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茹蓝看着感动,上前将他推进厨房,“大叔,你坐这里等,厨房暖和。”
说话间,她已经扒开了蜂窝煤炉下的挡风口,又把早上没喝完的鱼汤放在了火上。
这也幸亏是鱼汤做的多,钱进步喝了一碗,她和了一碗,先前又给秦唐忆喝了一碗,还装了一大饭盒让钱进步带走的,这会儿锅里也还剩下两大碗。
大叔坐着有点不自在,孟茹蓝回房间去收拾,其实也没啥可收拾的,就是刚买的书放进行李箱就成。
这是有秦唐忆跟着一起回村,否则她早就把行李都放玄宝里去了,出门啥都不用拿,快到家门口再把东西拿出来就成了。
秦唐忆没啥要收拾的,就在大叔对面的小凳上坐了下来。
外面的风呼呼叫,大雨噼里啪啦的跟豆子一样往下砸,秦唐忆看着大叔湿漉漉的衣服,又起身回了拿了一套干净衣服,说道:“大叔,这衣服是我不穿的,本来打算带回家送村里那些大伯大叔们的,我看你衣服都湿了,不如送你穿吧,这样也省的我来回带了。”
大叔很明显的一愣,接着眼眶发热,不过他强忍着没让自己表现的太过激动,“这怎么能行?”
“这当然行,都是我不穿的衣服,扔了可惜,我也是穷人家的孩子,没浪费的习惯。”秦唐忆说道。
衣服放在大叔手中,他觉得沉甸甸的,衣服布料是很普通的棉布,但贵在是棉衣。
大叔感动就感动在这里了,他家里一件像样的棉衣都没有。整个冬天他都是穿着单衣过来的。
他不怕冷?不,他也怕冷,可是他只能通过蹬着三轮车来回跑的方式来御寒。
这会儿有人送他棉衣,虽然不是新的,但对他来说却是珍贵无比。
在秦唐忆的劝说下,棉衣换在了大叔的身上。
因为一件棉衣,两人感觉熟识了不少,也就聊了起来。
大叔名叫雷振兴,振兴中华的意思,三十二岁了,他家其实不是郑南市的,早些年当兵来的郑南,那时才十六岁,十五年军人生涯就因为一次意外受伤而画上了句号。
那次他伤的很重,养好了之后脚也落下了残疾,部队不适合他了,当时部队领导也极力挽留他,说可以给他安排换别的岗位,比如饲养员,比如炊事员,可雷振兴不愿意,他说他不能给部队增添负担,坚决要退伍,于是他退了下来。
离家十多年了,家里双亲早不在了,家里倒是还有个妹妹,不过早些年也已经嫁了人,他不想这样回去给妹子添麻烦,干脆就就一直留在了这里。
至于怎么受伤的,雷振兴没说。
秦唐忆很是敬佩这样的人,可以不畏生死把自己的所有都奉献给部队和国家,一旦燃烧殆尽,也绝不愿给任何人添麻烦。
这大概是这个年代大部分军人的通病吧,不愿给国家给人家添麻烦。
“雷叔……我还是叫你雷哥吧,你一点都不老。”秦唐忆说。
“哎,叫什么都成。”
称呼都是虚的,雷振兴一向不在意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
“雷哥,像你这种情况,退下来不是会有分配工作吗?你怎么……”
当了十多年的兵,怎么也该是个军官,又是因伤退下来的,部队上肯定会有照顾,到了地方也应该会安排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