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豹回去了,只有矮冬瓜跟着云重天。
两人一声不吭地走在路上,突然,云重天停下来,问:“有没有烟?”
于是两人用一副极其不雅的姿势,蹲在路边抽起烟来了。
云重天的把烟雾喷出来,缭绕不去的烟雾,让他有种迷失方向的感觉。
“你盯着我干什么?难道我脸上长了一朵花?”云重天瞥了矮冬瓜一眼,这个家伙刚刚就一直拿眼瞄着他。
矮冬瓜摇摇头,说:“老大,你是不是有些……嗯,惆怅,对,是惆怅。”
惆怅吗?不对啊,我刚刚不正好搞了那对父子来着,兴奋还来不及呢,怎么可能惆怅呢?
“老大,你这么做,是为了陆总的,对吧?”
这是真的。
云重天苏醒以后,马上以雷霆万钧之力,先后搞定了和风、八少,跟着可能还要剑指风家。为的,是让所有人都知道他的手段,还要让所有人都明白:得罪天御者,必死无疑!
而所有的这一切,都是为了云重天的一个小小的心愿:希望他不在了以后,天御还是好好的。
毕竟,他的日子已经不多了。这,兴许就是他被看出来,有些惆怅的缘故吧?
云重天又马上想到了,老头子那么爽快地答应了教导麦丽荔武功,其实,在某种角度上来讲,也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这个愿望。毕竟,陆小瓷还是需要一个守护者。
要不要真的劝一下,让陆小瓷也加入修炼的行列呢?
云重天默默地出神着。
不知不觉之间,他已经把陆小瓷看成是自己最亲近的人。他所有的一切,都在为她打算了……
南越省城。
一家叫做江月菜馆的饭店,坐落在珠水之畔,这家饭店看起来不咋起眼,却在全城都是著名的。
这著名之一,是该饭店的厨师“伯父新”牛逼,号称为“南越厨神”的他,让多少豪门贵族的人也都纷纷趋之若鹜。有人出到年薪百万来请他做菜,可他依然坚守在这个小菜馆里。
著名之二,是这个饭店从来都没有包厢,只有大厅。
你达官贵人也好,穷家子弟也好,都只能坐大厅。当然了,这里的菜除了出了名的好吃以外,还有贵。真正的穷家子弟,还真的吃不起这里的饭菜了。
这一天,居然就有一个屌丝般的男人走进来,坐在一个角落里,独自一个,就在那里坐着。
他的穿着打扮,自然引起了不少人的鄙夷。尤其是那一件胸口写着斗大的“一个好孩子”的t恤,那简直是丢死人了。那不是才二三十块的路边摊卖的货么?穿这种衣服,竟然还敢来江月菜馆?
在旁边不远,是几个富家子弟打扮的人,三男一女,个个一身光鲜,看着那个“好孩子”的时候,眼里都充满了鄙夷之情。
那个女子眼中闪过一丝不屑后,道:“这个江月菜馆好是好,不过没有包厢可真是太差劲了。让我在大厅跟一些土包子一起吃饭,这简直是丢了姐的身价嘛。”
她的地位理应不低。此话一出,马上有人附和道:“就是啊,东萍姐你说得对,这里的环境太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