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热情的打招呼,“乐小兵,我们以后是同学了,上下学一起走啊。”
乐小兵是二房的孩子,他爸是老实木讷的性子,但他不一样,调皮捣蛋很活泼,此时呆呆的看着乐怡。
平时看惯的堂妹不一样了,变的好陌生。
印象中的怡堂妹沉默寡言,不怎么爱说话,没想到她一张口这么艳惊四座。
程慧很喜欢新来的同桌,“乐怡,你认识乐小兵?啊,你们同样姓乐。”
乐怡爱惜的摸了摸新领的书本,“他是我堂哥,只比我大十天的小堂哥,所以,我们相互叫名字。”
程慧哇的一声,扭头看向乐小兵,再看看乐怡。
“你长的比他好看多了,看不出你们是一家人。”
乐小兵皮肤黝黑,粗生粗养,虎头虎脑的,乐怡有一张漂亮的瓜子脸,黑亮的大眼睛,嘴唇粉嘟嘟的。
乐怡五官很精致,最大的缺点就是皮肤略微黑黄,头发营养不良而枯黄,八分的容颜失了三分。
“我像我妈,我妈年轻时可漂亮了,当然,现在也好看。”
程慧刚才也围观了全过程,也看到了吴小青,回想了一下,确实蛮好看的阿姨。
“王老师好像不喜欢你妈,也不喜欢你,为什么呀?”
小孩子就是这么直接敏锐。
乐怡摸了摸自己的小脸蛋,开了个小玩笑,”可能是嫉妒我们母女好看又聪明?”
前面一个男生忽然回过头,用力点了点头,“绝对是!”
“我赞成。”另一个男生迫不及待的举手,他们都不怎么喜欢王老师,没什么本事,还各种臭毛病,说白了,就是一个开后门进来的关系户。
“哈哈哈。”现在的小学生好可爱呀。
彩霞满天,染红了半边天,干活的人纷纷回家吃晚饭。
当乐春梅拎着一条大鱼出现在村头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这年头大家都馋肉,馋的眼睛都绿了。
“春梅,这又是你捡到的?”
乐春梅微微一笑,司空见惯的样子,“是的,今天运气挺好的。”
“是你有福气,想吃鱼就能捡到鱼,别人采不到的松蘑就你能采到,真让人羡慕。”
刘婶子忍不住凑过去上下其手,“春梅,让我摸摸你的手沾点福气。”
乐春梅怕痒的哈哈大笑,眉眼恬静,白净的皮肤在人群里极为显眼。
不远处,几个新来的知青看着这一幕,都是年轻人好奇心重,“队长家的闺女运气这么好?”
这年头生产队长的权利很大,什么都能管,谁干什么活,都是他一句话的事。
甚至,知青回乡探亲都要队长开证明,可以说是一手遮天的存在,要是遇到一个坏心眼的队长,那就有吃不完的苦头。
一名村民很热情的给他们科普,“对啊,她是方圆百里有名的福气包,不仅旺自己,还旺身边的人,队长就是因为她这个女儿当上的。”
“不仅如此,她还救了我家狗蛋的命,是救命的菩萨啊。”六姑翻来覆去念叨这件事,没有一百次,也有几十回了。
当年狗蛋贪玩偷摸着进山,摔进了一个深坑,摔断了腿,是路过的乐春梅救了他。
否则在山里待上一夜,小命不保。
听着村民们的夸赞,知青们惊叹连连,太不可思议了。
徐蒙的眼瞳渐渐的深沉,都说破封建迷信,但他爷爷很信这一套,连带着影响到他们一家人。
有些人天生贱命,一辈子穷困潦倒。
有些人天生命好,一出生就是天之骄子,赢在了起跑线上,锦衣玉食,顺风顺水,他想做这种人。
焦婶子拉着春梅的手不肯放,她是真的喜欢,恨不得将乐春梅娶进门当儿媳妇。
“春梅,你的性子也太好了,被你三叔那么挤兑,你还上山弄吃的,你三叔一家的臭毛病就是惯出来的。”
乐春梅不动声色的瞥了一眼徐蒙,嘴角微勾,笑的很温和,“都是一家人,没必要这么较真,和和气气多好。”
“我就喜欢春梅这和和气气的性子。”另一个孙嫂替她抱不平,“春梅啊,你三叔三婶是没救了,平时多管教那两个小的吧。”
“我对家里的弟弟妹妹都一样的看待,一样的照顾爱护。”乐春梅抿嘴微笑,一派长姐风范,“说起来我最疼爱小怡这个堂妹,有好吃的都先给她吃……”
孙嫂眼尖,看到手牵着手走过来的乐怡小姐弟,“小怡啊,快过来,最疼爱你的大堂姐在这里。”
乐怡刚放学回来,下意识的抬头,四目相对,如一道白光闪过,昨晚的梦境浮了上来,啊,差点忘了一点,女主是重生的。熟知每一个重要节点,事先知道了每一个人命运。
那么问题来了,她的被拐卖是事先知道,却坐视不管?
还是,她暗中搞鬼?
一想到这里,乐怡不由自主的哆嗦了一下,小脸惨白,如看到了世间最可怕的生物,扭头就跑,跑的比兔子还快。
救命啊,有妖怪。
众人:……这就尴尬了,说好的姐妹情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