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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1 / 2)

起初是想方设法解馋,后来心里放了个人,便想着有朝一日能与他分享,看他眼中闪动喜悦的光芒。只是他们相处两年,一直在与叛军周旋,见了面也是谈军情,哪里有闲心做别的。

随随垂下眼帘,弯了弯嘴角,虽是在笑,看在春条眼里却莫名有些凄凉。

大约是想起家人了,春条想。

“娘子好好伺候殿下,往后就有靠了。”她安慰道。

鸡汤和菌子的香气勾得春条肚子里的馋虫蠢蠢欲动,但她还是不免有些担心,齐王殿下天潢贵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能看上这种野俚人的吃食吗?

她的担心却是多余的。

第7章 七 寻衅

齐王兴之所至,突然大驾光临,但王府的下人不能含糊,事事务要安排妥帖。

桓煊还没到,先从王府来了几拨奴仆。

大家奴仆个个训练有素,不一会儿便将齐王经停之处整饬一新,除去杂草,修剪枝叶,又将他下榻的清涵院打扫得纤尘不染,一应几榻屏风、席簟帷幔、香炉文房统统换上他习用的。

不等西边天际的霞光隐去,山池院的各处已经上了灯,正院里更是灯火通明,只等着齐王驾临。

大厨房里炊烟袅袅,十多个庖人进进出出、忙里忙外。

福伯等一干山池院的奴仆一早便候在大门外,只等着迎驾。

所有人都在忙碌,只有随随和春条主仆俩像是被人遗忘了——随随没名没份,严格来说都不算齐王府的人,连迎驾都轮不上她。

春条虽曾在官宦人家为婢,然而边关小州的刺史,如何能跟太子胞弟、手握重兵的嫡皇子相比?

她也没见过这种阵仗,不觉慌了阵脚,只能找随随要主意——连她都没发觉,自己渐渐把这便宜主人当成了主心骨。

鹿随随一个猎户孤女却依旧镇定:“我们管我们吃饭,你先吃着,我去沐浴,换身衣裳。”

她说着便转身出了门。

春条揭开锅盖,只见锅中白汤沸滚,浓郁的香气一蓬蓬地冒出来,让人食指大动。

她舀了一小勺到碟子里,尝了一口,差点没把舌头吞下去。

她又分了一小块浸在米酒清酱中的醉松蕈,吃惊地瞪大了眼睛,这手艺,恐怕连他们刺史府管的厨房总管都及不上。

这么好的手艺,若是不给齐王尝尝,岂非锦衣夜行?

虽说来日方长,但谁知道齐王下回光降是什么时候呢?

她眼珠子转了转,转身打开橱子,挑挑拣拣,矬子里拔将军地找出个莲瓣纹青瓷大碗,盛了鸡汤,又分出一碟醉松蕈,装进食盒里,小心翼翼地捧着,向正院走去。

春条运气好,守在正院门外的侍卫马忠顺恰好与她相熟。

她还替他缝补过一回衣裳。

马忠顺对这嘴甜人娇的圆脸少女很有好感,虽然有些不合规矩,还是将食盒送了进去。

高迈听说是鹿娘子亲手做的小菜、熬的鸡汤,沉吟片刻,吩咐人分出少许试毒,确定没什么问题,便将鸡汤和厨房刚做好的晚膳一起放在蒸笼里,用微火蒸着。

殿下虽然将那小娘子当作替身,但既然为了她巴巴地跑过来,连王府都不回,保不齐将来是个有造化的。

他不说结个善缘,也没必要给人小娘子使绊子。

他们殿下为了那位折磨自己这么多年,他们做奴仆的都有些看不过眼,只盼着他身边能有个知冷知热的人。

正思忖着,远处传来车轮和马蹄声,齐王到了。

桓煊下了车,走进正院,扫了眼恭立在庭中的奴仆们,没看到那猎户女的身影。

他也没问,径直走进堂中。

他环顾四周,见茵褥几榻都与他在王府中惯用的相差无几,香炉中燃着熟悉的香丸,一应陈设都合他心意,便微微颔首:“摆膳吧。”

不一会儿,内侍们便捧着食案、酒肴鱼贯而入。

桓煊衔着金汤匙出生,衣食住行出了名的讲究,并非穷奢极欲,就只是讲究。

虽然在边关也是粗茶淡饭,但那是不得已的将就,只要条件允许,他的舌头便要恢复往日的刁钻。

众所周知,全长安最好的庖人不在宫里尚食局,而在齐王府。

食案上的菜肴不多,却无一不是庖人们铆足了劲烹制出来的拿手佳肴,五味调和,色香俱佳。

若是哪道菜能得齐王殿下一句“不错”,那庖人能得意一整年。

桓煊却似乎兴致缺缺,举起玉箸,挑顺眼的尝了尝,始终不发一言。

高迈使了个眼色,便有人用托盘捧了随随那一汤一菜来。

食器自然是换过了,鸡汤装在上好越瓷碗里,醉松蕈摆在卷草纹银碟上,但与那些精美的肴馔比,仍旧朴实无华得几近寒酸。

桓煊执起银汤匙尝了一口鸡汤,点点头:“这汤不错。”

他又喝了一口,方才放下汤匙,又挟了一株醉松蕈送入口中,微微挑眉:“不错。”

顿了顿道:“府里又进了新的庖人?”

连说两个不错,连高迈都觉诧异。

他自觉有功,心下微微得意,搓搓手笑道:“回禀殿下,这道小菜和这道汤,都是鹿娘子亲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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