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先前没有名字,名字都是人类起的,野猫跟流浪猫不需要名字。
泡泡一窝兄弟四个,它记不清弟兄们都是什么花色了,那时候他还没睁眼。弟兄们没活几天就死了,一场暴雨下来城市里排水不利,整条街道跟条河似的,更不要提它们待的灌木丛了。
妈妈急着把它往高处叼,脖领子那块皮被牙咬着晃晃悠悠。它吱呀吱呀地叫,等它妈把它往个什么地方一扔,说:“别嚎,待会儿野狗听见声儿来把你吃了。我去把你弟兄们也叼来,你在这里老老实实待着。”
结果妈自己回来了,一遍一遍舔它,给它喂奶。
当时泡泡还不懂,它还在为自己能独享母乳而喜悦。过了几天当妈出去觅食的时候,它猛然发现没人跟自己挤在一块儿睡觉或者摔跤了。到底还是小,妈妈的嘱咐半点不放在心上,意识到自己孤身一猫就又扯着嗓子吱呀吱呀叫,这一叫,就真把野狗招来了。
是野狗,泡泡还没睁眼,但泡泡闻得见。野猫野狗身上的味儿跟家养的不一样。男人跟女人身上的味儿也不一样。
还是条上了年纪的狗。
野狗呼哧呼哧凑近了,淌着哈喇子闻猫崽儿。
泡泡浑身乳毛都炸起来,抖着嗓子喵喵叫。
“小玩意儿。”野狗哼哧一声:“吓得那样,我又不吃你。”
泡泡哈着气缩到一堆烂木头后边去,那野狗倒是蹲在前头不走了:“你妈呢?”
“你干嘛骂人呢?”
“我问你妈上哪儿去了。一个猫崽子在这,活不长的。”
“我妈找吃的去了。”
“哦。”野狗打了个哈欠:“你弟兄们呢?猫崽子都是一窝一窝生的。”
“不知道,下完大雨就没了,我妈说去叼,但没叼回来。”
“你不问问?”
“我一问她就咬我。”
“哦,那应该是被水冲走了,淹死了。”
“什么叫淹死了?”
“就是死了。不会动也不会叫,臭烘烘的,变成肉了。”
“能吃吗?”
“你要是饿,那就能吃。但猫肉不好吃,就吃过一次,比剩饭还酸。”
泡泡又哈着气。
“嗨!我又不吃你。”
“我妈说野狗会吃猫。”
“有的吃,但我不吃。我之前跟主人住在一块,他教过我不能吃。后来是饿急了,吃过一次死猫。”
“跟着人类住,怎么还会饿?听妈说被绳子拴着都不会饿。”
“那是后来的事,我跟主人一家走丢了,找不着他们了。之前住在一块的时候怎么会饿。”
“跟着人类住好吗?”
“当然好,就是他们太笨。”
“为什么?”
“他们的崽子还没断奶的时候可不会跟咱们似的说话,也不会呲牙哈气,见谁都伸着手要抱抱——人类没咱们这种尖爪子,你知道吧?”
“没有吗?”
“没有。也没有尖牙,所以整天都得提心吊胆守着他。”
“那后来是怎么走丢的?”
“他们搬家的时候忘记把我放到车上去了,汽车速度很快,嗖一下就没了,我追不上。但主人记性一向不太好,我就慢慢等他想起这回事来,每天找点吃的在附近等——房子有陌生人搬进来住了,但我不敢跑太远。主人一家可蠢啦,跑太远,他们可能找不着你。”
“嗯……”泡泡天生有猫的想法:“我觉得你是被抛弃了。”
“哈哈哈,你们猫总是这么想。我告诉你,不会的。主人是没那么坏心眼的。”
泡泡还要说什么,就听见耳边有大猫喉咙里呜呜地示警声。
“滚远点,野狗!”
“猫妈妈,我可不是野狗,你看我脖子里还挂着项圈呢。”
“那就是被抛弃的流浪狗——滚远点,别碰我的孩子!流浪狗没一个好东西!”
“嗨,我走,我走。小家伙,咱们下次再聊。”
流浪的老狗跑远了,它妈过来给它喂奶。
它两只前爪习惯性抓来抓去,问妈:“妈,你怎么这么恨狗?”
“我的后腿就是被它们咬断的。”妈说:“见着流浪狗离远点儿,准没错。”
泡泡当时已经模模糊糊睁眼了,它知道妈是有点瘸腿的。
后来妈连着好几天没回来,它饿得浑身都没劲儿了。
老狗又经过这儿,问:“你妈还没回来?”
“没有。”泡泡有气无力地说:“好几天了。”
老狗伸着脖子叫,过了一会儿来了另一只母狗,也老了。老狗问母狗:“你嗓子尖,问问附近的弟兄们有没有看到狸花猫的尸体。”
母狗点点头,伸着脖子长长嚎一声,远近的狗都叫起来。
两只狗竖着耳朵听,母狗耷拉下耳朵来,说:“好几只,都被收走了。最近城里正清理流浪猫狗,咱们也得小心点。”
老狗对泡泡说:“唉,小玩意儿,你妈妈也变成一堆肉啦。”
泡泡饿得没力气了。
天又轰隆隆地要下雨,老狗问:“你想不想被人类捡走?要是想,就喵一声,我把你叼到路边去,你大声叫唤,要是有好心人会把你带走的。”
“要是没好心人呢?”
“那你也就变成臭烘烘的肉。”
泡泡饿得直打飘,它喵了一声,老狗把它叼到路边灌木丛里去。
“大声叫!”老狗说:“我看见不少小猫是被这么带走的。”
泡泡喵喵地叫,雨哗啦一下子就下起来,它的毛本来就没长全,这会儿又冷又湿贴在身上,全身都打哆嗦。它的眼睁不开了。
这就是快死了吧?
就在它以为自己快死了的时候,脑袋顶上的灌木丛被拨开,一双黑漆漆的眼看过来,它打了个哆嗦。
它这应该算是有主人了。
泡泡蜷在猫垫上晒太阳,老狗说得对,碰见好人就不会担心吃不饱肚子。
但它这个主人有点不一样。
猫能闻出一些东西来。城市里什么味儿都有,在外头流窜的活物无非是流浪猫狗、鸟,还有不常见的跑出来的或者被遗弃的其他宠物,兔子蛇什么的。但最多的还是人。
男人,女人,小孩,老人,猫都能闻得出来。
但主人身上的味儿是它从来(以后也)没有闻到过的。直觉地令猫有点不高兴,当人发脾气的时候身上往往会散发类似的味道。可是主人从来没发过脾气,他甚至没有什么情绪。
哦!是有的,不过得身边有另一个主人才行。
泡泡的名字就是叫霈霈的女人起的,所以她应该也算它的主人吧?她身上的气味就让人安心多了。
“…你该多出去走走。”女主人说:“老在屋里闷着,心情也会差。”
“不会。”主人微微笑着,手指来逗泡泡:“有泡泡陪着我。”
女主人叹口气,主人把头靠在她的肩上:“你偶尔来看看,就已经很好了。”
泡泡炸起毛来,照理说,动物做出这种亲昵的行为是想要交配。
可是泡泡闻到了令猫非常不快的味道,这绝对不是荷尔蒙。它在妈对野狗威吓时就曾经闻到过类似的气味——它知道妈是真的会跟野狗以命相博的。
那么现在,两位主人是谁想咬死谁呢?
泡泡炸着毛跑远了。
其实泡泡还是挺喜欢两位主人的。
女主人不在这里住,主人跟它住在这里,每天早上出去晚上回来,给它吃的喝的玩的,还允许它在床上乱跑。有时候他整天呆在家里不出门,连饭都不吃,就只呆呆地在沙发上或者什么地方坐着,眼睛里空荡荡的,黑得吓人。
这时候泡泡拍他一爪子,他就会回神,然后轻轻抱起它问:“你也想她了吗?”
泡泡才不想,泡泡谁都不在乎。
屋里总是弥漫着淡淡血味儿——这么淡的味道人类肯定闻不出来,老狗说得对,人类确实蠢——但泡泡能闻到。
它知道血是从哪里来的:主人的双手总是免不了伤,他有时候会细致地顺着手掌纹理拿刀尖细细划过,这个时候血腥味会更重。这样一定会疼,泡泡想不通他为什么会这么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