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誓死不从,七皇子是又心疼又气恼。
可能怎么办?
谁叫他现在正稀罕着呢!所以请了大夫给包扎,七皇子又承诺只要季雨兰不愿意,他坚决不碰她一根指头。
“女主还是不够狠!真想死一刀捅心口,神仙来了都救不了。其实她只是吓唬一下七皇子,没想真死。”
明庭喝着茶,看着在店里挑选药材的明琅。
摆脱了替身的宿命,明琅现在活泼开朗,像个小太阳,和原世界的模样大不一样,他下面要开始操心这小丫头的婚事了。
好歹是当女儿养大的,怎么都要仔细挑一挑!
容帝知道突兀国师疼自己的妹妹,他见过明琅,觉得这姑娘不错,进退有度,落落大方。
本来容帝还动了联姻的念头,被明庭婉拒了。
他说自己妹子性子野,不习惯皇室的生活。而且赵国太远,女儿家嫁的远,娘家不方便撑腰。
容帝见明庭没这个打算,遗憾地放弃了,倒是赏赐了明琅很多礼物。
也因为这个,明庭才想起来明琅马上15岁,该相看人家了。
不过,夫婿的人选他会慢慢挑,明庭打算把妹妹留到18岁。
婚姻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不挑选人品好,公婆好相处的,他不放心。
使团在京城呆了两个月,这期间,七皇子宠爱教坊司出来的暖床婢也闹得沸沸扬扬,让京城人民都看了大笑话。
关于发生在七皇子府上的事情,通过各种渠道传开。
比如七皇子建听雨楼,栽种名贵兰花讨佳人欢心;比如侧妃和季雨兰发生争执,七皇子罚侧妃跪,导致她肚子里的孩子流产;比如季雨兰在七皇子府享受的待遇堪比皇子妃;再比如七皇子带着季雨兰乔装打扮,出门散心……
大戏一场接着一场,这里面少不了明庭的推波助澜。
别人不知道七皇子府上的事情,明庭有奉天这个小奸细在,不但知道得清清楚楚,人物对话,矛盾冲突,都能一字不落地写出来。
这些事儿被明庭散播出去,七皇子和季雨兰现在成了大名人。
七皇子沉溺美色,让容帝大失所望,他的那些兄长弟弟们更是趁机落井下石。
光是这样还不够,明庭抽空写了本缠绵悱恻的《芙蓉图》。
小说以季雨兰和汪修远为主角,七皇子和房启华为配角,讲述一对恋人被残忍地拆散,一个进宫为太监一个沦落烟花地,最后女子成了权贵的金丝雀,两人天各一方,心有彼此却不能终生相守。
他没点名点姓地写,给他们换了名字,但故事还是那个故事,而且中间牵扯到各种狗血。
明庭以“逍遥客”为笔名,把书发了出去。
一开始《芙蓉图》只是小范围流传,后来戏班子排练,在公主的赏花宴上一炮而红,大家都知道了这本书。
逍遥客火了,小说也火了。
明庭干脆在书商那儿拿了笔银子直接买断,剩下的事情就和他无关。
等七皇子在季雨兰生日的时候带她去听戏,看到这熟悉的剧情,他怒了。
最近汪修远一直疯狗一样针对他,房启华被连累挨了顿板子。要不是考虑到季雨兰的心情,七皇子早反击了。
可是现在,疯狗汪修远居然用这样的方式来隐射他抢走自己的心上人,七皇子如何能忍?!
他是皇子是天之骄子,难道还需要向一个奴才低头?
特别是看到季雨兰看戏的时候眼泪汪汪,七皇子更是不平。
他要什么女人没有?为何非要为了这个女子把自己弄得那么下贱?
七皇子沉着脸,叫人买了一本《芙蓉图》,看完后他火冒三丈。
自己把季雨兰当成珍宝,一根指头都不舍得碰她,汪修远这个狗贼居然连她左上臂教坊司的芙蓉烙印都见过?他们关系居然这么亲密?
他在宫里长大,知道太监私底下会搞对食,有的太监宫外有家有老婆。他们虽然身体不行,但很会玩花样。
一想到在季雨兰心里,自己的地位还不如一个太监,七皇子再也忍不住了,当晚强行办了事儿。
“哇,七皇子这个小垃圾,居然强迫女人!”奉天吃瓜回来,打了个饱嗝儿,“真是万恶的封建社会,一点儿人权都没有。”
明庭对这个没兴趣,他感兴趣的是房家夫妻。
自从季雨兰成了七皇子的暖床婢,汪修远就怪在房启华头上。
京城房家住的宅子,是他买的,房契地契都是他的名字。汪修远把房新仁和丽娘赶了出去,甚至不许他们拿走家里的任何东西。
房家夫妻去找过房启华,可他被汪修远下套,挨了板子,还在皇子府养伤,根本见不到人。
更何况,因为《芙蓉图》这本书,七皇子也知道房启华对季雨兰有非分之想,对他很不待见。
遇到房新仁和丽娘来找儿子,直接叫人把他们撵走。
已经习惯当寄生虫的房新仁和丽娘,出来没有没钱又没有谋生的手段,很快生活没了着落,只能街头乞讨。
房新仁最惨,他是瘫子,下半身动弹不得,抢吃的哪里抢得过身强力壮的乞丐。
至于丽娘,自己都吃不饱要饿肚子,哪里愿意伺候房新仁。她这些年保养的比较好,被人瞧上,跟着一个中年货郎走了。
“丽娘你回来!”看到妻子的选择,房新仁拳头捶打着地面。
他怎么都没想到,夫妻多年丽娘会在这种时候抛下自己。果然就印证的那句话,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当头各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