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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1 / 2)

第13章

我一直在留意新闻,现在有这么多获取信息的方式,可是我完全没听说红头发警察在布鲁克林被联邦特工误杀的消息。

但至少他们在害怕。

现在,他们会开始忐忑不安。

那就好。凭什么只有我要忍受这种不安?

我边走边想:这是怎么回事?怎么会发生这种事呢?

这可不好,这实在是不好,非常非常不好……

他们似乎确切地知道我在做什么,还有我的受害者都是谁。

知道我正在前往德莱昂6832家的路上,时间也刚刚好。

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再次整理了所有数据,重新排列、分析。不,我不明白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先别放弃,再好好想想。

我没有足够的数据。如果没有足够的数据,怎么能得出结论?怎么可能呢?

啊,慢下来,慢下来,我告诉自己。当十六位数们惊慌失措的时候,他们到处都会留下信息痕迹,至少对那些聪明人来说,都可以用作推理的线索。

城市的街道暗淡无光,周日不再美丽。这是丑陋的一天,完全被毁了。阳光污浊刺眼。这个城市很冷漠,棱角分明。十六位数们在嘲讽我,刻薄而虚伪。

我恨他们!

但是,要保持低调,装作很享受这一天。

最重要的是——要思考、要分析。电脑在面临问题时,是如何对数据进行分析的?

现在,思考。他们是怎么发现的?

一个街区、两个街区、三个街区,四个……

没有答案。只有结论:他们非常厉害。还有一个问题:他们到底是谁?也许——

我突然冒出一个可怕的念头。天哪,不要……我停下来,在背包里翻动。不,不,不,它不见了!那张便利贴,粘在证据袋上,在扔掉袋子之前我忘了把它取下来。我最喜欢的十六位号码的地址:3694-8938-5330-2498,我的宠物——罗伯特·约根森医生。我刚刚才发现他逃到了哪里,试图藏匿自己的行踪,我把地址记在了一张便利贴上。我为自己没有把地址背下来感到气愤无比,我现在又把便利贴扔掉了。

我恨自己,恨这一切。我怎么会这么不小心?我想哭,想大声尖叫。

我的罗伯特3694!两年以来,他一直是我的小白鼠,我的人体试验。公共记录、身份盗用、信用卡……

但是,最重要的是,摧毁他给我带来了无与伦比的快乐。那是性高潮一般的巅峰体验,难以用言语形容,像吸了海洛因一样。找到一个拥有完全正常的、幸福家庭的人,一个有良心、有爱心的医生,然后摧毁他。

好吧,我不能冒任何风险。我不得不假设有人发现了那张字条,并给他打了电话。他肯定会逃跑……而我必须得放手。

今天有人从我手里把我的东西抢走了。我无法描述自己的感觉。那种火烧火燎的痛苦,那种盲目的恐慌,就像是从高空坠落,知道自己随时会撞上坚实的地面,但是暂时还……没……有。

我在羊群里跌跌撞撞,这些十六位数在休息日漫游,而我的幸福却被破坏,平静被摧毁。就在几个小时前,我仍带着无害的好奇和欲望看向众人,但现在我只想向某个人发起攻击,像削番茄皮一般将他苍白的肉削下来,用我八十九把刀中的一把。

那把十九世纪后期库洛斯兄弟做的刀就不错。超长的刀刃,纤细的牡鹿角手柄,是我藏品中的骄傲。

“证据,梅尔。让我们仔细看看。”

莱姆指的是在德莱昂·威廉姆斯家旁的垃圾桶里收集到的证据。

“有指纹吗?”

库柏检查的第一项是塑料袋上的指纹。袋子里装的是五二二准备栽赃陷害用的证据,里面有一些血迹仍未干透的纸巾。但是塑料袋上没有发现任何指纹——这非常令人失望,因为塑料袋通常是保存指纹的最好媒介。留在塑料袋上的指纹往往是显性指纹,而非隐性,不需要任何特殊的化学物质或照明来观察。库柏的发现表明,嫌犯戴着棉手套。有经验的犯罪分子比起乳胶手套会更偏爱棉手套,因为棉手套可以完美地隐蔽他们的指纹。

利用各种喷雾剂和光源,库柏把袋子里的其他证据都查了一遍,却没有任何收获。

莱姆意识到,这个案子同其他可能出自五二二之手的案子都不太一样,原因在于这个案子中会有两类证据。首先是虚假证据,凶手打算用来栽赃陷害德莱昂·威廉姆斯的。他自然会确保假证据没有一样能指向自己。其次是他无意之间留下的真证据——比如他们发现的烟草和娃娃的头发。

带血的纸巾和未完全干涸的血迹是第一类证据,是凶手打算在替罪羊那里留下来栽赃用的。同样地,胶带也属于这一类,是凶手想要顺手放进威廉姆斯的车库或汽车里的。所以这条胶带和勒死米拉·韦恩伯格的一定会匹配无疑。而且他会十分小心,不让胶带上留下任何自己的痕迹。

还有一只十三码的田径跑鞋,也许五二二原本并没有打算把它留在威廉姆斯家里,但在这个案子里它仍然属于“第一类证据”。五二二显然是想用它来留下类似威廉姆斯的鞋印。梅尔·库柏检查了鞋子,在鞋底发现了一些啤酒的痕迹。通过对比多年前莱姆为纽约警局建立的发酵饮料数据库发现,很可能是米勒牌啤酒。而这也可能是两种证据中的任何一种——栽赃证据或真正的证据。他们要等到普拉斯基从米拉·韦恩伯格的犯罪现场返回之后才能确认。

塑料袋里还有一张米拉的照片,应该是电脑打印出来的,可能是用来暗示威廉姆斯一直在跟踪她的证据。也正因此,它被认为是第一种证据。不过,莱姆还是让库柏仔细检查了一遍,但茚三酮试验没有显示出指纹。显微镜和化学分析都表明照片是通用纸,没有什么特点,而打印机也是用的惠普的激光碳粉,一样难以追查牌子以外的线索。

不过他们还是发现了一些也许能派上用场的痕迹。莱姆和库柏在纸张上发现了葡萄穗霉菌的痕迹。这是种臭名昭著的霉菌,会腐蚀建筑物。由于发现的量非常微小,所以它可能不属于第一类证据,而是来自凶手的住所或工作地点。这种霉菌几乎只在室内出现,这意味着五二二的家中或工作场所,至少有一处是阴暗潮湿的。因为霉菌不会生长在干燥的地方。

而那张便利贴应该也不是第一类证据。便利贴是3m牌的,不是廉价便利贴,但依然无法追到购买源头。库柏在便利贴上没有其他发现,只查出了几小点霉菌,但这至少说明便利贴确实有可能属于五二二。写字用的墨水来自在全国各地无数商店都能买到的一次性水笔。

这便是他们拿到的所有证据。库柏记下各种检验结果时,做加急医学分析和报道的实验室打电话来告知,说初步检测可以证实塑料袋中的血液确实属于米拉·韦恩伯格。

塞利托也接了一个电话,但只简短交谈了片刻就挂了。“没有收获……缉毒署去追踪举报阿米莉亚的那个匿名电话,只找到了一个公共电话亭。没有人看到是谁打的。高速公路上也没有人看到逃跑的人。他逃走的那段时间,两个距离最近的地铁站的巡警也说,没有看到任何可疑行为。”

“哦,他当然不会有任何可疑行为,不是吗?那些巡警以为会是什么样的?逃亡中的嫌犯会主动跳过地铁票闸引人注目,还是会把身上的衣服脱光,再换上一套超人的紧身服?”

“我就是转达一下他们的话,林肯。”

莱姆皱着眉,让汤姆在白板上写下证据检查的结果。

德莱昂·威廉姆斯住所旁的街道

·三个塑料袋。体积一加仑,自封保鲜袋。

·一只右脚十三码的田径跑鞋,鞋底花纹内有干啤酒痕迹(可能是米勒牌),并无磨痕,也没有其他明显痕迹。买来是为了在作案现场留下脚印?

·带血的纸巾。初步测试证实,属于受害人。

·塑料袋中有两立方厘米血液。初步测试证实,属于受害人。

·写着地址的便利贴:恒基大厦公寓,六七二室,住有罗伯特·约根森。留言和笔没有留下线索。纸也查不到源头。纸上发现有葡萄穗霉菌。

·受害者的照片,看上去是电脑彩打。惠普打印机,无法查出源头。纸也查不到源头,纸上发现葡萄穗霉菌。

·胶带,家居聚集地牌,无法追溯至具体位置。

·没有发现指纹。

这时门铃响了,罗恩·普拉斯基快步走进房间,手上是从米拉·韦恩伯格被害现场收集到的证据袋,整整两个牛奶箱那么多。

莱姆立刻就发现他的表情变了,变得非常平静。普拉斯基的脸上往往带着些胆怯,有时也会显得不知所措,偶尔透出些许骄傲,甚至会脸红。但现在他的眼神空洞,之前的坚定一扫而空。他看了一眼莱姆,点点头,郁闷地走到检查台,将证据盒转交给库柏,还有由现场医检签署的证据保管卡。

菜鸟向后退了几步,看着汤姆写的白板,手插进牛仔裤口袋里,夏威夷衬衫没有掖进去,他根本一个字也没看进去。

“你没事吧,普拉斯基?”

“当然。”

“你看上去不像没事儿。”塞利托说。

“哦,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这显然不是真话。他第一次独立在凶案现场取证,一定是遇到了什么困扰。

最后他说:“她只是躺在那儿,面朝上,眼睛盯着天花板,仿佛还活着,在寻找什么东西。她皱着眉头,表情有点好奇。我原以为她会被盖起来。”

“是啊,哦,你知道我们是不盖尸体的。”塞利托嘀咕着,普拉斯基看向窗外,“就是有点……好吧,这个想法太疯狂了。但是她看起来有点像珍妮。”他的妻子。“感觉有些奇怪。”

林肯·莱姆和阿米莉亚·萨克斯在工作上的许多方面是相似的。他们认为在犯罪现场取证时需要用心去体会,让自己身临其境,感受凶犯和受害者之间的互动。这会帮你更好地了解现场,找到被忽略的证据。

那些能够掌握这个技巧的人,虽然在办案之后会感到难过,却是在现场走格子取证的专家。

但莱姆和萨克斯在很重要的一点上观念不同。萨克斯认为永远不要对罪行的恐怖感到麻木是很重要的。每一次去凶案现场再回来,你都要设身处地地去感受。但是如果你开始感到麻木,你的心就会慢慢变得坚硬起来,就离你追捕的人黑暗的内心更近了一些。而莱姆的观点则正相反,他认为你应该尽可能保持冷静。只有当你完全置身事外,不带任何情感的时候,才有可能成为最好的警察,更有效地阻止未来的悲剧。“这时候你已经不是一个人了。”他会在给新警察讲课时说,“你就是一座证据库,而且是最棒的那种。”

普拉斯基拥有成为像莱姆那样的警察的潜力。但如今他在职业生涯的早期加入了阿米莉亚·萨克斯的阵营。莱姆很理解这个年轻人,但他们有个必须要破的案子。今晚在自己的家里,普拉斯基可以抱住妻子,默默悼念那个和她长得相似的女子的死亡。

他生硬地问:“你回过神了没,普拉斯基?”

“是,长官。我没事了。”

这并非实话,但莱姆需要他集中精神。“你处理了尸体吗?”

普拉斯基点点头。“我和来做尸检的医生一起处理的,我让他在鞋上套了橡皮圈。”

为了避免混淆,每当莱姆有犯罪现场需要搜证时,他都会让人在鞋上套橡皮圈,即使他们穿着可以防止头发、皮肤碎屑等微量迹证污染现场的塑料连体服。

“好样的。”莱姆关切地看了一眼证据箱,“开始吧。我们已经阻止了他的一个计划。也许他正气得发疯,想要找人出气。也或许他已经买票逃到了墨西哥。无论是哪种情况,我们都应该尽快采取行动。”

年轻的警察翻开笔记本:“我——”

“汤姆,到这里来。汤姆,你到底在哪儿呢?”

“哦,当然,林肯。”面带欢快笑容的护理员走进房间,“面对这样礼貌的请求,我总是非常乐意效劳。”

“我需要你再来写一次,把证据画成一张图表。”

“是吗?”

“拜托你了。”

“你不是真心的。”

“汤姆。”

“好吧。”

“米拉·韦恩伯格犯罪现场。”

汤姆在白板上写了标题,站到一边随时准备做笔记,莱姆问道:“那么现在,普拉斯基,据我所知,这并不是她的公寓?”

“确实是如此,长官。公寓的主人是一对夫妇,他们去度假了,在游轮上,我设法联络到了他们。但他们从来没有听说过米拉·韦恩伯格这个人。你真应该去听听,他们听说这件案子以后特别生气,想不出来谁会这么做。而且嫌疑人进屋时破坏了门锁。”

“所以,他知道房子是空的,没有安装报警系统。”库柏说,“这倒是有趣。”

“不然呢?”塞利托摇了摇头,“难不成他只是因为地理位置才选了这栋房子?”

“那附近真的很冷清。”普拉斯基插嘴道。

“那你觉得,她在那么冷清的地方干什么呢?”

“我发现她的自行车在外面。她口袋里有一把钥匙,刚好可以打开车锁。”

“所以她是在骑自行车。也许他已经了解了她的行车路线,知道她会在某一时间经过那里。而且不知何故,他也知道公寓里的夫妇不在家,所以他不会受到任何干扰……好了,小子,和大家说一遍你的发现。汤姆,希望你能高抬贵手,把内容写下来。”

“用力过猛了,莱姆。”

“哈。死亡原因?”莱姆问普拉斯基。

“我和法医说了,希望能加快出尸检报告的速度。”

塞利托僵硬地笑了一下:“那他是怎么说的?”

“好像是‘行吧,无所谓’之类的。”

“在你可以做出这样的请求之前,你还需要在警局里再往上爬一爬。但我很欣赏你的努力。那么你有什么初步结论?”

他看了看自己的笔记。“头部遭遇数次重击,验尸官说凶手是想征服她。”这位年轻的警察停下来,或许是回想起了自己几年前也遭受过同样的经历,然后继续说,“死因是窒息。眼睛和眼睑内有瘀点,说明有点状内出血——”

“我知道,继续。”

“呃,好的。头皮和面部出现了静脉曲张。这个有可能是杀人凶器。”他说着举起了一个装有约四尺长绳子的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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