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夏天的,路上连个打扫卫生的都没有,路面被太阳晒得像化了一样,看来有些朦胧扭曲。还好这边绿化非常好,我尽量在树荫下走,斜挎背包,手提小鸟。因为我怕小麻雀在我掌心中太热,所以用小手绢包着它,提在手里。自从上回见到林泽秀后,我也把纸巾改为手绢用了。
可是刚才被保安送过来时并不觉得路远,怎么用人体11路走,显得路长得没有尽头呢,如果是直路的话,距离大门还近点,偏偏这条路还曲里拐弯的,我想穿越草坪,又怕被逮到罚钱,这么贵族的地方,只怕罚金也比别处贵吧?
所以,我走,我走,我走!慢慢的,站如松、行如风的走姿变成了弯腰驼背龟爬蛇形,恨不得在地上滚才好受点,想当年我练一字钳羊马时都没那么累。
好不容易看到了前方的大门,虽然只有火柴盒大小,但总算有了逃走的希望。我露出激动的笑容,可这点高兴劲却连一秒也没有持续,因为身边呼啸着过一辆车子,正是林泽丰带着那个玉女明星,扬长而去。
他车牌后四位是7456,那谐音――嗟乎――简直气死我了!
我来林泽丰家洗澡前,我的秀秀还告诉我说可以搭顺风车去他家,现在看来他这孩子真是很傻很天真,他的禽兽大哥把一位可爱的淑女就这么扔在曝晒的日光下,连一丁点儿的仁慈,一丢丢的怜香惜玉,不,是连一点人类基本的同情心也没有。
没人救我。
女人真愚蠢,一到危难的时候总是会希望有白马王子从天而降来救她,多大年纪也一样。这不,我就这样想了,虽然知道不可能,可还是不停的想,然后不停的在脑海中抽自己的嘴巴。
怎么没在林泽丰家喝点水呢?洗了澡后口好干,现在嗓子要冒烟了。怎么不早把脚上的鱼嘴坡跟鞋换下去呢?那样至少不会脚疼。我感叹着,走到距大门百米之遥的地方,感觉我就是沙漠中人,距离水源才几步,却再也走不动了。
神啊,派个人来救我吧!
我喊了一句,正要抽自己一巴掌以保持清醒,认清现实,却见那扇巨大的铁栅栏门开了,一辆黄色保时捷缓缓滑行到我身边,停下。
车内,林泽秀对我微笑着,我看不到墨镜下他的眼睛,但他的语气明明就是说:我来救你了。阳光下他的脸庞似乎被渡上了一层飘渺的晕光,“小新,我来接你,上车吧。”
很奇怪,我应该欢呼的,可是我哭了。也不知为什么,我落了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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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差一位,就是冲不上主站新书榜,我的推荐票怎么那么少呢?
泪光闪闪的看着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