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有人会说,偌大的一个县城,难道还找不到几个读书种子?有的,而且不少,可一部分来了城兰中学,一部分去了市里更好的中学。
得到我肯定的回答后,她若有所思地哦了一声,然后就是一阵沉默,沉默地令人不安,焦虑。我祈求这件事能够快一些结束,不那么令人糟心。
良久,她中午再次开口,其间我并没有注意到她做了什么。她的开口突如其来,去第一句话那般直截了当。
她说:“你跟着刘晨,有什么好处?”
好处?我想,她一定是个生意人。商人重利轻别离,古人如是说。后半句不一定对,但是前半句商人重利,我想是对的。
如果可以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不会傻傻地和她对着干,我甚至可以讽刺,可以挖苦,更甚至还可以说“我看上你儿子是他的福气,老娘家不缺钱!”
那时候的吴小鱼并不咄咄逼人,也并不那么锋芒毕露。
生活就是一块磨刀石,我们最后都会越来越锋利,只是有人不堪重负,折断在这块粗糙的石头下。
我的回答可笑而天真。
我说:“我喜欢刘晨!”
我用一种急切的语气说不这句话。
我想让这种答案变得理所当然,而非笑话。
我明白那种急不可耐和迫不及待地表明我们之间关系并无利益的交换,因为在我看来这纯粹是一种污蔑。
然后,她又一次笑了起来,毫不掩饰笑声里的讽刺和挖苦。
什么时候喜欢别人也是一种错了?哦,原来在别人看来是没有错的,只是那个人的母亲会觉得可笑。
我忍不住发问:“你为什要笑。”
我在很严肃地回答她的问题,我也在很严肃地发问,至少在我看来,我和刘晨之间的事,并不算小事。
她突然止了声,这种变化令我猝不及防。
她说:“你懂什么是喜欢?心理上觉得可以依靠,还是从容貌上觉得舒心?如果这就是喜欢,我想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更值得你喜欢。”
我说:“因为他是刘晨,所以我喜欢他。”
这有些无理取闹,可我暂时无法找到更合理,更恰当的理由。
“哦~原来是这样。”她想了想,说,“那要是刘晨换了个名字,是不是你就不喜欢他了?因为他已经不是刘晨了啊!”
我啊了一声,就是二声那种强烈的升调,从我的喉咙里迸发出来。就这么一个字就可以说明我的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