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后初八,风和日丽,天朗气清,除却冬日里该有的寒冷外,总的来说天气还是不错的,至少走在外面不会觉得压抑,或有不适。吹面有暖风,如春回大地,只是片刻错觉,流江镇上的街依旧没有生气,依旧死寂。
唐玮和兰柔没在家,也不知道去了哪里。我一向是不喜欢跟着他们到处跑的,能睡懒觉谁还做那些无聊事。
罗皓晨是在中午两点左右到的,几个月不见他,有些胖了,也白了。早上起来应该是没刮胡子,胡子拉碴地看上去格外苍老。
说到罗皓晨,这位可是差点成为我干兄弟的人物,本来兰柔是打算认他当干儿子的,之后后来发现他老爹跟兰柔差辈了,这要是再算起来就不太合礼法。现代人思想开放,在某些方面还是一样的固执己见。
没有参加高考的罗皓晨选择了走分类招生,考上了清镇的一所专科学校,读了自己喜欢的计算机专业。上了大学,过得潇洒,人也被清镇的山水养的白白胖胖的,没有从前那般棱角分明了。
随我进屋后,罗皓晨把包放我房间,轻车熟路地钻进厨房自己倒了杯水,然后跑到冰箱旁边翻箱倒柜,忙活一阵埋怨道:“老黑你家怎么什么都没有,我都快饿死了,赶紧煮饭去,我来做菜,我看冰箱里还有些瘦肉,待会儿你去整点啤酒,我们俩整一杯,好久没跟你喝酒了。”
丢给他一个白眼,“这半天你没吃饭,你不会就留着肚子来我家,打算把我家吃穷吧你!”
罗皓晨随手捡起沙发上的抱枕扔过来,“说你妈呢,老子最近长身体呢,不行啊!”
“你都二十了吧,还长身体,怕是身体被掏空了吧。”
“滚滚滚,煮饭去,老子肾好着呢!”
与他打闹一阵之后,转身去厨房住了两个人吃的饭,现在便只需要等着煮好饭就行。罗皓晨放下包之后宛如进了自己家,挽起衣袖自顾自忙活起来,熟稔地提着菜刀切肉,忽然道:“老黑,帮我几个蒜。”
罗皓晨也不是第一次在我家做饭了,初中那会儿两个人差点把厨房给烧起来,弄得乌烟瘴气地,两个人对着一盘黑漆漆的花生米硬是喝了一整箱燕京啤酒,那时候燕京可是五块钱一瓶,算是比较好的啤酒了。没有雪花那般刺喉咙,也没有青岛那么重的味,一切都刚刚好,恰到好处。
一顿忙活下来,不得不说这几年罗皓晨手艺见长,光凭着这个青椒炒肉就看得出来是个出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好男人,幸亏我不是女的,不然非得爱死他不可。无一例外地,他准备了一碟花生米,撒上盐之后,脆香可口,特别下酒。
酒是乐堡,两个人不求醉,只求一个畅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