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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1 / 2)

卓寧凡从能记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的爸妈早就不在了,在他出生没多久便在车祸中丧生,从此他成了皮球。

养着他的是妈妈的姊姊,对他很好,只是身体一直很不好,那段时间可以说是他童年最幸福的时光。

但是在他八岁那年,生病走了。

遇到方彻以前,这是他生命中唯一的温暖,也是这份温暖支持着他走下来。

之后辗转流连了几处亲戚家,最后被踢到了养父那,那年,他十岁。

养父是爸爸那边的远亲,总是骂骂咧咧的叫着他,说他生的像他妈,看了就讨厌,一脸贱样。

他才知道,他父亲是名歌手,认识了母亲后,渐渐淡出了演艺界。

他们家唯一的摇钱树就这样没了。

养父把不得志和生活的不顺遂全怪罪到他身上,动輒打骂,刚开始他什么都不懂只会哭,但当他发现哭泣会给他带来更大的痛苦后,他选择了忍,并学会保护自己,在被打时不至于伤得太重。

至少,养父还是供着他上学吃住,就这样一直到了高中,养父也病了。

在病榻上,他的养父第一次对他说了真心话,原来,比起妈妈,他更像爸爸,每次看到他,他都会想起他爸小时候,原来养父一直都喜欢着爸爸,只是那种求而不得的感情,在知道父亲和母亲双双丧生后,化成了死灰,直到再见到他。

那是一种复杂的情感,既喜欢又讨厌,因为他生了双和父亲一样的眼睛,每次看到都会勾起他们的儿时回忆,可一想到父亲是和另一个女人生的,便又震怒,所以对他总会阴晴不定。

临走时,养父给了他一笔小钱,为数不多,却总撑的到高中毕业。

虽然伤痕累累,他还是谢谢这个人至少养大了他。

办完后事后,他搬离了住处,换了间租金更便宜的房子。

这是在遇到方彻以前的事,乏善可陈,却是他的过往。

他一直生活的规律,每天就是上学放学打工,平淡却安稳,直到他被打工店里的店长看上,那是名妖冶艷丽的女人,却也让他知道女人是多么噁心的生物。

他一直不喜欢店长身上的浓烈香水味,以及那若有似无的碰触,他很早就知道,自己根本不喜欢女人。

是他大意了,在一次聚会,店长请了他一杯酒水,他本想以自己还未成年推辞,却被店员拱着喝下去。

一喝下去他就身体发热,本以为是自己体质不适合酒精,可热度却没有消退的跡象,那是身体底层的灼热慾望,他脑袋开始昏沉,视物不清,最后竟是浑身发软瘫倒在聚会上。

其他人只当他是不胜酒力,只有他知道,他是被下药了。

店长假意的要送他回去,实则上是把他带进了酒店,全程他只感觉自己像是洩慾的工具,只能任人摆布,毫无反抗之力。

等意识再度清醒,店长就靠在他的胳膊睡着,房内充斥着浓浓的菸味,让他想起养父殴打了他之后,总会在客厅抽着闷菸,把房子弄得勋人,卓寧凡厌恶的皱起了没,推开了熟睡中的女人。

对方慵懒的睁眼,又点了根菸,对他说:「跟着我吧,不会亏待你的,钱你要多少我给多少。」

「我可以告你。」卓寧凡语气不带一丝温度。

「哼,你要不要试试看,走法律程序到时候谁会赢,我是女人,有天生的优势,况且我有背景势力还有钱,法律总是站在有钱的那方。」

卓寧凡沉默,他知道这是事实,「如果我不愿意呢?」

「那就不愿意囉!」女人笑道:「就当我们昨晚你情我愿一夜情,谁也不欠谁。」

你情我愿?卓寧凡在心底冷笑。

她缓缓穿起上衣,若隐若现的风光换做一般男人早把持不住可卓寧凡只感受到阵阵反胃。

女人留下了一些钱离去,她一走,卓寧凡就衝向厕所吐了一顿,回头看向茶几上的钱,挣扎了下还是拿了,毕竟人还是得跟生活妥协。

但他没想到,自己被摆了一道,不出两个月,这件事居然传到了学校,校方以怀疑他从事不法性交易约谈他,曖昧不清的证据,让他无法继续在那所学校就读,只能选择转学。

从那天起,他就对女人更加感冒,甚至厌恶,丝毫不想靠近半分。

再后来,他转到了外县偏远乡区的高中,然后遇上了方彻,那个曾经纯粹无瑕的不带一丝污点的方彻。

方彻身上的一切都是他没有的,太亮了,闪的他移不开视线。

只是十年的时间告诉他,人是会变的,他想让方彻一直那般纯粹,就算他越来越污秽也无所谓,因为他本来就是骯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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