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此时阿花还在那里喂着鸡,看到穿着打扮如此一看就是有钱人的人来找她,还很是奇怪。
任警官问她今天是不是带着一个医生去给人看病的时候,阿花很是配合的点头。
但是当问到,给什么人看?在哪里看?阿花就摇了摇头,死都不愿意说的样子。
她是有签过协议的,如果擅自把对方的地址透露出去,她是要吃官司的。
阿花一个乡下人,不怎么懂法律,但是也知道,如果一个人吃了官司,就肯定要坐牢,坐牢很惨的。
任警官见阿花不肯配合的样子,从身上摇出警察的证件,递给阿花看,公事公办的样子说着:“我是警察,今天你带着去看病的那个医生在回来的路上出了车祸,如果你不能说清楚,你带她去了哪里?那么我就要怀疑你跟这起车祸是不是有关系了。”
阿花一听着急辩驳着:“哎呀,警察同志,我冤枉啊!我只是带她去看个病,我把人领到了那里,就回来了!至于她出车祸的事情跟我可没有半点关系啊。”
“你说没关系就没关系呀?谁能证明你到了就回来了?你如果不说的话,那我只能带你回警察局去说说清楚了。”说着任警官就从身后拿出手铐来,打算将阿花铐上的样子。
阿花一个农村人,向来对警察局那种地方有些敬怕着,如果进去了一趟,就算她没犯什么事最后出来后,也会被村子里的那些人背后戳脊梁给戳死的。
最后阿花经不过吓,主动带着唐昱珩等人去了那别墅区,给他们当引路人。
阿花的想法很简单,她没有告诉别人,她只是告诉了警察而已,到时候让对方给自己做个证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