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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阳 第114节(1 / 2)

白天阳光充足,她看得能略微清楚一些,大都市的姑娘们穿戴时髦,印花裙和超短裙随处可见,有些还穿着牛仔短裤,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印有“dc”的标志——东昌制衣厂在前几年最兴盛的时候,就开创了自有品牌,几次商议之后,商标选择了最简单的两个字母,是也东昌的缩写。

董玉秀眼光长远,她用了六年多的时间专心致志去做牛仔裤,已经从海外产品的简单模仿,变为拥有独特设计的品牌,她自己手边招揽了几名设计师,组建了团队,光是牛仔裤这一条生产线,就足够她稳稳吃十年。

这次来沪市选购女装面料,也是因为有“牛仔裤”的支持,她和其他制衣厂转型不同,没有丝毫慌乱,按自己计划一点点扩展服装版图。

等白子慕吃完了点心,董玉秀就带他去了辅料市场。

沪市辅料市场不算大,但是品类繁多,刚好又有一个展销会,摆出来的都是当季最新的样品。

不只白子慕,连金穗都被吸引,她如今专门在外跑采购兼谈判,但一直都在北方几省活动,也是第一次遇到沪市的展销会,不管是款式还是价格,都让她十分心动。

白子慕跟在董玉秀身边,扶着她胳膊慢慢走。

董玉秀问他:“子慕,身上的钱还够不够?”

白子慕点头道:“够的。”

他的钱是之前在琴岛市的时候骆江璟给的红包,董玉秀全都让他自己支配,有一千元,另外董玉秀这两天给他开了“工资”,再加上提前预支的零用钱,一共凑了两千块做成本。

展销会馆里,因为饰品都统一在一个大厅,因此不只是扣子,一些金属、塑料、玻璃等等材质的饰品也都在这里,或是做皮包上的装饰,或是做凉鞋上的配件,一应俱全。

在到处忙得热火朝天的摊位对比下,一处角落里的摊位显得过于清闲。

一名青年坐在那里,在几番招揽生意不成之后,有些颓丧地坐了回去,他身边堆放了许多白色的透明袋子,里面满满一袋袋雪白的棉绒。

白子慕经过摊位,看到那些白白的棉绒,停下脚步摸了一下样品。

董玉秀低声问道:“怎么了?”

白子慕道:“妈妈,这个好软,可以填在我的熊猫里。”

他的几个熊猫玩偶已经摆放了好几年,原先填充在里面的棉花几次水洗之后,已经结团变板,整只熊猫看起来都“瘦”了。

董玉秀停下来也摸了一下样品,很软的材质,是她以前从未见过的。

青年连忙起身,又一次开始宣传自家产品:“欢迎来看啊,同志你看这是我们厂自行研发的新产品,羽绒棉!你看这一袋,它和羽绒多像,又轻又细腻,一整团拿在手里特别保温!”他抓了一大团羽绒棉在手里团了团,又松开,“瞧,一点都不变形,蓬松度非常好的!”

董玉秀站在那里问道:“这是什么材质?”

青年听到她问立刻来了劲头,自豪道:“化学合成材料,超细人造纤维!”

“这能填充玩具吗?”

“当然了,保证无毒无害,质地良好!除了填充玩具,用它填充被子、羽绒服都行,又暖和又轻便!”

90年代和现在不同,当时最受欢迎的时髦面料都是人造合成的,像是尼龙聚氨酯一类面料,更是被时尚杂志吹捧为高科技布料。虽然“高科技布料”不如天然织物舒适,但用它制作而成的衣服不臃肿、易清洗,大部分还非常轻薄,很受年轻人欢迎,谁要是穿上一件这样面料的衣服,那可真是前卫人士了。

青年也在吹捧他手里的货物:“您看,这里有长丝和短丝两种,短丝柔软,长丝白净细腻,和羽绒相似度最高了。而且它比羽绒服还要好的一点就是,它不会钻毛啊!”

金穗微微拧眉:“用好一些材料的羽绒服,也不会钻毛啊。”

青年脸上红了一瞬,讪笑道:“那,那价格也不一样嘛,这个羽绒棉多便宜,你可以用它代替羽绒,能省很多的!”

金穗不满:“那不成造假了吗,还叫什么羽绒服,干脆叫羽棉服算了!”

董玉秀在一旁听着,心里微微一动。

……

回东昌小城的时间又推迟了几日。

董玉秀在车上还在思索,前面坐着的金穗有些想不明白,小声问道:“玉秀姐,咱们今年不是打算做羽绒服吗?进了这么多羽绒棉会不会影响制衣厂原本的进度?”

董玉秀道:“两种都做,回去之后再商议。”

金穗还想再问,就看到后视镜里的董玉秀手指放在唇上比了个噤声的手势,又轻轻指了指趴在她膝上睡着的男孩。

金穗点点头,放轻了声音叮嘱司机开稳一些。

一路舟车劳顿,终于在晚上回到了东昌小城。

矿区家属大院的路很窄,汽车要停靠在胡同外,金穗扶着董玉秀下车,司机原本想过去抱下白子慕,冷不丁就看到一旁胡同树影下蹿出一个人来,差点滑一跤,等看清楚之后才松了口气:“东川啊,你这吓我一跳。”

雷东川从早上接到电话就搭车从乡下回来,一直在等,好不容易等到晚上把人盼回来,几步就冲过去美滋滋道:“叔,我来,我来!”

他嘴甜,跟东昌制衣厂这些人混得比白子慕还熟,尤其是董玉秀身边的几个得力人手,跟谁都能聊上几句。这边说着,就弯腰过去开了车门,刚好看到白子慕坐在车里揉眼睛,一副还未完全睡醒的模样,他看到雷东川先喊了一声哥哥。

声音很轻,雷东川还是听到了,就这一小声让他心都踏实了。

雷东川接了白子慕回去,跟在董玉秀身后小声道:“姨,房间我已经打扫好了,你床头柜上放着一个保温杯,里面水是下午刚烧开倒进去的,你晚上喝可以直接拿。”

董玉秀笑道:“好,多谢你。”

雷东川道:“不用客气,我晚上就跟小碗儿睡一屋,姨你有啥事就喊我,我耳朵可灵了,一听见就能爬起来。”

金穗听见看他一眼,笑道:“怎么,今天不把子慕背回你家去了?”

雷东川脸皮厚,权当没听见。

他以前的时候干过这事儿,有一回白子慕跟着董玉秀出差,去了翼城,住了一晚才回来,他那会刚念小学三年级,想得都快哭了,瞧见弟弟之后背起来就跑回自己家,谁说都不好使,就是不肯还回去了。

这事两家大人经常拿来打趣,金穗经常来,因此也知道。

雷东川头两年还有点不好意思,现在家里人说多了,他已经没感觉了。

不能把弟弟背回自己家,他就留下呗。

反正也不是第一次留宿在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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