而尽:“你的面子我给了,现在可以继续了吧?”
“等一等。”我笑着指指余旭和助理:“他们我也敬了,可他们的酒还没喝呢。”
吴语辉皱眉看了那两人一眼。不等他说话,余旭马上自己倒上一满杯,一口气闷了下去。助理同样如此。
吴语辉斜眼看着我:“现在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我哈哈一笑:“来而不往非礼也,我敬了吴老板你,接下来应该是你有话要说才对。”
有敬酒,就得有回敬,这个规矩到哪都一样。
吴语辉算是跟我杠上了,他挥挥手让漓漓替他再次倒满,咬牙切齿再次一饮而尽:“江老板,今天我算记住你了。我祝你生意兴隆。”
他当然是说反话。
我故意说了声“谢谢”,毫不含糊地干了一杯。
然后我不等他再开口,便又敬了他一杯,顺便祝他身体“健康”。
接下来我们又互敬了好几轮,从祝对方出入“平安”,到祝对方全家“幸福快乐”。不知道的人见了,大概会以为我们是失散多年的故知好友。
喝到大概第7杯的时候,吴语辉终于撑不住,冲到洗手间里吐了个天昏地暗。
这种人,一看就被酒色掏空了身子,还敢跟我拼酒,哼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