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凛握住话筒,直面闪光灯,依旧好看的脸上带着沉稳的微笑。
他说,“是时候给大家一个解释了,其实当年,我是为了追求我喜欢的人才出国的。”
边凛此话一出,在场记者纷纷被惊到,回过神来之后,赶紧拿出摄像机拍摄边凛的表情,力图抓到些什么微表情,好以此来做些文章。
但现在边凛和以前的歌坛一哥确实不一样了,虽然多年未在闪光灯下直面刁钻的记者,但是他却越发游刃有余,沉稳不惊了,记者完全拍不到什么特别的小情绪。
“请问,那个女人就是你曾无数次在歌里提过的美丽却又凉意十足的女人吗?”
边凛端着职业的微笑,“是的,其实这些歌也都是为她写的,不过她不知道,也不太喜欢罢了。”
说罢,边凛耸了耸肩,众多记者敏锐的嗅到不寻常味道,抓紧提问。
“那你这次回国是为了什么呢?是不是如众多粉丝所说的那样,没钱了,所以复出来捞一票?”
“还是说你追求的梦中情人把你甩了,伤心之下回了国,然后想要专心于事业,被粉丝包围,以此忘记她?”
“什么时候开始正式活动呢?”
“你想对你的歌迷说什么?”
好几个作者同时提问,边凛听着,一个一个给出回答。
他当然也看到了网上的评论,他只觉得好笑,且不说他的专辑卖了好几个亿,哪里能那么快用完的事情,他的粉丝都忘了,他本来也是几个公司的老总吗?
虽然这么多年出走国外,总裁的位置也让给了一个信得过的人,但是公司毕竟还是他的,每年净利润都是以千万计算,怎么会没有钱?
“如果以前喜欢过我的,是我的歌迷的话,应该就知道,我喜欢说实话,不喜欢弄虚作假,现在我依旧没变,所以我现在也准备给你们说实话。”
“是,我追求我喜欢了很久很久的女孩子去了国外,本以为她远离了自己喜欢的人,在她伤心落魄的时候一直陪在她身边,她就能看到我的好,然而我错了,她身边的人来了又走,走了又来,我始终是在朋友的位置上,五年了,我认清楚了这个事实,所以我回来了。”
“这次回国一是认清自己之后,觉得自己需要一个归属,而我的归属就是歌坛,这是我唯一能够投入全心全意做好的事情,我想念投入创作的热情,以及歌迷说对我歌曲的欢喜,我复出不是为了捞金,说实话我身价不低,还不需要靠这样来赚钱,我所做的,不过是遵循我喜欢的一切罢了,而我所爱,我所喜欢的,不过一个创作,一个粉粉丝罢了。”
“正式活动的话可能三天后就开始了……”
“最想对歌迷说的话是,边际们,你们的老大,回来了。”
最后,边凛奉上了一个十分灿烂的笑容,一把将正在电视机前守着的于甜拉回了好几年前,边凛还没有这么红,这么火的时候。
那个时候边凛作为她的音乐家教,她很调皮又不乖巧,而边凛总找得到法子治她。
他那个时候还不爱笑,只是一心投入自己的音乐,除了他所说的喜欢的那个人,他的最爱,就是音乐。
他沉迷于创作而忘记时间,两天没吃饭,低血糖饿晕在自己的房间里,要不是被于甜发现,就死在创作上了吧。
于甜知道他有多爱自己的歌和歌迷,也知道,他有多喜欢自己心上人。
在心上人比起来,他的歌曲创作,远不算什么。
这时候,于甜的月嫂走进来了,看见电视上正在播报的新闻,一下就认出来画面上的人是当年给于甜小姐做音乐家教的那个男人,顿时来了兴趣放下手里的帕子惊喜道。
“哎呀,这不是边凛先生吗,他怎么了,要回国了吗,要回来唱歌了啊???”
月嫂看着边凛有些兴奋,她完全不敢相信六七年前那个瘦瘦弱弱的男孩子会成为歌坛上那么重要的一个领头人,一下子就从一个毛头小子变成了天王级别的男人。
于甜本来看的入神,月嫂一说话就把她的神思拉回来了,她笑笑,回答了月嫂刚刚问的那几个问题。
“他早就回来了,回来快一个月了吧,之前都没有爆出来,他应该是在为回归做准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