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础几天没挑水,体力稍有些不支,坚持走到山脊上,放下两桶水,稍事休息,没过一会,看到张释清从山脚走来。
相隔很远,张释清止步,抬头大声道:“你的主意没用!”
“欢颜郡主拒绝了?”徐础也大声道。
“她甚至没有认真听完,就嘲笑这个主意异心开开,还说我太天真,居然受你蛊惑。”
“不急,再等等,过几天她或许会改变……”
张释清最不爱听“再等等”三个字,转身跑下山。
徐础担起水桶,缓步来到山脚时,看到张释清正用马鞍抽打野草。
思过谷里的野草已经减少许多,远离中心的地方依然茂盛,任凭抽打,也只是损失几片叶子而已。
张释清发过脾气,长出一口气,向徐础道:“不管怎样,还是谢谢你。”
“等事成之后再谢我不迟。”
张释清摇摇头,“其实我也仔细想过,招安反贼为邺城所用,的确是异想天开,先不说冀、秦两州距离遥远,你那个妻子也不可靠,她是贼王之女,在你弃暗投明之后,没有跟你一同来邺城,而是带着贼兵返回秦州,继续与朝廷为敌,已经表明心迹,绝无可能接受招安。”
徐础放下担子,笑道:“这是欢颜郡主的‘蛊惑’。”
张释清脸色一沉,“她说得没有道理吗?”
“很有道理,只是弄错了一件事。邺城若当降世军是反贼,自然无法联手,那边也不会接受招安。邺城若当降世军是一股势力,与诸家无异,存着结盟之心,此事就不会那么‘异想天开’了。”
“哈,怎么可能?官是官、贼是贼,还能平起平坐?宁抱关在江东尚且是接受招安,邺城反要自贬身份?”
“邺城能受外族之辱,为何不能与内贼平起平坐?宁抱关心存险恶,这样的人邺城敢要吗?”
张释清一时间无言以对,又用马鞭乱扫一气,直到累了才停下,但是语气却温和许多,甚至能够笑出声来,“在你们眼里,我就是一个小笨蛋吧?”
“怎么会?”
“反正不够聪明,被你们来回‘蛊惑’。下次别让我在中间传话了,你们两个直接面谈吧,再这样下去,我宁愿……宁愿嫁到塞外去,听说那里民风纯朴,说话不会拐弯抹角。”
张释清迈步跑走。
徐础重新挑担,他不着急,欢颜郡主已经得到提醒,慢慢会想明白,最重要的是,降世军得守住西京,才能得到这边的尊重。
前方是范闭的坟墓,那里的野草都被官兵顺手除去,露出了墓碑,不远处还有一座小木屋。
屋门紧闭,安静无声,除了接受食物,于瞻极少与谷中人来往,偶尔见面,必然高高昂首,示以白眼。
徐础对于瞻颇有几分敬佩,很快他就将改变态度。
于瞻从一棵树后闪身出现,斜刺里大步走来,目光炯炯,像是有极重要的事情要说。
因为之前从不打招呼,徐础因此没有开口,但是放慢脚步,猜测于瞻大概又要讨要思过谷。
相距只有十余步时,徐础突然警醒,虽然觉得匪夷所思,但他知道危险就在眼前,顺势放下水桶,抽出扁担……
于瞻加快脚步,大吼一声,猛扑过来,右臂高举,露出手中的匕首。
徐础还没来得及将扁担举起,只得闪身避让,可还是扑倒。
这两人都是书生,徐础练过刀法,充其量是项爱好,与真正的刀客甚至普通士兵都比不了,眼睁睁瞧着对方扑来,明知道该如何做,动作还是慢了些。
于瞻更不以强力见长,这一扑、一刺用尽了全身力气,匕首刺中目标,自己却站立不稳,继续冲出两步,被水桶绊倒,也摔倒在地,翻身待要起来,地上全是水,滑不溜掉,他手舞足蹈好一会才勉强站直,却发现手中的匕首没了。
匕首还在徐础肩上。
徐础忍痛起身,沿路逃跑。
于瞻杀红了眼,不管手中有无兵器,撒腿急追,嘴里大吼大叫,“徐础纳命来!”
对面跑来几个人,徐础心中一松,脚下也一松,又倒在地上。
身前身后全是叫嚷声,徐础知道自己安全了,没再试图起身,“留他性命!”
昌言之等人已经按倒发疯的于瞻,正要痛殴,听到公子的命令,手下留情,但是拳头仍雨点般落下。
又有人闻声赶来,将徐础搀回卧房,拔去匕首,敷药包扎,总算伤得不重,他没昏过去,仍能开口说话,只是暂时需要卧床。
老仆又急又怒,还有几分埋怨,一直陪在床边,擦血、敷药、包扎等等全是他亲自动手,一个劲儿叹息,见公子似无大恙,终于开口道:“公子实在太大意了些,当初允许那人进谷就是错误。别看我识字少,心里也没有计谋,但我看人准,于瞻说是读书人,却是一脸戾气,不像好人。我早就说别理他,没有吃的,他坚持不了几天,公子却非要我天天给他送食物,唉,全喂白眼狼了。”
“思过谷是所有范门弟子的‘家’,我怎能拒绝于瞻入住?我看他也不是白眼狼,必是被人唆使。”
“咋不唆使别人非要唆使他呢?而且一唆使就成呢?于瞻不是好人,公子不用多想,既然住在邺城,咱们入乡随俗,听主人安排。待会我们将于瞻绑送出去,让官府治他的罪。”
“不可,你去告诉其他人,不要透露此事。”
“公子入住思过谷,是得官府同意的,干嘛总像是有愧似的?”
徐础挤出一丝笑容,“这个时候就别跟我争了。”
“我什么时候都不会与公子争,争也争不过。”老仆嘀咕道,转身出去传令,很快回来,“大家都气坏了,恨不得……后山埋着人呢,公子怕什么?”
后山埋着几名刺客的尸体,只有谷里的人知道,谁也没有对外泄露。
“不同。”徐础坐起,慢慢挪动双脚。
“公子快躺下,有什么事情吩咐我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