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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1 / 2)

从前看过一个故事。

有个人在沙漠迷失了方向,濒临死亡。饥渴难耐之际,找到一间废弃的小屋。小屋久无人居住,摇摇欲坠,巧的是屋里有个吸水器。

他用尽力气抽水,也未见一滴。

忽又发现旁边有个水壶,壶口被木塞塞住,边上有张纸条:将壶中水灌满吸水器,便能打出水来,但在走之前,一定要把水壶灌满。

他小心翼翼地打开木塞,果然壶里有水。

说到此处,我懒散地挪动脚步,问走在前面的右殿:“如果是你的话,你会怎么做?”

烈日当空,沙海无垠,地面升腾出涛涛热浪,好似无色的火焰。风卷积着漫漫黄沙,迎面扑在脸上,放眼望去,除了风沙,还是风沙。

刚进沙漠那阵子,右殿还挟持着我,没过几天,已经不想管了,抽出绳子拴住我的双手,扯着我一步一步走下去。

天地昏黄,没有半点别的声音,好像在积聚着力量,掀起更大的风暴。

我以为右殿不会搭理我,没想到他张张嘴:“我会,喝掉水。”

他说这话的时候,喉结微微滚动,我跟着吞咽,发觉自己连唾沫都没有,只剩嘴巴里的血腥味:“这是个艰难的选择。”

“把水倒进去,如果吸不出水来,岂不白白浪费?”右殿缓缓地行走着,攥住绳子另一端的手,无力的空握。

我想起好像在哪儿看过,故事的后半段是,那个人下定决心照纸条上说的做,吸水器中涌出甘泉,他喝了个痛快。他喝饱后,又将水壶接满,用木塞重新塞住放在桌子上,在纸条后面加了一句话:只有将生死置之度外,才能尝到甘甜的泉水。

“如果那座房屋年久失修,吸水器也跟着坏了呢。”右殿停下脚步,支撑着欣长的身子,不咸不淡的望着我。

“那就看谁的运气好了。”我也停下,跟他保持在一臂之遥的距离,抬起被捆成粽子的双手,从嘴里吐出一块细小的碎刃,用牙咬住,低头割开了绳子:“看来我的运气,还不错。”

右殿没有动作,只是问:“你哪来的碎刃?”

“几年前丢在这片沙漠的。它镶嵌在我后背的肩膀里,是匪贼硬生生插进去的利刃,被我负隅抵抗的时候别断了,不小心将这块碎刃留在皮肉之中。我那会儿手边没有工具,没办法将它夹出来,只能一点点用手抠出来,疼得了很久,流了好多血啊……”我漫不经心地说着,随意刨开一簇鼓起的沙堆,找到些骨头,抽出腰间的思尔剑,细心地削成骨刀。

这里已经很接近沙漠深处了,难保没有除人之外的风险。

一股腥风突然刮起,夹杂着沙丘鬼哭狼嚎的声音,右殿倏然拽起我费力磨骨刀的手,冲我喊着:“快走!沙暴要来了。”

话音刚落,从极远的水平线陡然传来震耳欲聋的动静,漫漫黄沙滚滚来袭,像是巨大的浪潮澎湃而至,连天地都在颤抖,轰隆隆的声音吵得我无法专心,迎着大片大片的黄沙雾,迷蒙的视线之中,似乎有人在奔袭。

“你不要命了!还不快躲起来!”右殿扯住我,说着要躲进旁边的沙丘。

我舒展眉眼,明目张胆地将削好的骨刀揣进怀里:“瞎躲什么,风暴能将沙丘整个吹走,弄不好都要埋里面。赶紧跑,避开风暴的正面。”

我是在风暴底下吃过亏的人,几年前遭遇风暴的时候,躲在沙丘的背阴处自以为妥当,没想到连着沙丘被吹走几百米远,埋在沙子里将近半个时辰。

等我费劲千辛万苦爬出来,便在烈焰当空下,遇见了丰慵眠。

可我不会再遇见他了。这么想着,心思一沉,使出身不缚影,将右殿远远地落在后头。他本不信我的说辞,因我诡计多端,行事乖张,但见我拔腿就跑,总算信了:“慢着!”

谁要慢着啊,生死攸关,不跑才是傻子。

身不缚影已接近大成,我若是铁了心的要跑,普天之下能追上的人,还在少数。

尤其右殿体内还有魔气的影响,根本比不及我的速度,我眼睁睁看着他被风暴掀起的沙海吞噬,炽热的浪潮从我面前经过,而我也不跑了,居高临下的站在一处高地上,等着风暴平静下来。

狂风吼叫了一阵,渐渐平息在远处的水平线,落日给刚刚经历风暴的沙海增添一抹壮丽,炽热的蒸汽荡涤丘壑。

天地复又安静下来,我再次走进前面的沙堆,背脊挺得像优雅高傲的孔雀,眼睛微微瞥了一下,一把扯住右殿的衣服,将他从沙堆里揪了出来,声音带着轻轻的嘲讽道:“什么傩教右殿主,碰到自然的惩戒,也不过如此。”

右殿到底是右殿,感受到温暖轻柔的风吹拂脸颊,便缓缓睁开眼:“你为什么不杀我?”

我松开他的衣服,抬起头来,再也不看他一眼:“杀你,无非替官官报仇,替自己解恨。可那又有什么意义,官官不会死而复生了,离虫也不能离开我体内。”

“那你为什么救我?你想要什么?”他执拗的追问。

“要你告诉我,用我身体饲养离虫的目的。”

右殿眉头一皱,没想到我会突然问出这一句话,顿时沉默了。

我淡道:“不想说也行,也没期待你能说实话……”

“去救我家小姐。”他突然说道。

“谁是你家小姐?”看他这个年岁,最多三十出头,能让他称作‘小姐’的,估计也年纪相仿。

没想到他说了一个并不陌生的名字:“滕今月。”

我一愣,滕今月是他家小姐?那他岂不是滕家的人?

可瞧他对我的态度,丝毫不像是滕家人啊。

我得弄清楚怎么回事,真要是死在傩教手里,也是我咎由自取,谁要我非跟他们硬碰硬,我的身心都做好了准备,自然不会觉得唐突。可要是死在滕家人的手里,我怕是做鬼了也要爬出来,查探个清楚。

“你、你说明白点,别几个字几个字的往外蹦,我又不是点读机。”我蹲下身,和他四目相望。我改主意了,要是听到半句扯谎的话,便用骨刀剖开他的胸膛。

他就这么与我对视着,淡淡的说道:“我是小姐的手下,但我不是滕家人,准确来说,我还是傩教的人。”

“这样啊……”我举起骨刀要对他下手。

“我的母亲,是她亲手送进傩祠的傩女。”他的话平静而舒缓,听不出丁点情绪:“那会儿小姐也还年少,以为这是个光宗耀祖的事,对母亲而言,也充满了神秘的色彩。小姐和母亲生在同一个城镇,那个城镇虽不大,但种满了桃花。它有个好听的名字,桃花坞。母亲的名字也镶了个‘桃’字,小姐便喊母亲小桃姐。那年她们才十四岁,刚会摘得桃花换酒钱的年纪,遇上了傩教来选傩女。我的母亲被傩教看中,成为大傩节的傩女,要是能侥幸活过最后一夜,会有很多男子踏破门来迎娶。当时的小姐,还没潜心拜入简山门下,只是个有着些许个性的人。”

“些许个性……张扬又惹眼,是吗?”想起老狐狸的评价,还蛮中肯的。

右殿没有理会这个评价,继续道:“接下来你都知道了,傩女只是傩教选中的倌姬,被送往各处府邸育子。而我的母亲因为经常摘桃花换酒钱,所以手指灵活,为人处事也活络,便没被立刻送往贵族府邸。而是留在天罗王手底下,精心培养了一段日子,成为了顶好的……刺客。”

“那你不是贵族的私生子?”

“我是。”他的表情终于有了一丝松动,仿佛在嘲笑命运往复,终究逃不掉。我只得闭嘴听他说下去。

“母亲身手极好,刺杀了很多质疑傩教的声音,她行走在刀刃之上,从未有过丝毫松懈。直到有次忍不住回到桃花坞,却看到那里成了一片焦土,昔日灼灼耀眼的桃花,已然成了一堆乌碳。她找不到一个活人,只好回到傩教,继续做她的刺客。后来听闻滕家有女名震八方,闺名如今朝皎皎明月。她还笑话自己多想,桃花坞那个张扬跋扈的小妖精,早就随着一场大火香消玉殒了。怎么也不会成为简山的门徒。”

风再次扬起,遮住他的眸子,就在这个平静的目光之下,仿佛有莫名的情绪拉扯着我。

“后来,母亲奉命去刺杀一个高官,刺杀之前要伪装成他的妾。这个高官没有正妻,在朝堂上也是口碑极好,可惜对傩教深恶痛绝,根本活不成。母亲在他身边,没有受到太多的宠爱,只是下雨了会有伞接她,饿了会有饭在等她,闲时他便带她去街市逛逛,知道她喜爱桃花,便留下了要砍的桃树。他做的不是很多,只是刚刚好。母亲在收到傩教的旨意后,顿也不顿的在饭菜里投了毒,等他吃完最后的断魂饭。那天他也不是没有察觉,却还是吃完了饭,只因那顿饭是素来不会烹饪的母亲,第一次学做的。高官死后,母亲继续接任务杀人,和原先没有变化,直到遇见了小姐。小姐说,原来你也有喜欢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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