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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甚至根本就不知道他到底在想(2 / 2)

曾晓晓倒也爽快得很,乖乖地接过她手里的酒,仰头饮尽。

不多时,包厢的门打开了,一抹顷长的身影出现在门边。

曾晓晓眼前一亮,朝那人招了招手。

“易珩,这里这里!”

易珩今晚穿了一件简单的v领悠闲装,见到曾晓晓身旁的江沅后,先是一怔,而后勾起了一抹浅笑。

他在江沅的身边坐了下来,扭过头跟她打招呼。

“很久不见。”

她也轻微颌首,“很久不见。”

说完,便又低头喝着手里的果汁。

曾晓晓很识趣地到点歌台去点歌了,两人之间皆是无话,良久后,他才试探性地开口:

“沅沅,你……过得好吗?”

她放下杯子,眉目微弯。

“挺好的,我还曾经环游世界地到处走,见到了很多以前没有看过的风景,也学了很多东西。”

闻言,易珩一笑。

“我听说你接管了你爸的那间公司,这些年一直都呆在美国,还把你爸的公司经营得很好。”

她点了点头。

“是啊,总算是成没有愧对我爸在天之灵了。”

两人只是简单地说了一些家常事,对于过去的事,是半点都没有提起。

这倒是让江沅松了一口气,又跟他聊了几句,她便起身走到点歌台。

点的歌音乐一放出来,全场皆是一阵哀嚎,就连曾晓晓也面露痛苦地捂住了眼。

“沅沅,你今晚是不荼毒我们脆弱的耳膜就不放我们回去吧?”

江沅笑,拿着麦克风就唱了起来,余光一扫,全场人仅余易珩一人是坐在那含笑看着她的,其他的,无一不是在起哄让她赶紧下来。

想当初这首“爱情买卖”火遍大街小巷的时候,她就经常会唱在嘴边,可偏偏,她属于那种唱歌走调的人,能忍受的,似乎除了易珩,就再无别人。

……

巩眠付越过大厅,正想要走上二楼到达vip包厢,途经其中一个包厢的时候,隐约能听见里头走调得吓人的一首“爱情买卖”。

他挑了挑眉,在包厢唱这种狗血的歌是常见的事,可他还是头一回见识走调走得这么厉害的人,听上去,似乎是个女的,而她的声音,与记忆中的声音有些相似。

他顿住了腿,嘴角却露出了一抹苦笑。

跟江沅结婚的大半年里,他从未听过她唱歌,自然也不知道她唱起歌来是否会跟这包厢里的女人一样走调走得可怕。

或许,当真是他错认了吧?

这五年里,他也不是第一次将别人认错是她,有时候是在大街上那偶尔一瞥的背影,有时候是相似的喜好,但结果无一不是让人失望的。

跟在他身后的老白有些难以忍受地捂住了耳朵,一脸的痛苦。

“天啊!这种声音真是折腾人!我最怕的就是唱歌走调的人了,这人简直就到了恶魔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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