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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1 / 2)

孟新辞从办公室里出来脸色就不好,牙齿咬得咯吱作响,一直到上课都没有好脸色。偏偏一上课就是班主任的英语课,只是正式开学第一节班主任的课,也没法上课就改成了班会。他一进来,扫眼看到了孟新辞。又在课堂上说了一大通孟新辞觉得刺耳的话,孟新辞更是恨不能跳上讲台和他打一架。

其实也没说什么,无非就是各自爹妈费了多少心力才把他们送进来,以后最好拿出吃奶的力气来学。现在义务教育还好,个个都有学上。但是初中三年混过去了,高中就只能去什么职高技校上了。不要从师附中出去的,还只能混成个打工仔,这多没意思。

他一边说一边转悠,说到“特别家里还特殊的,经济条件不好的”这句话,刚好转到孟新辞这里,往孟新辞的课桌上敲了两下,班上同学都转过头看着他和孟新辞。孟新辞只能低着头,装作不知道,心里要多气愤有多气愤。

不要说这堂英语课,连后面的几节课孟新辞都听得恍恍惚惚,也不知道今天老师讲的听进去多少。

到午休时间,孟新辞才回过些神来,打算出去吃饭。旁边睡了一上午的同桌突然醒过来,叫住了他。做自我介绍那会孟新辞满脑子都是班主任的话,同桌说过自己叫什么,他完全没记住。这会只能眼眨眼眨地看着他,不知道他要干嘛。

那男生摘下他的耳机,也不算笑着,就只是淡淡地和孟新辞说:“你放轻松点,当他有病,反正期中就换班了,不行下学期也见不到了。”

孟新辞知道他说的是谁,点点头回答道:“嗯,我明白。”

他站了起来,把耳机线绕好收起来,和孟新辞说:“我叫程航一,你今天肯定没记住我名字。”

孟新辞哑口无言,别说他的,全班的他都没记住。

程航一笑了起来:“可我记得你的。大概率我们会做一学期同桌,当然如果你比较牛逼,或者我撞大运了,那也得做半学期的,你这会记得我名字了吧?”

孟新辞虽然不大会和人主动交往,但也不会拒绝送上门的友谊,这个年纪的男孩子,谁不喜欢朋友。他也笑着点点头,说记住了。

“那别愣着了,走吃饭去,你以前是别的小学的吧?走带你去腐败街。”程航一把椅子推进课桌底下,伸手勾搭着孟新辞就往教室外面走。

吃饭的时候孟新辞才知道程航一小学就是师大附小的,他属于直升成绩都够呛的那种,不过好在从小学小提琴的,走的音乐特长生这条路子才能顺利到初中部。

孟新辞说实话挺羡慕的,要不是程航一这么说,他都不知道还能有这种办法考进来。不过知道了也没用,他没什么特长,严格说起来,连兴趣爱好都没有。

就连看看课外书,也多亏了家里那个夜市摊就是干这个的。

他不由得想到,幸亏万均修是卖二手书的,要是他也是摆小吃摊的,那自己特长不就是特能吃了么?想到这个,他忍不住笑了起来。

程航一被他这么一笑,搞得莫名其妙,问他:“笑什么?”

孟新辞及时收住了笑,正了正色回答他:“没,就是还挺羡慕你还有个特长。”

程航一瞥了他一眼,这人大抵真的是个傻子。不过他也坦荡,耸了耸肩说:“我就算没特长,也进得来,就是班级还得往后一点。”

孟新辞瞪大眼睛,问他:“还有什么办法啊?师附不是还挺难进的吗?我小学同学听说很难都没敢来考。”

程航一喝了口盖浇饭附赠的葱花汤,想了会说:“不知道,反正我妈会想办法。我小学就是她想办法把我弄进去的。”

妈的,孟新辞开始心疼补课班花出去的那些钱了。

——

有了早上那档子事,孟新辞怎么都高兴不起来。就算中午和程航一吃饭时被分散了注意力,可下午进教室前又看到班主任那张脸,一下子又像被霜打过的茄子一样蔫过去了。

放学回到家里都冷着个脸,兴致缺缺。

回到家,万均修还不见踪影。他以为万均修是出门摆摊去了,便没多管,想着一会写完作业去南华夜市陪他。

他心情烦躁,总觉得忽略了些什么,但是又想不起来到底哪里不对劲。

过了好一会,万均修回来了,只是在饭桌上放了一个打包盒,招呼孟新辞吃饭就进了卫生间。孟新辞走到饭桌前打开打包盒,吃惊地问万均修:“今天是怎么了,竟然吃外面卖的炒饭?”

“今天回来晚了,怕你饿肚子,随便打包回来的。你不是喜欢吃炒饭吗?”万均修声音闷闷的,孟新辞想到他大概是在马桶上,没工夫说话。

孟新辞噘着嘴回答:“白天就吃的炒饭,想着回家能喝口汤呢。”

“明天,明天一定给你做饭。”

孟新辞拿了两只碗把炒饭分好,又给万均修把餐具放在桌上,等他从卫生间里出来两人开饭。可是他等了好久,万均修还没出来。孟新辞扯着嗓子问他:“你怎么还不出来啊,今天怎么那么慢啊?”

万均修不回话,过了好半晌说:“你先吃,不用管我,我有点累我洗个澡想先睡了。”

就这一句话,像是在孟新辞的魂上拍了一掌,把他拍醒。

是了是了,万均修今天绝对有事瞒着自己,这会才七点,往常他都是这会才去摆摊的。况且万均修和孟新辞约好了要一起吃晚饭,怎么可能扔着自己去做别的事情,怎么可能不给自己做饭?

他扔着筷子跑到卫生间门口敲门:“你怎么了?你是不是有事瞒着我?”

万均修不愿出来,只是说自己没事,在洗澡呢。

但不见水声。

“你不出来我踹门了啊,你要把我急死!”孟新辞急得快死了,真的在用脚踹门。

万均修只能求饶:“行行行我开门,你别踹了。”

开了门,孟新辞被吓得腿软,拉着他的手问:“这是怎么了啊?你今天是不是被人欺负了,还是你摔哪里了?”

万均修鞋子裤子都脱了,左腿一大片擦伤,应该是已经去过医院了,涂了些有颜色的药水。这会看上去更是渗人,孟新辞鸡皮疙瘩都竖起来了。

脚也是肿的老高,还有手,手上也有伤口。他不知疼痛,要放在别人身上肯定疼得龇牙咧嘴。这会万均修还能微微笑着说:“没事……就是今天摔了一跤,那会路口人多车多的,被带倒了,没事真没事,都是擦伤。”

孟新辞眼睛都红了,他本来就脾气急,忍不住吼道:“擦伤!擦伤这样也不得了啊!带倒你那个人呢?跑了?是谁?我找他去!”

万均修急忙拉着他,耐心地同他说:“找什么呀,就是路过的,人家没跑,不然你说我怎么起得来?人家带着我去医院了,又把我送回来了,新辞真的我真的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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