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没有了思想负担,大脑放松下来,好像打开了智慧的泉眼,源源不断地喷出灵感的水花:“在我的身上,有些东西,不是我能控制的,它们太尖锐了,太炽热了,不仅会伤到别人,也会伤到我自己,好像要把我的骨头,从里到外剔干净。但我喜欢它们,它们叫做个性!如果为了永生,要我湮灭这些个性,那么,活下来的那具肉体,和核尸有什么两样……”
“我想,活着的意义,绝不仅仅是活着。人的生命中,还有许多比生命更为重要的东西,比如爱情、比如自由、比如信仰。当生命失去了意义,就是活一千年、一万年,有意思吗?我们抗争过、我们拼搏过、我们战斗过……这才是生命的意义!不管结果是什么,我们拥有了精彩的一生,哪怕是短暂的,也没有什么遗憾了……”
“就是凯撒先生,也不希望一个懦夫成为人种吧?我想,唯有经过血与火洗礼后的幸存者,才有资格进入永生之城。我觉得,所有的人类,都应该像灭绝战场的选手一样:不前进,必死;前进,才能活……”
小明的这句话,堪称神来之笔,用凯撒自己定下的游戏规则,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宫二痴痴地看着小明,在他的身上,一下子多出一种尖锐的特质,好像变成了两个人。
至于哪一个他是她更喜欢的,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她越来越喜欢他了。
她的记忆并未完全恢复,能记起的仅是一些片段,跟他有关的片段。
曾经,宫二对自己的阶段性失忆很是焦虑和不安,但现在,却发现了它的另一种好处,令她脸红的好处。
因为,失忆意味着重新认识,相当于重新活一次,重新爱一次。
她再一次享受到初恋的滋味,在她的记忆里,还从未有过一个男孩子进入过她的心扉。
但是这个臭小子,却进入了两次,生怕她爱得不够吗?
宫二这般想着,两颊飞起一抹淡淡的红晕,忙转过头去,不敢看他。
小明哪里想到女孩子的心事,现在他满脑子里充斥的,都是对人生和世界的思考。
他正滔滔不绝地演讲着,原本明亮的天色,蓦地昏暗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