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夜书屋>其他类型>我家学弟初长成> 爱来时,毫无征兆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爱来时,毫无征兆(1 / 2)

那天早上冯书雁也算是去晨跑了,不过他是跑到文理学院去把写好的字放在叶薰班上的讲台上。

如果要问冯书雁对叶薰有什么期望的话,他大约会说:“我只是希望她开心。不管她的开心是裴炎给的,还是她自己给的,都行。但是如果她不开心,我就会想办法逗她开心了。”

他没有太多的野心,也没有太多的欲望,他只是觉得那是一个很可爱的姑娘,值得被岁月温柔以待,值得他喜欢,他就喜欢了。

至于那姑娘是不是喜欢他,那就不是他能决定的了。

至于他要喜欢她到什么时候,他也不清楚。

就像喜欢上她的时候,一点征兆都没有一样,不再喜欢她的时候,他总会知道的吧。

冯书雁其实并不相信可以忘掉一个人,或是可以不再喜欢一个人这种观点的。

心是绝对不会听大脑指挥的。

他相信,所有的感情都会产生变化,区别只在于变浓还是变淡。

他不能决定未来大家将走向何方,但他已经准备好了要坦然面对,在流逝的时间长河里,在汹涌的命运激流里,他能做的就是不要迷失,做自己。

……

叶薰早上跑到教室里的时候还一个人都没有呢。

进门一眼就看到讲台上有个卷儿躺在那儿,还好,还好,想必那就是冯少侠的墨宝了!

她本来也没想太多,就是觉得表演的时候需要增加几张大字,用以说明戏剧的进程,刚好冯书雁会写毛笔字,她就是单纯地拜托他帮个忙而已。

其实都没太当一回事的,后来冯书雁要求回报的时候,她发现是一件小事情,就那么爽快地答应了。

现在看到那卷轴上“叶薰亲啓”四个字,直接把她给震了一下。

她这时候才想到:可能冯少侠比我所知的,还要更会写毛笔字?

这是她完全没有见过的一种字体,饱满又可爱,圆润又憨厚,却又不失一种风骨气,虽然看着有些可爱,但是一眼就能看出来,那是男生写的字,有很遒劲有力的部分在。

她忍不住“咔咔”一顿拍照,这么好看的字,必须要保存起来!!

打开卷轴一看,英语居然还是用花体字写的?!

还加了草叶边框?

在这一刻,叶薰真心有很多疑惑:“冯少侠的手是开过光的吗?

中英文都写得这么好!厉害了!

上次我是不是在他面前炫耀说我英文写得很好看来着?

哇,想想都觉得脸好痛哦。

我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吗?敢在他面前炫耀我的字好看……”

叶薰一边珍惜地拍照保存,一边研究冯少侠的字为什么写得这么好看,一笔一划,一横一竖都是怎么运笔的,一边深刻地反省自己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性子怕是得改一改了。

不然,真正的大佬只会在心里面耻笑她呀!

……

祝黄萱来上课的时候拿着一个大袋子,里面放着她做好的玫瑰花和表演需要用的道具。

叶薰要用的东西很多,她在座位上一一清点完毕以后,就陷入了绝对安静的状态,开始回忆台词,让自己尽量保持冷静。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