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天门外,小哥哥和念先生对峙而立,一个着黑色锦袍,手拿轩辕剑,一个着白色锦袍,手握弑君剑,均满身的肃杀之气。
四下里狂风大作,把这份压得人透不过气的硝烟战火更加放大。
三位魔宗长老远远站在南天门下的碑界边,个个神色都十分恐惧。他们都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想不到也害怕成这样。
小哥哥眼睛上还缠着白绫,隐约能看到白绫下的血气。他因为用了命魂给我重塑血肉之躯,所以无法抵抗鲛麟之毒,还令他的伤势越发严重。
我有些担心他,念先生向来城府极深,谁晓得他会不会使诈。
“萧逸歌,仙界有规定,魔宗修者擅闯仙界若意图谋反,可以先斩后奏。你趁着天帝陛下修身养性之际来天庭寻事,就怪不得本君心狠了。”
“念斟,你颠倒黑白的本事倒是日渐见长,本尊以前怎么没发现,你信口雌黄时能做到这般面不改色心不跳。”
“屁话少说,今朝本君就让你在这儿血溅当场!”念先生脸一沉,扬起弑君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小哥哥飞扑而去。
小哥哥拿起轩辕剑便挡,飞身一转如旋风似得劈向念先生,他的速度极快,但念先生动作也不慢,南天门外倏然间一阵刀光剑影。
我能看到的,就是一黑一白两道影子在刀光剑影中若隐若现。狂风因为他们的厮杀而变得更烈,阵阵杀气铺天盖地。
天际雷霆涌动,闪电划破苍穹,把血色天空劈得四分五裂,藏在云层中一明一暗的太阳仿佛就要重叠。
我不敢现身,怕影响小哥哥的视听。他对战念先生靠的是天眼,而开天眼是极其消耗灵力的。
小哥哥和念先生转瞬间就对战了上百个回合,没有分出胜负。两人对击一掌后分别后退了数十丈,都没再进攻。
念先生一脸煞白,而小哥哥满脸汗水,应该是都受伤了。
倏然,念先生呲笑了下,“萧逸歌,你的鲛麟之毒应该发作了吧?一旦毒性侵入心脉你就会疯,会癫,你说那个时候你还配得上七儿吗?”
小哥哥死咬着后牙槽绷着脸没吭气,眉头的汗却是瀑布似得滚落。他握剑的指节根根泛白,即使他在努力控制,剑锋也有些颤。
所以我很疑惑,为何我的鲛麟之毒在小哥哥把命魂给我后就没有了,可他的毒却需要那么多的灵力去抵御。
难道……鲛麟之毒无解,但强大的力量却能压制?
下一瞬,念先生剑指苍穹,掌心忽然一震,一道寒光如闪电似得在空中劈开,掀起了一阵狂戾的阴风。
他手里弑君剑不停地颤动,把这股阴风与周遭的血云卷成了一个巨大的旋涡,像一只血盆大口在吞噬天地。
旋涡由小变大,由远及近,把南天门里面几个天兵都给卷了进去。三位长老死死抱着南天门的柱子,才免于被吞噬的危险。
阴兵借道,这是念先生教过我的功夫。但我用的时候威力没有这么大,念先生的剑术绝不是浪得虚名。
小哥哥的衣袍被狂风掀起极高,他往后跨了一大步,高高扬起了手中轩辕剑,一团金色剑气在轩辕剑上流转。
就在旋涡朝小哥哥逼近的瞬间,他用尽全力劈出荡气回肠的一剑。
但见千万道金色剑气如排山倒海般朝旋涡劈去,旋涡瞬间被震碎,念先生眉心一紧,一口鲜血从他嘴里喷了出来。
他迅速用剑撑着地,止住了摇摇欲坠的身子。
小哥哥也并未好到哪里去,一招万朝归宗怕是用尽了他的力气。但他并未停手,飞身又朝念先生扑过去,一剑刺入了他肩胛。
然而念先生并未避开,他用手横抹了一下唇角的血,忽然咧嘴阴阴地笑了下,随即捻了个手诀狠狠一掌打在了小哥哥身上。
小哥哥往后一个踉跄,把刺入念先生肩胛的轩辕剑也抽了出来,喷出的血不但染红了念先生的白色锦袍,也溅了小哥哥一脸。
方才念先生打在小哥哥身上那一掌,似乎是一道符。他身上忽然出现了两个交错的身影,令他有些魂不附体。他似乎变得很难受,脸“唰”地一下变得煞白。
念先生冷笑道:“他终归是我修出来的,你以为他会听你的话?”
糟了,是裂魂术!
小哥哥当年被我从诛仙台推下去时,他有一魂被念斟收了,后来他利用禁术为他修出了肉身,也就是后来的萧家少主。
方才念先生那一掌,是想将萧家少主从小哥哥身体里分裂出来。
我覆手召出一道镇魂符朝小哥哥打了去,纵身落在他的面前,转头怒视着念先生道:“师父,好久不见!”
念先生怔了下,随即莞尔一笑,“是啊,好久不见了七儿,真不想让你看到我们俩厮杀的样子。”
小哥哥一手抓住了我,急忙道:“七儿,谁让你来的,不是让你在宅子里等着我吗?快回去。”
“我不放心你,来看看!”我拉起袖子擦了擦小哥哥脸上的汗水,又道:“东南西北的通天之路我已经控制到了,齐将军他们很快就会过来。”
然而小哥哥脸色并未好转,十分凝重。
我召出魂音指着念先生,冷冷道:“师父,回头是岸,别再执迷不悟了。这天下就算到了你手里,你也未必担得起。”
念先生眸光凶狠地从小哥哥身上剜过,又暖暖落在了我脸上,有些痛心,有些伤怀,也有些落寞。
他看我许久,敛下眸子轻叹了声,道:“七儿,我若没有百分百把握,是绝不会走出这一步的。让我回头很简单,你嫁给我,我便可放弃这天下。”
“……我对你就那么重要?”
“是!”
看到念先生眼中的决然,我在想,是否我真的错了。早在千年前我不应该那么执拗,听天后的话嫁给他,可能以后的所有事都不会发生。
可偏偏,我爱的人又不是他。
我满心唏嘘地看着他,无言以对。
念先生今朝这身白色锦袍很好看,云纹的金丝衣边,从门襟到衣摆,只是绣了简单的金边。他腰间是一条镶着羊脂玉的腰带,腰带上唯一的装饰就是一只看起来很旧的荷包。
以前在玄学书院的时候,我经常看到他用这只荷包,但那时候不晓得谁给他做的。如今我才想起,这是当年在昆仑山书院时我送给他的。
一千多年了,他还留着这荷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