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女人。
五官端正精致、身材高挑纤细、短发、小麦色的皮肤。
这是一个看起来二十岁左右,英姿飒爽的女人。
笑起来很亲切,洁白的牙齿非常整齐。
刘明摸了摸还有些疼的下颚:“可否是姑娘刚才救了在下?”
姑娘笑得更灿烂了:“上帝没有杀你,你应该感谢他。我也有过从军的经历,所以我还是很看好军人的。哦,忘了介绍了,我叫花木兰,是花都郡的郡守。你以后就在花都郡生活,我们会经常见面的。”
刘明脑袋里的知识显现出来,道:“可是替父从军的英雄花木兰?”
花木兰道:“见笑了,我就是花木兰。经上帝介绍,在女儿国花都郡做郡守。你以后就归我管理啦。不过我可是很公正的哦。”
刘明抱拳道:“女儿之身也可以做郡守?真真闻所未闻。”
花木兰笑道:“刘大哥说话理太偏,女儿之身怎么了?到了女儿国,让你奇怪的事情多着呢。”
刘明还想问些什么,却被花木兰轻轻推了一下:“自己去体会女儿国的生活吧。”
眼前一个恍惚,刘明就走在一条宽敞的大街上。
车水马龙,马车呼啸,刘明的脑海里虽然知道那是官兵士绅的大马车,作为一名士兵,他也在战马上杀过敌。不过女儿国的马车似乎比一般的马车要快上不少。看那辆四匹马拉的大马车,时速起码在60以上。
再看大街上,女人们个个容光焕发昂首挺胸,驾驶马车的是女人,饭馆里的食客也多是女人,街边摆摊叫卖的还是女人。偶尔见到一两个男人,也是迈着小碎步,挎着菜篮子,低着头没点生机。
这女儿国的男人怎么了?
顺着人行道,刘明慢慢前行,忽然听到后面一个脆脆的声音叫道:“前面那个神经病,你给我站住!”
刘明一转身,就看到身后一个十五六岁的小美女,皮肤很白,嘴唇有点薄,水汪汪的大眼睛满含怒气,头发挽起一个小丸子,手里拿着狗绳,身后躲着一条哈士奇。
那条哈士奇呜呜哀鸣,躲在美女身后,用哀怨的眼神偷偷打量着刘明。
哈士奇的后面,则是四个身高马大的女子,面相凶狠,应该是保镖一类的人物。
刘明也没听懂神经病是什么意思,见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孩,遂抱拳道:“姑娘何事?”
那女孩虽然漂亮可爱,说话却毫不客气:“你是不是神经病?现在天气不冷不热的,你穿一身盔甲,装吊呢?你看你把我的狗狗吓着了,吓出毛病来,你几条命赔得起?”
刘明看了看那条哈士奇,还是趴在姑娘身后呜咽。不禁感到好笑。刘明知道,自己是久经沙场,杀敌无数,身上自然带着一股杀气和死亡气息。一般人类是不会有太大的感觉的,但是一些敏锐的动物,比如说狗狗,自然会害怕这种死气和杀气。
刘明笑着解释道:“吾乃岳元帅麾下丑卫之监军,常年征战沙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