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牙感动的落泪:“又吃到了一种熟悉的食物。”
杰瑞说:“看来种的很合适。”他学会了结结巴巴的中文。
陈三娘看着玉米棒十分喜爱:“水煮出来就这么好吃,要是做点东西肯定更香。”
白雪伸了个长长的懒腰,宣布道:“不做个十种八种的吃法,都愧对我摸爬滚打辛辛苦苦这些日子。”
大家一起笑了笑。
白雪宣布:“是时候返程了。”
这四个月的时间没白待,徐家大哥学会了如何种玉米,明年真的可以把玉米搬上章程。
月牙高兴地跳了起来:“我要回镇子上。”
她跑到白家来住,不好意思让陈三娘伺候,会抢着干一些活,奈何她就不是那伺候人的人,做的乱糟糟,不说自己也受累。
她有点儿想念在莫府的生活了,可惜她跑出来这么久,莫爷也没出来找,估计回不去了。
这男孩子嘛,果然是有了新人忘了旧人。
白雪问:“杰瑞,你是想跟我去镇子上,还是想在乡下待着?”
jerry想了想:“在乡下。”他还挺喜欢这里的生活。
反正这里有徐大哥照顾着,白雪也放心,就将他留下,约好了下一波玉米种植的时候再见。
现如今她要做的是收割玉米,并且拉到镇子上。她的菜单儿终于可以更新了。
时隔四个月,她带着丰收返回店内,在招牌上写上了金、丝、糕。
第二日一大早,便有人注意到了铺子门口张贴的告示。
“金丝糕?那是什么东西?看起来不就和发糕差不多么?”
“不知道啊,说是临街的那家铺子上的新品,她家东西……哎你尝过没,那烧烤可好吃了!”
按照这个时代的人的想法,新鲜事物他们其实很少有人敢于身先士卒的尝试。但白雪的铺子是个例外,每一次都能带给食客不一样的惊喜。
恰巧店里有人点了些烤串,便唤来白雪问:“老板娘,好久不见呀,这金丝糕是何物?”
“所谓金丝,一方面指的是这糕点里的金丝,另一方面,便是它的味道了。”
白雪切下一小块金丝糕放在盘中,耐心解释,“原材料便是四个月前我们培育的玉米,也是粗粮的一种,食用对身体也有好处……您尝尝?”
刚从蒸笼里取出的热乎乎的金丝糕,和清晨空气中微凉的气息碰撞,香味四溢,令人忍不住食指大动。
食客试探性地用筷子夹取了一些,放入口中,恰到好处的松软的糕点几乎入口即化。
原本的配方加上白雪改良以后的烹饪方式,使得体验感更上了一层楼。
“唉,我也好想吃阿姐做的糕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